论文摘要
促进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和谐发展是我们人类在二十一世纪共同的主题。近年来,蓬勃兴起各种环境保护及动物保护运动,使得愈来愈多的人开始把目光转移到人与动物的关系上来。如今,运用法律力量去保护动物,已达成共识。在自然界中,野生动物的生态地位及其生态功能是极其重要的,更是不可或缺的。对它们的保护事业的发展更是目前世界上用来衡量国家的科学文化及精神文明的发展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并是一项在国际文化的交流中及人们共同关注的重要内容,维持人与动物和谐相处,更是构造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人类价值取向及法律保护决定了人类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力度。但是,人类对野生动物偷捕乱猎,肆意破坏生态环境,使得野生动物丧失栖息地,对它们的生存形成了巨大的压力,更严重的是它们中有些物种已经濒危甚至灭绝。我国的地域广阔,自然环境复杂多样,野生动物种类繁多。据统计,在我国境内的脊椎动物约有6266种,至少占全世界的10%。新中国成立以来,尽管我们把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生态环境的改善作为基本国策之一,但是由于我国人口数量的不断增长,加之经济的快速发展,对野生动物的需求及压力也随之不断增大。在众多因素影响下,许多的野生动物物种严重濒危,生存的状况让人不安。在我国,令人堪忧的不仅是野生动物保护,饲养动物保护也让人忧虑。当前,我国的肉食动物的饲养业正以超世界的平均水平的速度快速发展。我国也随之成为了生产肉食的大国。但背后的牺牲却是不可估量的,被大批量生产出来的饲养动物,生存状况不堪入目,动物福利、动物健康问题也随之越来越明显。在国外,动物保护立法已经历过两百余年风雨,而我国在此领域犹如初生婴儿。立法体系,非常不完善,可操作性低,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尤其是就伤害和遗弃虐待的恶劣行为并没有做出处罚规定。本文通过分析动物保护立法的原因及阐述动物保护立法的演进,对我国动物保护立法的现状的认识,了解其中的缺陷,通过中外的动物保护立法比较,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进行具体介绍和评述,和提出关注动物保护基本法与刑法、民法和动物保护单行法规的关系,结合我国当前国情,构建我国动物保护立法体系,即对动物保护统一立法,加强动物保护的力度和扩大动物保护范围,而不是赋予动物法律主体地位。此外,还提出我国动物保护基本法的立法设计构想。希望有助于我国动物保护统一立法的完善,促进我国的动物保护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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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动物保护论文; 构建论文; 动物保护统一立法论文; 设计构想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