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农户生计影响的研究 ——以贵州省黔西县为例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农户生计影响的研究 ——以贵州省黔西县为例

论文摘要

当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在全国大范围展开,其基本特点是将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从耕地延伸至林地,在林地集体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对以林地权益为核心的森林资产权益关系进行综合改革,进而在更高程度上实现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双赢。改善农户生计是农村发展的最终目标,农户生计包括诸多生计资本,而生计资本和农户在生产与生活实践中所拥有的生计策略与生计结果之间存在某种联系,所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农村生产要素的重要产权变革,在很大程度上对农户的生计和生计策略产生深远的影响,本文选取贵州省黔西县四个行政村(顺河村、新厂村、永富村、箐利村)为研究区域,利用可持续生计途径研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该地区农户的生计资本、生计策略造成的影响,并分析其成因。本文所引用的数据均来自当地相关政府机构和实地调研。原始资料采用参与式农村评估的调查方法(PRA)获得,共访谈4个行政村的100名农户,获得96分有效问卷。获取数据资料的内容及对数据资料的分析和解释,均在可持续生计框架基础上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当地农户生计资本影响的研究表明:在有效时期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某种程度上可改善自然资本,增加物质资本、提高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并对林业生产集约化和多样化、农户生计的市场化产生长远影响,但人力资本的缺乏可能阻碍其进一步发展。

论文目录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1.研究背景
  • 2.林权改革对农户生计影响的研究现状
  • 3.研究目的和意义
  • 4.研究范围、有限性及难点
  •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一) 林权的概念界定
  • (二) 生计概念的界定
  • (三) 生计资本(LIVELIHOOD ASSETS)
  • (四) 生计分析框架
  • 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农户生计影响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 制度经济学
  • (二) 可持续发展理论
  • 三、历次集体林权制度变革的历史进程
  • (一) 土地改革时期(1950~1952)
  • (二) 农业合作化时期(1953~1956)
  • (三) 高级社和人民公社时期(1956~1978)
  • (四) 林业“三定”时期(1980年~1991)
  • (五) 林权的市场化运作时期(1992~2003)
  • 四、研究区域及林权制度改革前农户生计资本状况介绍
  • (一) 资源环境状况
  • (二) 基础设施状况
  • (三) 农业生产状况
  • (四) 经济状况
  • (五) 人力资源状况
  • (六) 社会组织状况
  • 五、黔西县林权改革状况
  • 六、指标选择
  • (一) 指标选择的基础—可持续生计框架(DFID)
  • (二) 选择生计资本指标的原则
  • (三) 生计资本指标的选择过程
  • 七、林权改革对农户生计影响的预测分析
  • (一) 林权改革对农户生计资本的影响研究
  • (二) 林业改革对农户生计策略影响的预测
  • (三) 林业改革后农户可能的生计结果
  • 八、林权改革影响农户生计状况的原因分析
  • 九、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相关论文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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