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大机关常用公文写作知识(十八)特定问题 调查报告(论文文献综述)
江舟[1](2019)在《新时代职业技术教育语境下《公安文书写作》教学的问题与对策》文中研究指明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坚持法治国家。在新时代的历史文化语境下,教育制度改革形势使得公安职业院校的《公安文书写作》课程改革具有紧迫性、必要性和可能性。当前《公安文书写作》课程教学的现实状况不容乐观、主要存在的是学科知识复杂、学校与教学主客体间存在矛盾、学生对课程认知存在误区三大问题,需要探寻提升《公安文书写作》教学质量的对策。可以主要通过改进课程设置与教学方法、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和充分利用网络平台与课外实践这三个方面的对策来提升教学质量。
孙峻华[2](2019)在《基于文本质量的公文写作要素与控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公文是统治阶级展现其意志、维护其利益的工具,公文的工具作用的有效发挥,有赖于公文文本的质量,而公文文本的质量则与公文写作活动密切相关。公文写作是一项发文主体们为完成机关工作目标与任务,通过撰写公文来实现政令与意图的通达而进行的行为活动,这个活动表现为一定的行为过程,整个活动实质是大大小小的主体们围绕着社会实践而进行的思维活动,是对社会实践的认识、分析、结论,并最终在尊重实践规律的基础上实现主体对社会实践的能动改造,使整个社会达到良性、有序、和谐、高效的国家与社会的治理目标。公文写作质量的高与低决定着最后的精神产品——公文文本的质量,公文文本质量的优劣则与社会管理者的目标能否实现、社会是否良性运行都密切相关,因此对公文写作活动本身的监控与评价,对其中涉及到的诸要素的分析及通过构建相关模式来体现对要素的要求是本文写作的动机,其最终的目的都是确保公文写作活动有一个高质量的文本的产生。公文写作质量控制问题的提出,即结合公文实践中出现的诸种不如人意的问题,针对公文写作活动中涉及到的相关因素进行分析,对每一个因素从实践与理论的角度进行分析,从具体的写作角度提出解决现实问题的要求与措施,最后再予以整合,使公文文本的出世便具有高质量,以利于官方政令的下达与执行,以利于社会的和谐与发展。本文分为九章,内容简要如下:第一章为绪论,其中论及本文选题的背景、国内外公文写作研究的状况、研究的内容、方法、思路、意义及目的。第二章对文本中所涉及相关概念,公文、公文写作、公文文本质量、公文写作涉及的相关要素及相关理论基础进行了界定与论述。第三章为当前公文实践领域内的问题及与公文写作间的关系,首先对公文实践进行调查研究,从三方面入手:一是对政府公文网络式跟踪调查,从网上来了解公文的基本状况;二是走访式加问卷式调查,前后两次以机关单位中从事公文写作的文秘人员为对象进行公文相关内容的问卷调查,同时与之进行关于公文活动的交流,取得第一手数据;三是参考政府机关自己对公文的调查,如2013年国土资源部组织文秘从业人员、高校专家等对国土资源部下属单位的公文进行的评估。从正反两方面观察与分析公文在实践中的效果,在肯定其作用的同时重点分析公文在实践中的不足,归纳、总结诸如“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问题、“红头文件”问题、“朝令夕改”问题、公文过度解读问题、公文文风不良问题、“有法不依、有令不行”等写作实践及运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第四章从公文写作角度分析公文实践中诸问题产生的原因,分别从公文写作的语境角度、公文写作的系统论角度、公文写作中矛盾论的角度、公文写作主客体统一论角度、公文写作相关规律角度等来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第五章为原因分析与写作要素分析与控制的过渡章节,论及公文写作要素控制的原则及相关框架,为下文论证打好基础。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分析影响公文写作活动的诸要素,具体分析诸要素在公文写作中的作用及要求,并将诸要素与整个公文写作活动的质量高低联系起来,与公文在现实中诸种问题产生联系起来,目的即把好公文写作的关,使其活动产生的成果——文本是满足要求的成品,以避免其在实践中的问题的产生。这些要素包括了写作主体(三个主体)、收文主体、公文所揭示客体、以及文本客体(包括文种、格式、主旨、材料、结构、语言、文风),当然还包括了诸如语境这样对公文写作有重要影响的要素。重点放在分析构成公文写作诸要素的特点要求,如何协调与控制使整个公文写作高效,从而保证所产生公文文本的高质量。第九章对论文进行了总结,提出了论文的基本观点、创新点及存在的不足以及对未来公文写作问题的研究展望。
王刚[3](2019)在《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机制研究》文中认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改革思路,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决定》承袭上述提法,只是将“完善”两字改为“健全”两字。在字字珠玑的两届党的全会公报中均提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以下简称“两法衔接”)机制问题,可见中央对这个问题的重视,但也反映出“两法衔接”中存在诸多问题。“两法衔接”包括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行政调查与刑事侦查的衔接、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衔接等一系列复杂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是关键性环节,长期以来“两法衔接”不畅的原因也大多出自这个环节。完善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机制(以下简称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机制)对于推进我国“两法衔接”机制的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基于上述考虑,文章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了论述。第一部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机制的产生与发展。一是移送机制产生的原因。该机制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将行政执法中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侦查机关审查并及时启动刑事追诉程序的联动工作机制,其兴起的原因主要是出于社会治理、规范执法、实现公正的需要。二是规范性文件出台的脉络。有关该机制最早的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以下简称《移送规定》),随后公、检、法、行等多家机关都根据实践中暴露出的问题,通过不同形式进行了规范。经过十多年的探索,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从最初的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逐渐覆盖到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保护环境,督促公、检、法、行等机关依法履责,加强社会综合治理等多个方面,发挥了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作用。三是实务机关探索的成果。行政执法机关从选择合适的移送时机、划分清晰的移送步骤、确定明确的执法状态对优化移送程序进行了探索。侦查机关从审慎开启侦查程序,适度进行“借壳侦查”进行了探索。检察机关从拓展多样的外部监督方式对加强移送监督进行了探索。上述做法中,有的合理、合法,适合大范围的推广;有的虽然行之有效,但是潜在的隐患较多,需要加以改造;有的思路超前,需要上位法的支持。第二部分,域外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机制的比较与借鉴。行政犯罪是伴随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增多的,发达国家市场经济的发展早于我国,其拥有一些管制市场经济的成熟机制,其中就包括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机制。考虑到域外的此类机制根植于其本国的政治土壤中,与其基础性制度息息相关,所以本文不可能对域外的此类机制进行全景式的论述,只能选取我国移送机制中三个亟待解决且与域外情况有可比性的问题进行研究,这三个问题是:检察机关在案件移送中的作用、行政证据进入刑事诉讼的限制、行政权与侦查权交叉适用的规制。一是英美法系国家的移送机制。第一个问题方面,英国的警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在案情较轻且当事人已认罪等情况下也可以向法庭提起公诉,这种公诉权的分散,削弱了检察机关在移送中的决定权;美国的检察机关主要起到了回应公众的关切,对某些事关公众利益的涉嫌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并综合衡量各种利益,再决定是否起诉的作用。第二个问题方面,英国的行政程序中收集的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可以作为反驳证据在法庭质证中使用;美国并不刻意区分行政证据与刑事证据之间的界限,其将证据审核的重心放在了非法证据的排除上。第三个问题方面,在令状制度、非法证据排除制度、警察投诉制度的综合作用下,英国形成了侦查人员“不能、不愿、不敢”交叉适用两种权力的格局;美国最高法院在伯格一案的判决中将警察以行政调查为借口收集刑事证据的行为认定为“规避性搜查”的两种情形之一,并提出了以行为目的来辨别行为性质的判断方法。二是大陆法系国家的移送机制。第一个问题方面,法国、德国的检察官在决定是否对涉嫌犯罪案件起诉前,会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政治考量、国家形象等因素,再做出最优的选择。第二个问题方面,法国的检察官可以提取行政执法机关获得的任何材料,按照刑事证据规则进行甄别后,合格的可以进入刑事程序;受追求实体正义理论和严格证明理论的影响,德国的行政程序中收集的证言在证人已经死亡或下落不明的情况可以在刑事诉讼中使用,行政执法机关的鉴定报告等可以在制作人不出庭的情况下在法庭上朗读。第三个问题方面,法国的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警察机关在行政法院、检察机关、预审法官的多重制约下,自由裁量权较小,行政权与侦查权交叉适用的空间不大;德国的行政警察和司法警察在职权和身份上的界限比较明显,前者负责维持社会秩序,后者负责刑事侦查,侦查人员很难动用行政调查权调查刑事案件。三是混合法系国家的移送机制。第一个问题方面,意大利的检察机关在案件移送中既可以被动的接受报案,也可以主动发现犯罪线索,还可以指挥司法警察开展初步侦查;俄罗斯的检察机关比较重视对行政执法行为的一般监督,通过对行政处罚案件条款的适用、案件性质的判断是否合法进行监督,来保障移送工作的正常运转;日本的检察机关虽然可以指挥警察进行侦查,但其决定是否移送和起诉的裁量权受到反则金制度和检查审查会的多方掣肘。第二个问题方面,意大利的证据保全程序为行政言词证据发挥作用提供了一种理论上的可能,如果证人在行政程序中所出具的证言对证明案件事实至关重要且证人有可能在庭审前遭遇不测,那么检察机关可以申请法官开启证据保全程序,要求证人重新做供并记录在案。日本注重发挥行政言词证据的反驳作用,即当事人、证人在行政、刑事两种程序中所做的陈述不一致时,以前程序中的陈述反驳其后程序中的陈述,以达到去伪存真的作用。第三个问题方面,意大利的司法警察在侦查中受到了检察官和预先侦查法官的双重监督,利用行政执法的名义收集刑事证据已经十分困难,再加上意大利普遍设立的行政法院促使行政执法机关养成了循规蹈矩的执法习惯,客观上也排斥了两种权力交叉适用的做法。俄罗斯在初步调查权力的授予、程序的细化等规定为侦查员初步掌握案情、获取启动证据、权衡利弊关系提供了合法的途径,也就替代了两种权力交叉适用的作用。日本的行政令状制度所确定的如果行政程序与刑事程序有实质性关联,那么此类程序应先取得司法令状方可进行的标准,也使侦查机关假借行政执法的名义逃避司法控制的企图在一定程度上归于无效。四是域外经验的比较与借鉴。比较中外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机制,法国、德国检察机关在案件移送中监督、引导作用的发挥,英国、美国等国家对行政证据进入刑事诉讼的开放性态度,美国、日本对“借壳侦查”的判断方法和规制方式都对完善我国的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机制有借鉴意义。我国可以从丰富查阅权的种类、扩展询问权的对象、提升建议权的实效、加大督促权的力度入手,强化检察机关在案件移送中的权力;从增加可以进入刑事程序的行政证据种类入手,将“证据三性”作为判断行政证据是否可以进入刑事程序的标准;从客观看待“借壳侦查”在追求实体正义方面的特殊功用入手,既学习日本对“借壳侦查”的规制之策,又不像美国一样对“借壳侦查”全盘否定,而应对“借壳侦查”的启动主体、启动标准、适用程序、责任承担、救济途径作出统一规定,使侦查机关有章可循。第三部分,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与保障。涉案当事人、涉案财物、涉案证据的移送共同构成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的有机整体。涉嫌犯罪案件应移尽移的落实,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平台的构建对案件移送提供了支撑和保障。一是涉案当事人的移送。涉案当事人是法律责任的最终承担者,向侦查机关移送涉案当事人有助于其完成强制嫌疑人到案的任务。针对实践中存在的将延长移送期间作为惩罚当事人的手段,扭送式移送负面效应比较明显等问题,建议通过对涉案当事人实施随案移送机制,严禁先行移送案件的有关材料,待到满48小时后再移送涉案当事人的行为;在行政执法人员遭遇辱骂、威胁、殴打等非常事件时,对其进行心理辅导,以防其带着情绪执法等方式加以解决。二是涉案物品的移送。涉案财物包括受害人财产、违法所得、不合格产品等,移送涉案财物有助于审判机关利用其价值来修复被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所破坏的社会关系。针对实践中存在的公安机关有选择性的接受涉案财物,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就费用支付产生争议等问题,建议通过公安机关承担涉案财物保管和处置的主要责任,行政执法机关协助公安机关进行保管和处置,地方政府发挥兜底作用进行综合处理等方式予以规范。三是涉案证据的移送。涉案证据是形成证据链条的基本素材,移送涉案证据有助于审判机关确定刑事责任的归属。针对符合“证据三性”的行政言词证据是否可以进入刑事程序,采用何种补救性的措施淡化行政言词证据的主观色彩,特殊的实物证据以何种形式进入刑事程序才能发挥其证明作用等问题,建议从合理界定行政言词证据直接移送的适用范围,参照刑事标准规范行政言词证据的收集程序,明确特殊实物证据的收集方式和移送载体等方面加以解决。四是涉嫌犯罪案件应移尽移的落实。应移尽移的落实与否关系到案件移送的数量和质量,影响应移尽移的落实的因素有很多,既包括地方保护主义、部门利益等传统因素,也包括权力授予不足、经费保障不足等新因素。建议从在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遭受较大破坏的领域,为行政执法机关增设侦查部门;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经费予以全额保障,严禁将罚没返还作为筹资渠道和奖励手段等方面保障应移尽移的落实。五是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平台的构建。为了整合信息资源,提高移送效率,各地纷纷建立了具有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功能的网络平台,此类平台在畅通沟通渠道、形成执法合力、促进信息共享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针对此类平台只能在某一地域内发挥作用,阻碍了案件移送工作在全国范围内的协同推进的问题。建议从统一技术标准、完善移送功能、确定录入信息三个方面入手构建全国统一的移送平台,从而将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侦查机关、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将所有的行政犯罪罪名纳入到移送平台当中。第四部分,涉嫌犯罪案件的接受与处置。相对于行政执法机关在案件移送领域中的“以法代刑”“有案不移”等现象的受关注程度,学术界、实务界都对侦查机关在上述领域中的“借壳侦查”、“案情反馈不规范”、“交叉使用强制措施”等现象关注甚少,但是上述现象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侵害、对正常移送秩序的破坏隐秘而又巨大,需要认真加以研究。一是接受案件后特殊合作方式的规范。有的侦查机关出于逐利违法、规避风险、完成考核等原因超过必要限度进行“借壳侦查”,对人权和行政管理秩序造成损害。鉴于“借壳侦查”的潜在危害,需要设定不得在刑事立案后进行“借壳侦查”,不得干预适用的正常执法,不得侵害当事人的财产性权益三条限度。同时从强化检察机关立案监督的强制性制裁权力,保持行政执法部门的相对独立性,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出庭作证的义务,适当授予侦查机关初步调查权力等方面对其加以规制。二是接受案件后强制措施变更的规范。有的侦查机关交叉使用行政强制措施和刑事强制措施,以便达到“方便执法”或规避司法审查的目的。针对上述问题,可以考虑采取将被留置盘问和行政扣留的时间计入刑事拘留的时间,以行为的目的作为判断强制措施性质的依据,改革现行考核机制等措施进行破解。三是接受案件后案情进展反馈的规范。有的侦查机关不向行政执法机关反馈案情进展,既挫伤了后者移送案件的积极性又容易使行政执法陷入被动。建议通过侦查机关建立案情定期反馈责任清单、检察机关对案情反馈进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通过函询了解案情三个方面对案情反馈进行规范。第五部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的制约与监督。“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而保障“法之必行”则要内靠坚定的法治信仰,外靠严密的多重监督,这个道理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领域中同样适用。当然加强监督也不是空中楼阁,它需要规范的权力制约和适度的信息公开对其提供有力的支撑,前者可以区分各个公权力机关的职责边界,减少互相推诿的空间;后者可以将权力的运行过程晒在阳光之下,让潜规则无所遁形。一是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的权力制约。针对权力制约中存在的案件移送工作的牵头部门缺位、各部门难以发挥各自优势、部门本位主义占据上风等问题。建议通过明确司法行政部门担任案件移送的牵头组织者;监察委员负责责任追究,统一行使党纪、政纪、国法;检察机关负责法律监督,对执法和司法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机关作为移送机制的两端负责具体实施等方式加以解决。二是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的多重监督。针对移送监督中存在的监督机关无法掌握行政执法实际状况、对事不对人的惯性导致监督效力孱弱、未充分发挥各种监督力量的整体优势等问题,建议从扩展监督机关的信息来源渠道,以从案到人为抓手提升监督针对性,丰富移送监督形式等方式加以解决。三是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的信息公开。针对移送信息公开中存在的公开的主体不明确、公开的界限不易掌握,公开的媒介不明确等问题,建议从确定信息公开要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注重保护个人隐私、及时公开移送信息等方面入手,让公民对涉嫌犯罪案件移送过程能看到、能听懂、能监督。第六部分,立法的建议(代结语)。与实践的期待所不同,目前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机制,从指导思想到具体操作,从责任主体到权力边界,从证据采纳到涉案财物管理,从实施监督到责任追究等方面,至今只有一些行政规章或司法解释可以遵循,存在立法层级较低、立法主体较多、立法内容笼统、立法刚性不足等弊端。建议从吸收地方立法的经验,提升立法的层级,确定立法的重点内容,细化责任的追究等方面入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一部法律来对案件移送工作进行规范。
扈斐斐[4](2018)在《交通运输部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管理研究》文中指出国家部委机关公文,是部委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过程中形成的规范性文书材料,是日常工作与公务活动的重要依据和载体。文件的策令性、专任性、规范性和庄重性,决定了机关文件的领导和指导作用、规范和约束作用、联系和知照作用、依据和凭证作用、宣传和教育作用、档案和史料作用。因此,文件处理效率直接反应了国家部委机关的职能履行力度、决策力度和高效有序的管理水平。为使部委机关文件整体简洁、规范、严肃、有效,充分发挥其该有的作用,助力部委机关的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机关公文处理的高效性是十分必要的。历史上,因公文效率不够高效造成的事故、麻烦比比皆是,教训惨痛。随着时代的发展,公文处理的高效化也应与时俱进,更好的为单位、为党和国家的政策事务服务。本文结合国内外文件处理管理工作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以交通运输部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为实际案例,对交通运输部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管理进行剖析研究,结合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对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内容、环节、特征以及工作流程作出明确说明,剖析机关公文处理工作中的问题和原因,并通过分析比对,总结原因与经验,对机关公文处理管理工作的进一步改进作出系统化研究,提出统一管理、制度改革等一系列对策和建议,探索如何有效利用现代管理手段优化文件管理系统,提高公文处理工作效率。本文既借鉴了国外先进、成熟的公文处理工作方法,总结出其高效性的社会环境与原因,又结合国内部委机关现状,因地制宜的剖析国内文件处理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综合各方面因素,尽量客观、科学地分析其原因,从公共管理学的角度提出文件工作的改革方向和一些具体措施。希望能够通过这次学习研究,以实际案例为线索,对文件处理工作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加以研究,寻求完善现有体制,提出具体改革措施,使文件工作更进一步的发展,通过这些建议对改善机关文件管理工作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张涵之[5](2017)在《民主的细节 ——运行中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文中指出随着近代民族国家的建立和发展,民主从最初的理想、口号、宣言和纲领走向真正的政治实践。中国创造性地建立了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根本制度的代议民主形式,并在国家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文化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然而,从近年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各项具体制度的实际运行效果和效率来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上的理想和优势还没有完全在实践中得以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设想的实现还存在诸多问题。可以说,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运行的细节规范、操作程序、合理性、公平性等一系列问题正日益在民主化的进程中凸显出来,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本文结合工程学的原理提出“代议制度工程学”,试图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看作是由众多小的制度部件如代表制度、选举制度、监督制度、会议制度等按照一定的结构关系组成并按照其内在价值和原则运行的集合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效能,取决于其制度体系的结构和组成部分并受到内在价值与工程规范的影响。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化和完善,首先要明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系的内在价值和工程规范,在价值和规范的框架中发现其中不合理的结构和性能不良的部件,从而通过调整和优化结构、升级或重建部件,来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整体制度工程的进一步完善。基于此,本文以人大制度部件的具体细节和程序设计的角度,结合代议制度的一般规律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的问题,运用工程学、案例分析、比较研究等方法来考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部件的问题和优化方案。全文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和第一章,重点在于根据本领域的已有研究成果,界定相关概念,并试图提出代议制度工程学的基本原理,建构一个自己的“代议制度工程学”的分析框架。本文认为,“代议制度工程学”原理是指代议制度的运行效能取决于其制度体系的结构和组成部件的性能,并受到制度体系内在价值与运行原则的影响。基于此,本文分别从中外代议制度的机构设置、职权与功能、运行原则和程序正义优先方面,阐述了代议制度工程的结构要素、制度部件、工程规范和内在价值,以期为对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分析搭建一个理论框架。第二部分为第二至四章,重点在于结合实际案例,对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部件,具体包括代表选举制度、代表履职制度、代表监督制度、代表罢免制度、会议提案制度、审议表决制度、发言质询与列席旁听制度、财政监督制度、人事监督制度和工作监督制度等的程序和细节进行分析。研究证明,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这些具体的制度部件均存在程序和细节设计上的缺失和不足,而这些缺失与不足,正日益消解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当性与民主性的制度设计初衷。甚至可以说,正是细节规范和程序设计上的缺失和不足,导致了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想效能无法完全实现。第三部分为第五章与结论,重点在于提出从细节和程序方面对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行优化的对策与方案。在借鉴大量制度创新案例的基础上,本文试图根据“代议制度工程学”的原理,提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各制度部件在程序和细节方面优化和完善的具体办法,以期为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些许的理论借鉴。尽管本文作者深知,程序的正义并不必然带来制度的正义,即使完善了上述制度细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中国式民主”要真正运转起来,仍然任重而道远。
周尤睿[6](2014)在《论公文写作中句式的选择与运用》文中指出现代公文写作是日常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但公文的写作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仅有格式、篇章布局、词汇、语义等因素的制约,还有文中句式选择的影响。不同的公文文种对句式的选择不尽相同,不同的句式对公文的影响也大不一样。因此,如何在公文写作中选用恰当合适的句式,以达到文从字顺、增强效果的目的就显得相当的重要。但这一点在实际写作中常常被人忽视,只注重字词的斟酌而轻视句式的选用。在对公文写作的学术研究中,众多研究者也把目光投向了修辞和词语,比如模糊语的研究。在句式的选用这块还相对薄弱,对公文进行统计分析以求找出句式选用规律的也不多。本文拟以此为研究点进行较为深入的探讨。本文的第二章就详细地讨论了公文写作中句式的语言学理论基础,包括语言学中句式的定义、句式的分类等,还论述了公文的范畴和分类,以及句式在公文写作中的功能;第三章就从常用句式的角度出发,分别就五个小类进行论述,将它们各自的特点以及在公文写作中所起到的作用逐一进行分析,并引用正式公文作为例证;第四章则从特殊句式的角度分九个小类分别进行论述,详细论述了在公文写作中所起到的作用和各自的特点,同样引用正式公文作为例证;第五章中就结合前面对句式的分析理论,以正式发文的公文为例文,从行文方式的角度进行统计分析研究。在文章最后,总结说明了影响到句式选择的几个因素。同时就写作过程中遇到的其他的一些需要详细深入研究的问题做了说明,提出了一些研究的参考意见,以供后来的研究者参考。
张洁[7](2014)在《公文叙事要素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对应用文的研究重视,公文最为应用文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公文的研究也呈现了繁荣的景象。但从整体上看,对于公文研究没有新的方向性的突破,在研究写作理论中,唯独对公文的叙事理论方面研究屈指可数。在现有的以“公文”和“叙事”为关键词的研究成果中,大多数是以公文文本中带有叙事性的语篇或段落等内容为研究对象,以公文叙事与文学、记叙文的叙事特点相比较,继而总结出公文叙事的特点。很明显,这个角度的公文叙事研究是浅层次、片面的。随着后经典叙事学的发展,受叙事学的跨学科发展趋势的影响,公文叙事要素研究在公文研究领域中是较为崭新的一个的研究点,本文以叙事学为切入点研究公文,尝试将主要研究叙事文本的理论应用于公文研究之中。论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交代目前国内对公文研究现状以及对公文和叙事及叙事学界定。第二部分提出“公文是一种叙事”的观点,并通过实例分析对观点进行论证。第三部分从叙事学相关理论角度对公文的叙事要素进行分析,具体从叙事者、叙事聚焦方式、叙事方式、叙事情境、叙事接受者五个要素来分析。第四部分主要分析非叙事学理论中的公文叙事要素分析,具体包括公文结构、公文语言两个方面。
陈余泓[8](2013)在《省级人大期刊监督报道研究 ——以2011年食品安全监督报道为例》文中研究说明2012年5月至6月,《小康》杂志社以及清华大学媒介调查实验室发起了一项覆盖全国范围的调查。结果显示,55%的受访者缺乏安全感。其中,食品安全以81.8%连续第三年登上了“最让人担忧的安全问题”排行榜首位。2011年是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一年,也是全国人大系统内“重拳监督”食品安全的一年。从理论上看,省级人大期刊是最应该“大声说出”食品安全问题、汇集代表意见、提出解决对策的大众媒介。那么事实上,省级人大期刊是否实现了它的历史使命?本文从2011年10起具有代表性的食品安全事件入手,对2011年省级人大期刊所做的相关报道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由点及面地提出省级人大期刊监督报道中存在的问题,并从期刊影响力、内在局限性、外部制约性和大环境四个角度分析其成因。在此基础上,提出省级人大期刊肩负着反映人民呼声、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双重使命,应该成为代表人民和人民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广阔舞台”。通过分析现行法律法规提供的操作空间、荟萃四家期刊社的成功经验,并加以完善,构建出省级人大期刊监督报道的新流程,并对办刊人员的素养提出新要求。
刘杰[9](2013)在《权力结构与个体行动:公务员日常公务行为研究》文中认为本文以公务员口常公务行为作为研究对象,以权力场为核心概念,通过对五级政府公务员的问卷调查和个别访谈,从整体的、过程的、具象的角度力图对公务员日常公务行为及其特征做出解释,从更微观的视角、更可视的前台、更务实的角度观察和反思政府运行。本文核心观点是:公务员日常公务行为可以分为三类:文字行为、会议行为和走访行为(包含检查、接待和跑项目),从历史上看,这些行为方式是由权力场决定的,从现实来看,当前的权力场决定了这些行为方式的特征。所谓“权力场”即是特定的价值结构、组织架构、权力运作的综合。本文主要回答三个问题。第一、公务员每天在干什么?即从口常行为的角度,公务员每天从事哪些公务活动,如何对这些活动进行归纳、概括和描述?第二、为何以这些方式行使公务?各种日常公务行为是如何形成并固化的?第三、当前公务员这种行为方式的特征何在,其原因又是什么?研究表明:第一、各级政府公务员日常公务行为具有内容上的可视性和结构上的同质性。各级公务员日常公务活动主要是写文字、开会和走访接待,这三类行为成为其工作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文字写作主要包括以文对人、以文对事和以文对文三类,在文学性、政治性、行政性三色之间寻求光谱的最佳组合,但三者存在很大的冲突,很难一致。开会包括决策性会议、协调性会议、执行性会议、交流性会议和象征性会议,对不同类型的会议有不同的偏好和动机,组织会议要从政治性、行政性、技术性三个角度实现统一。检查、接待和走访则同样具有普遍性。这三类行为具有鲜明的特征,在物理特征上表现为量的不断增加,在功能特征上最大的特点是行为过程中的偏离,即对原有功能的一种偏离甚至走向反面,主要表现为文字的具文主义、会议的低效锁定和走访的异化。这类行为是几乎所有公务员的工作方式,可以说是“朝野一致”、“官兵一致”、“四海一致”第二、通过对文字、会议和走访行为的历史追溯,表明这三类行为方式由历史上的权力场决定,具有必然性。公务行为方式的产生和变迁,是历史上的权力场所决定的,取决于政治组织架构的设计、政治权力关系格局和政治文化的核心价值,服从和服务于特定的政治价值、政治制度和政治组织。文字对于公共权力具有载体关系,是权力得以实现的要素之一,文字塑造了权力的合法性,实现了权力的秩序化,也实现了权力的理性化。文字是科层结构运行的前提,是科层结构展开的支撑。会议是权力的运行方式,是权力合法性的最主要标志,会议和科层组织存在着天然的关系,特别是在现代议会政治和政党政治生活中更是如此。检查和接待、跑关系也伴随着公共权力在科层体系的分化和延伸而得以发展,这些行为和官本位的组织结构、政治文化也有密切的关联。因此,文字、会议、走访必然与公务员不可分割。第二、当前公务行为的特征是由当前权力场所决定的。当前的权力场,既有传统权力场对权力合法化、理性化、秩序化的要求,对科层结构展开和巩固的诉求,又具有新的面貌。一是集权约束,包括社会集权、府际集权和个体集权,二是科层内卷,即人员、机构、管墀上不断扩张,但结构却没有得到优化,二是文化惯性,即级别崇拜、运动治理和公私混合的影响。这些新的变化对公务员行为形成了三个法则:老大法则,即领导和上级的意志主导公务员行为。模糊法则,即以工作量而不是质来证明机构地位。惰性法则,即官场文化的影响。而这三个法则决定了行为特征的诸多方面。最后,本文还探讨了行为方式改进的可能。从对当前公务员口常公务行为的梳理可以看出,目前存在着普遍的低效。在既定的权力场结构下,可以从技术层面对公务员行为方式及其效率进行有限的改进。但从长远来看,需要对权力场进行周期性的改良,以使公务行为保持一定的效率,维系政府运行的有效。
李娟[10](2011)在《公文中语词汇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公文是以行政单位、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为服务对象,但更主要的是以广大人民群众为服务对象,这就使公文在选词用语上可以使用一些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的口语词汇。本文即是针对公文中口语词汇的运用进行研究,全文分为五章,外加摘要和参考文献。第一章介绍本课题在学术界的研究现况、选题的目的和意义等。第二章是研究公文中口语词汇运用的基础,首先是对本文中的公文进行定义和公文语体进行划分;其次是对公文中口语词汇进行界定;最后是对公文口语词汇的分类。第三章是选择一些典型公文中的口语词汇语料进行分析,然后得出结论。由此衍生出第四章公文中口语词汇存在的必要性及运用原则。第五章是以现代汉语理论和语言学知识为基础,针对口语词汇在公文中的具体应用,从修辞角度和词语色彩两方面进行具体的分析。结语部分论述公文中使用口语词汇能够达到尚美和实用的良好效果。
二、人大机关常用公文写作知识(十八)特定问题 调查报告(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人大机关常用公文写作知识(十八)特定问题 调查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1)新时代职业技术教育语境下《公安文书写作》教学的问题与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新时代教育制度改革对《公安文书写作》教学的影响与启示 |
第一节 《公安文书写作》课程改革的紧迫性 |
第二节 《公安文书写作》课程改革的必要性 |
第三节 《公安文书写作》课程改革的可能性 |
第二章 当前《公安文书写作》课程教学的现实状况与存在主要问题 |
第一节 课程内容涉及多学科交叉渗透 |
第二节 学校与教学主客体间存在矛盾 |
第三节 讲授理论与写作实践相脱离的问题 |
第三章 提升公安职业院校《公安文书写作》课程教学质量的主要对策 |
第一节 改进课程结构与教学方法提升质量 |
第二节 优化师资队伍的结构提升质量 |
第三节 利用网络平台与加强实践提升质量 |
结论 |
附录1 |
附录2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2)基于文本质量的公文写作要素与控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目的 |
1.4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4.1 国内研究述评 |
1.4.2 国外研究现状 |
1.5 研究内容 |
1.6 研究方法 |
1.7 研究思路 |
第2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公文 |
2.1.2 公文写作 |
2.1.3 公文写作要素 |
2.1.4 公文文本质量 |
2.2 理论基础 |
2.3 小结 |
第3章 公文实践中的问题与公文文本质量的关系 |
3.1 公文实践状况调查 |
3.1.1 调查方案 |
3.1.2 调查实施 |
3.1.3 调查结论 |
3.2 从公文质量角度看公文实践中的问题 |
3.2.1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
3.2.2 “朝令夕改” |
3.2.3 “有法不依、有令不行” |
3.2.4 文件过度解读 |
3.2.5 “红头文件 |
3.2.6 公文文风不良 |
3.3 小结 |
第4章 从公文写作角度看公文实践中诸多问题产生原因 |
4.1 从公文写作系统论看当代公文问题产生之原因 |
4.1.1 从文本系统角度看公文写作实践问题 |
4.1.2 从发文系统角度看公文实践中问题存在之原因 |
4.2 从公文写作主客体统一论看当代公文问题产生之原因 |
4.2.1 在公文写作语用活动中主客体的对立表现 |
4.2.2 主客体对立的解决之道即主客体的统一 |
4.3 从公文写作矛盾论看当代公文问题产生之原因 |
4.3.1 理论与实践的矛盾 |
4.3.2 主体与客体的矛盾 |
4.4 从公文写作语境论看当代公文问题产生之原因 |
4.4.1 忽视社会大环境造成的语用失误 |
4.4.2 忽视情景语境导致语用失误 |
4.4.3 忽视篇内语境导致语用失误 |
4.4.4 忽视话语范围导致语用失误 |
4.5 从公文写作规律论看公文问题产生之原因 |
4.5.1 从定向性规律看 |
4.5.2 从转化性规律看 |
4.5.3 从实践性规律看 |
4.5.4 从创新性规律看 |
4.5.5 从历时性与共时性规律看 |
4.5.6 从对立统一规律看 |
4.6 小结 |
第5章 公文写作要素控制的原则与框架 |
5.1 公文写作要素控制的原则 |
5.2 公文写作要素控制的框架 |
5.3 小结 |
第6章 公文写作的主体要素分析及控制 |
6.1 写作主体 |
6.1.1 “大主体”(发文机关) |
6.1.2 “中主体”(领导或领导群体) |
6.1.3 “小主体”(文秘写作人员) |
6.2 收文主体 |
6.2.1 收文主体的特点 |
6.2.2 收文主体的公文写作理念 |
6.2.3 收文主体在公文写作中的控制措施 |
6.3 小结 |
第7章 公文写作的客体要素分析及控制 |
7.1 揭示客体 |
7.1.1 公文所揭示的客体的作用 |
7.1.2 作为文本所揭示的客体的条件 |
7.1.3 作为文本已揭示对象的控制 |
7.2 公文文本客体 |
7.2.1 公文文种 |
7.2.2 公文格式 |
7.2.3 公文主旨 |
7.2.4 公文材料 |
7.2.5 公文结构 |
7.2.6 公文语言 |
7.2.7公文文风 |
7.3 小结 |
第8章 公文写作的语境要素分析及控制 |
8.1 语境概述 |
8.2 公文写作语境的类别 |
8.3 语境对公文写作的制约 |
8.4 公文语境失误的控制措施 |
8.4.1 篇内语境语用失误之对策 |
8.4.2 情景语境语用失误对策 |
8.4.3 话语范围导致语用失误之对策 |
8.4.4 忽视社会大环境造成的语用失误之对策 |
8.5 小结 |
第9章 研究总结与展望 |
9.1 研究贡献与创新点 |
9.1.1 主要观点 |
9.1.2 创新之处 |
9.1.3 本文的不足之处 |
9.2 研究展望 |
附录: 公文写作调查问卷 |
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清单 |
致谢 |
(3)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综述 |
三、理论意义及实践价值 |
四、研究方法 |
五、研究创新 |
第一章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机制的产生与发展 |
第一节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机制的产生 |
一、社会治理的需要 |
二、规范执法的需要 |
三、实现公正的需要 |
第二节 规范性文件出台的脉络 |
一、中央层级的规范性文件 |
二、部门层级的规范性文件 |
三、地方层级的规范性文件 |
第三节 实务机关探索的成果 |
一、行政执法机关优化移送程序的探索 |
二、侦查机关审慎开启侦查程序的探索 |
三、检察机关加强移送外部监督的探索 |
第二章 域外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机制的比较与借鉴 |
第一节 英美法系国家的移送机制 |
一、英国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机制 |
二、美国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机制 |
第二节 大陆法系国家的移送机制 |
一、法国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机制 |
二、德国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机制 |
第三节 混合法系国家的移送机制 |
一、意大利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机制 |
二、俄罗斯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机制 |
三、日本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机制 |
第四节 域外经验的比较与借鉴 |
一、中外检察机关在案件移送中的作用之比较与借鉴 |
二、中外行政证据进入刑事诉讼的限制之比较与借鉴 |
三、中外行政权与侦查权交叉适用的规制之比较与借鉴 |
第三章 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与保障 |
第一节 涉案当事人的移送 |
一、涉案当事人移送的基本方式 |
二、涉案当事人移送存在的问题 |
三、规范涉案当事人移送的建议 |
第二节 涉案财物的移送 |
一、涉案财物移送的基本规定 |
二、涉案财物移送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涉案财物移送的建议 |
第三节 涉案证据的移送 |
一、涉案证据移送的基本规定 |
二、涉案言词证据的移送 |
三、涉案实物证据的移送 |
第四节 涉嫌犯罪案件应移尽移的落实 |
一、应移尽移落实的基本情况 |
二、阻碍应移尽移落实的因素 |
三、保障应移尽移落实的措施 |
第五节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平台的构建 |
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平台的基本情况 |
二、已投入实际运行的移送平台的概况 |
三、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平台存在的问题 |
四、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平台的建议 |
第四章 涉嫌犯罪案件的接受与处置 |
第一节 接受案件后特殊合作方式的规范 |
一、特殊合作方式的积极意义 |
二、特殊合作方式存在的问题 |
三、规范特殊合作方式的建议 |
第二节 强制措施变更的规范 |
一、两类强制措施的基本情况 |
二、强制措施变更存在的问题 |
三、规范强制措施变更的建议 |
第三节 案情进展反馈的规范 |
一、案情进展反馈的积极意义 |
二、案情进展反馈存在的问题 |
三、规范案情进展反馈的建议 |
第五章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的制约与监督 |
第一节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的权力制约 |
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权力制约的基本情况 |
二、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权力制约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权力制约的建议 |
第二节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的多重监督 |
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多重监督的基本规定 |
二、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多重监督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多重监督的建议 |
第三节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信息的公开 |
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 |
二、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信息公开的建议 |
立法的建议(代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4)交通运输部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机关公文 |
2.1.2 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
2.1.3 机关公文处理管理 |
2.2 理论基础 |
2.2.1 政务信息管理 |
2.2.2 全面质量管理理论 |
2.2.3 文件生命周期理论 |
第3章 交通运输部公文处理工作管理现状 |
3.1 当前交通运输部公文处理工作管理成效 |
3.1.1 公文的总体质量水平较高 |
3.1.2 已形成专业化管理公文工作队伍 |
3.1.3 公文处理工作日渐规范化 |
3.2 交通运输部公文处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
3.2.1 公文处理部门之间沟通不畅 |
3.2.2 业务部门办文人员专业化程度低 |
3.2.3 公文处理工作执行力度不够 |
3.2.4 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研究浮于表面 |
3.3 交通运输部公文处理工作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 |
3.3.1 缺乏统一有效的管理模式 |
3.3.2 对公文处理工作管理的重视度不足 |
3.3.3 监管等相关制度法规不健全 |
3.3.4 目前工作思维模式过于传统 |
第4章 国外相关公文处理工作管理的经验借鉴 |
4.1 国外公文处理工作管理经验 |
4.1.1 美国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制度 |
4.1.2 日本与时俱进的文件处理新技术 |
4.1.3 加拿大“开放政府战略”下的公文管理 |
4.2 国外公文处理工作经验的启示 |
4.2.1 建立健全标准化体系 |
4.2.2 对公文处理工作过程的全面控制 |
4.2.3 合理引用高新技术为提高公文处理效率做好创新 |
4.2.4 建立公文管理评估体系 |
第5章 完善交通运输部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管理的对策 |
5.1 从管理层面优化管理结构 |
5.1.1 制定统一管理模式 |
5.1.2 明确责权关系 |
5.1.3 完善协作机制 |
5.2 从制度层面优化公文处理流程 |
5.2.1 建立健全质量标准化体系 |
5.2.2 运用制度控制公文处理管理秩序 |
5.2.3 建立有效的监督考核办法 |
5.3 加强公文处理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
5.3.1 高度重视队伍建设 |
5.3.2 规范化人员管理理念 |
5.3.3 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 |
第6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民主的细节 ——运行中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0 导论 |
0.1 研究缘起与选题意义 |
0.1.1 研究缘起 |
0.1.2 选题意义 |
0.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0.2.1 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宏观整体性研究 |
0.2.2 对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制度与选举制度的研究 |
0.2.3 对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制度的研究 |
0.2.4 对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制度的研究 |
0.2.5 对一般性的规则和程序的研究 |
0.3 核心概念界定 |
0.3.1 制度工程学 |
0.3.2 制度与政治制度 |
0.3.3 民主形式与代议制 |
0.3.4 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
0.3.5 议员与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
0.3.6 程序与程序正义 |
0.3.7 议事规则 |
0.4 基本逻辑和主要内容 |
0.4.1 基本逻辑 |
0.4.2 主要内容 |
0.5 创新点与难点 |
0.5.1 创新点 |
0.5.2 难点 |
0.6 研究方法 |
1 代议制度设计与运行的“代议制度工程学” |
1.1 代议制度工程的原理 |
1.2 机构设置:代议制度工程的结构要素 |
1.2.1 代议制度结构与组织概述 |
1.2.2 英、法、美等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代议机构 |
1.2.3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所属机构 |
1.2.4 中外代议机构结构与组织比较 |
1.3 职权功能:代议制度工程的制度部件 |
1.3.1 代议制度职权功能概述 |
1.3.2 英、法、美等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代议机构职权 |
1.3.3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构职权 |
1.3.4 中外代议机构职权比较 |
1.4 运行原则:代议制度工程的工程规范 |
1.4.1 人民主权原则 |
1.4.2 普选原则 |
1.4.3 法治原则 |
1.4.4 多数决议原则 |
1.4.5 程序原则 |
1.4.6 公开原则 |
1.5 程序正义优先:代议制度工程的内在价值 |
1.5.1 程序正义优先的内涵 |
1.5.2 程序正义优先的意义 |
1.5.3 代议制度设计与运行的程序正义 |
2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部件的细节缺失(一):代表制度 |
2.1 代表制度是代议制度工程的基础部件 |
2.2 代表选举制度 |
2.2.1 代表选举制度的内容 |
2.2.2 代表选举制度的细节缺失 |
2.3 代表履职制度 |
2.3.1 代表履职制度的内容 |
2.3.2 代表履职制度的细节缺失 |
2.4 代表监督制度 |
2.4.1 代表监督制度的内容 |
2.4.2 代表监督制度的细节缺失 |
2.5 代表罢免制度 |
2.5.1 代表罢免制度的内容 |
2.5.2 代表罢免制度的细节缺失 |
3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部件的细节缺失(二):会议制度 |
3.1 会议制度是代议制度工程的生产部件 |
3.1.1 民主会议制度的理论基础 |
3.1.2 民主会议制度与中国人大会议制度 |
3.2 会议提案制度 |
3.2.1 会议提案制度的内容和程序 |
3.2.2 会议提案程序实例 |
3.2.3 会议提案制度的细节分析 |
3.3 发言、询问与质询制度 |
3.3.1 发言、询问与质询制度的内容和程序 |
3.3.2 发言、询问与质询制度的细节缺失 |
3.4 审议与表决制度 |
3.4.1 审议与表决制度的内容和程序 |
3.4.2 审议与表决程序实例 |
3.4.3 审议与表决制度的细节分析 |
3.5 列席与旁听制度 |
3.5.1 列席与旁听制度的内容和程序 |
3.5.2 列席与旁听制度的细节缺失 |
4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部件的细节缺失(三):监督制度 |
4.1 监督制度是代议制度工程的检验部件 |
4.1.1 代议机关监督的理论基础 |
4.1.2 中国人大监督在国家监督体系中的主导地位 |
4.2 财政监督制度 |
4.2.1 财政监督制度的内容 |
4.2.2 财政监督制度的细节缺失 |
4.3 人事监督制度 |
4.3.1 人事监督制度的内容 |
4.3.2 人事监督制度的细节缺失 |
4.4 工作监督制度 |
4.4.1 工作监督制度的内容 |
4.4.2 工作监督制度的细节缺失 |
5 从制度部件的细节与程序优化来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
5.1 政治文明与中国人大制度程序 |
5.1.1 政治文明与现代国家制度的程序立法 |
5.1.2 程序立法的原则 |
5.1.3 人大制度改革的目标 |
5.2 代表制度的细节完善 |
5.2.1 完善代表选举制度 |
5.2.2 完善代表履职保障制度 |
5.2.3 完善对代表的监督制约机制 |
5.3 会议运行制度的细节完善 |
5.3.1 建立和完善会议讨论与辩论制度 |
5.3.2 引导对抗观点的表达 |
5.3.3 完善质询制度的运行机制 |
5.3.4 规范和完善列席与旁听制度 |
5.3.5 完善议事程序和规则 |
5.4 监督制度的细节完善 |
5.4.1 将监督程序纳入人大制度运行的全过程 |
5.4.2 优化公众监督的渠道和程序 |
5.4.3 建立人大代表独立监督的工作机制 |
5.4.4 强化人大工作的独立性 |
5.4.5 建立人大监督专员制度 |
5.4.6 改进人大票决方式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6)论公文写作中句式的选择与运用(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缘由 |
1.2 选题目的和意义 |
1.2.1 填补公文写作研究中的薄弱环节 |
1.2.2 公文写作中现实的需要 |
1.3 研究综述 |
1.3.1 公文写作的语言学相关研究 |
1.3.2 公文写作的句式相关研究 |
1.4 研究方法 |
1.5 语料来源 |
2 相关的语言学理论基础 |
2.1 句式 |
2.2 本文采用的句式分类 |
2.3 公文的范畴 |
2.4 句式在公文写作中的功能 |
2.4.1 选句以达文从字顺 |
2.4.2 炼句以助达意 |
2.4.3 用句以适语用之需 |
2.5 公文写作对句式的要求 |
2.5.1 语法规范,合乎逻辑 |
2.5.2 用语精练,准确清楚 |
2.5.3 严肃得体,适合语境 |
3 公文写作中常用句式的选择和运用 |
3.1 长句和短句 |
3.2 整句和散句 |
3.3 主动句和被动句 |
3.4 肯定句和否定句 |
3.5 单句和复句 |
3.6 本章小结 |
4 公文写作中特殊句式的选择和运用 |
4.1 主谓句 |
4.1.1 动词谓语句 |
4.1.2 形容词谓语句 |
4.1.3 主谓谓语句 |
4.2 非主谓句 |
4.2.1 动词性非主谓句 |
4.2.2 形容词性非主谓句 |
4.3 连谓句 |
4.4 省略句 |
4.5 兼语句 |
4.6 简缩语句 |
4.7 存现句 |
4.8 文言句 |
4.9 倒装句 |
4.10 本章小结 |
5 不同文种中句式的选用分析 |
5.1 通知 |
5.2 意见 |
5.3 报告 |
5.4 请示 |
5.5 纪要 |
5.6 函 |
5.7 本章小结 |
5.7.1 常用句式选用的情况 |
5.7.2 特殊句式选用的情况 |
6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7)公文叙事要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公文与叙事学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 |
1.1 公文的起源和定义 |
1.2 叙事及叙事学概述 |
第二章 叙事学视野中的公文 |
2.1 公文是一种叙事 |
2.1.1 理论依据 |
2.1.2 实例分析 |
2.3 现当代公文叙事的美感 |
2.3.1 开门见山 |
2.3.2 层次分明 |
2.3.3 结构模式化 |
第三章 从叙事学理论分析公文叙事要素 |
3.1 叙事者分析 |
3.2 叙事聚焦方式分析 |
3.3 叙事方式分析 |
3.4 叙事情境分析 |
3.5 叙事接受者分析 |
第四章 公文文面叙事要素分析 |
4.1 公文结构分析 |
4.1.1 公文结构的含义 |
4.1.2 公文结构模式化 |
4.2 公文语言分析 |
4.2.1 公文语体的美学特征 |
4.2.2 公文语言中的模糊词语 |
4.2.3 公文语言的修辞 |
结论 |
致谢 |
注释 |
参考文献 |
(8)省级人大期刊监督报道研究 ——以2011年食品安全监督报道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的主要问题 |
(二)、相关研究综述 |
(三)、以食品安全问题作为研究视角 |
(四)、研究途径与方法 |
一、10起食品安全事件及背后的“人大声音” |
(一)、河南双汇“瘦肉精”事件 |
(二)、上海“染色馒头”事件 |
(三)、安徽“牛肉膏”事件 |
(四)、山东“福尔马林小银鱼”事件 |
(五)、湖北“毒生姜”事件 |
(六)、辽宁“毒豆芽”事件 |
(七)、北京“爆米花添加荧光增白剂”事件 |
(八)、江苏“爆炸西瓜”事件 |
(九)、广东“毒燕窝”事件 |
(十)、重庆“火锅老油”事件 |
二、省级人大期刊监督报道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
(一)、省级人大期刊监督报道存在的问题 |
(二)、省级人大期刊未能实现监督使命的成因分析 |
(三)、省级人大期刊实现监督使命的关键 |
三、省级人大期刊监督报道的“理想模型” |
(一)、现行法律政策为人大监督及监督报道提供的操作空间 |
(二)、实际操作中已有的成功经验 |
(三)、省级人大期刊监督报道的流程再造 |
(四)、新流程对办刊人提出的新要求 |
小结 |
参考文献 |
后记 |
(9)权力结构与个体行动:公务员日常公务行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问题、综述和意义 |
1. 问题背景和研究对象 |
2. 相关研究概述 |
3. 研究意义 |
二. 视角、假设和概念 |
1. 日常政治视角下的公务行为 |
2. 假设的提出 |
3. 权力场 |
三. 思路、结构和方法 |
1. 论证思路 |
2. 主要内容和结构 |
3. 研究方法和不足 |
第一章 日常公务行为类别与内容 |
一. 概述 |
1. 从日程安排看公务员日常公务行为 |
2. 从学术调查看公务员日常公务行为 |
3. 小结 |
二. 无时不文 |
1. 概述 |
2. 文字工作的分类 |
3. 文字行为重点 |
4. 文字处理 |
三. 无日不会 |
1. 概述 |
2. 会议类型 |
3. 会议组织 |
4. 参会行为分析 |
四. 无处不访 |
1. 检查 |
2. 接待 |
3. 跑项目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日常公务行为的历史决定 |
一. 传统权力场概述 |
二. 文以行政 |
1. 文以载权:文书和权力 |
2. 文以载体:文字和组织 |
三. 会以理政 |
1. 权力场和会议:理论的视角 |
2. 专制集权背景中的会议 |
3. 传统政治体系变迁中的会议 |
四.访以联政 |
1. 检查与专制集权 |
2. 集权逻辑下的接待 |
五.传统权力场对官员日常公务行为的支配—以文字为例 |
1. 文官政治的实现 |
2. 权力集中和科层繁密对文书行为的影响 |
3. 文字依赖:官僚和公文文化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日常公务行为特征及权力场支配 |
一. 当前的权力场分析 |
1. 集权约束 |
2. 科层内卷 |
3. 文化惯性 |
二. 权力场的三大法则 |
三. 日常公务行为特征的判断 |
1. 物理特征 |
2. 功能特征 |
四. 三大法则对行为特征的决定 |
1. 老大法则的决定 |
2. 模糊法则的决定 |
3. 惰性法则的决定 |
五.权力场与行为方式改进 |
1. 行为方式的合理性及其限度 |
2. 作风整顿与改进行为方式 |
3. 权力场改造与行为方式改进 |
结论和余论 |
一. 结论 |
二. 余论 |
三.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调查问卷和访谈记录 |
后记 |
(10)公文中语词汇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学术界的研究现况 |
二、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
三、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四、课题的创新点 |
第二章 公文口语词汇概述 |
一、公文 |
(一) 公文的定义 |
(二) 公文语言的特点 |
(三) 公文语体的划分 |
二、公文口语词汇的界定 |
(一) 什么是口语词汇 |
(二) 什么是公文口语词汇 |
三、公文口语词汇的分类 |
(一) 惯用语 |
(二) 俗语和谚语 |
(三) 顺口溜 |
(四) 口语词 |
第三章 现代公文运用口语词汇的基本情况 |
一、现代公文中口语词汇运用的语料概况 |
(一) 语料统计 |
(二) 语料统计表格 |
二、现代公文口语词汇运用的现状分析 |
三、结论 |
第四章 公文中口语词汇存在的必要性及运用原则 |
一、公文中口语词汇存在的必要性 |
(一)从公文本身的性质、内容和作用来看,公文需要口语词汇 |
(二)从公文语言的实施效果和表达效果来看,公文需要借助于口语词汇来表达领导意图 |
(三) 从时代背景和公文发展来看,公文需要使用口语词汇 |
二、公文中口语词汇运用的原则 |
(一) 杜绝社会方言和地域方言 |
(二) 选用贴切的惯用语、俗语等口语词汇 |
(三) 公文中口语词汇的选用必须要符合公文语境的需要 |
第五章 公文中口语词汇运用的具体分析 |
一、从修辞角度对公文中口语词汇进行分析 |
(一) 关于公文修辞的概况 |
(二) 公文中口语词汇的具体修辞手法 |
(三) 公文中口语词汇运用修辞的原则 |
二、公文中口语词汇运用体现的词语色彩分析 |
结语 |
一、公文中运用口语词汇是公文语言“尚美”的表现 |
二、公文中运用口语词汇是公文语言“尚用”的表现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读研期间成果 |
四、人大机关常用公文写作知识(十八)特定问题 调查报告(论文参考文献)
- [1]新时代职业技术教育语境下《公安文书写作》教学的问题与对策[D]. 江舟. 福建师范大学, 2019(12)
- [2]基于文本质量的公文写作要素与控制研究[D]. 孙峻华. 南京大学, 2019(08)
- [3]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机制研究[D]. 王刚.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4]交通运输部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管理研究[D]. 扈斐斐. 大连海事大学, 2018(06)
- [5]民主的细节 ——运行中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D]. 张涵之. 武汉大学, 2017(06)
- [6]论公文写作中句式的选择与运用[D]. 周尤睿. 四川师范大学, 2014(02)
- [7]公文叙事要素研究[D]. 张洁. 长春理工大学, 2014(08)
- [8]省级人大期刊监督报道研究 ——以2011年食品安全监督报道为例[D]. 陈余泓. 复旦大学, 2013(03)
- [9]权力结构与个体行动:公务员日常公务行为研究[D]. 刘杰. 复旦大学, 2013(02)
- [10]公文中语词汇的研究[D]. 李娟. 四川师范大学, 20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