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内容摘要: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是教育理论界和实践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学者们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其进行了讨论。经济学视角下现代学校制度的探讨提倡教育的市场化、民营化,关注教育效率的提高,却忽视了教育自身的价值追求;教育学视角下现代学校制度的讨论更注重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过程中教育价值的体现,而缺少保障这种价值实现的制度构建;政治学视角下现代学校制度的建设则主要基于“十六大”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促进政府职能转型的契机,重新厘定政府、市场与社会三者各自在教育上的职责与权利(权力),但缺少从政治文明理论层面对现代学校制度的研究。政治文明理论之于对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意义在于,从教育制度的宏观角度讲,政治文明的趋向决定政府在教育上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发挥什么样的作用;从学校运行的微观层面讲,政治文明的价值取向也会对学校的管理机制产生重要影响。政治文明理论之于现代学校制度的更深层意义在于,通过对文明政治理论的探讨,主要是对“正义”这一制度评价标准的解析,来寻求现代学校制度构建的伦理基础。本研究首先从政治哲学层面对政治文明进行了阐释,以正义、自由、平等和民主四个范畴作为政治文明理论的主体内容,梳理这四个概念的理论含义。本研究取正义作为一种制度评价标准的意义,正义是用来衡量制度合理与否的尺度。正义是自由、平等和民主的上位概念,对正义的追寻体现为对这三者追求的结合,即符合自由、平等和民主原则的制度就是正义的制度。这三个概念又各都有多种含义,对这三个概念的不同解析、不同选择会形成迥异的正义理论。对自由这一范畴,主要从划分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的角度讨论其内涵;平等概念上则主要取相同性平等和公正的平等来阐释其含义。自由与平等具有内在的联系:以积极自由为导向所形成的“积极政府”管理模式通常倾向于公正的平等;而以消极自由为理论基础所形成的“消极政府”管理模式也通常与相同性平等保持一致。民主既可以与自由和平等一样作为一种目的,也可以作为一种手段。本文取民主的工具性意义,即民主是以自由和平等为目标的、保证自由与平等实现的一种手段。对自由与平等的不同选取会形成不同取向的民主理论及不同形式的民主模式。大致上,社会民主理论以积极自由、公正的平等为追求,在形式上主张直接民主形式;自由民主理论主张消极自由、相同性平等,在形式上提倡间接民主。本文取托夫勒的参与民主理论,分析其三个民主原则对现代学校制度下建设学校民主管理模式的启示意义。本文从学校外部关系和学校内部关系两个方面探讨基础教育阶段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相关问题。学校外部关系主要包括学校与政府、学校与市场、学校与社会的关系,内部关系则主要讨论了学校与教师的关系。学校外部关系分别从基础教育非义务教育阶段和义务教育阶段两个方面进行研究。基础教育非义务教育阶段因其提供的教育产品具有准公共物品性质,政府管理模式应以消极自由为主导,提倡相同性平等。以保护消极自由为主导的市民社会理论对这一阶段制度设计颇具启示意义。义务教育阶段,因其提供的教育产品具有纯公共物品性质,政府的管理模式应以积极自由为理论基础,注重公正的平等。罗尔斯的“公平的正义”理论因而在此更具有关照教育现实的意义。在学校内部的制度建设上,本文主要从学校的教务管理、政务管理、总务管理三个层面展开讨论,具体分析学校管理在哪些方面应发挥其促进教师积极自由的作用,在哪些方面应更加注重保护教师不受干预的消极自由。并从工具上意义解析民主概念,选取了托夫勒的参与式民主理论,着重分析其三个民主原则对建立学校内部民主管理机制的启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