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伴随着经济高速发展的,除了不断加快的城市化进程和鳞次栉比的高层建筑、新型社区,还有越来越多的与居住相关联的利益摩擦,如业主之间、业主团体与开发商、物业服务公司之间的纠纷。在社区对内协调业主关系、对外解决各种纠纷的诸多问题上,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利益的代言人,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现有法律对于业主委员会法律性质和相关诉讼地位的规定不甚明确,实务中也存在着不同的处理方式。从一定程度上讲,这不仅不利于司法实践的进一步开展,也使得广大业主的维权之路步履维艰。基于上述问题,本文以比较分析和实证分析的方法,结合现有法律规定,分四个章节对业主委员会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力求对业主委员会制度有一个较为准确的认识。第一章是业主委员会相关概念的辨析。本章首先对业主委员会及其相关的各个概念进行界定并加以区分,而后以此为基础,分析指出了业主委员会与社区事务密切关联者,如与物业服务企业、行政机关的关系。第二章是业主委员会的法律性质辨析。本章通过对有较为先进立法国家和地区的理论研究和法律规定进行比较分析,提出关于业主委员会法人化发展趋势的几点思考,进而探讨并明确我国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第三章是业主委员会的产生。本章通过背景介绍,从业主委员会的产生、委员的选任等方面,进一步确定其维护社区及业主权益的重要地位,指出其权力和责任承担的法律和理论来源。第四章是业主委员会的权能。本章首先明确了业主委员会的权限以及相对应的义务和责任。而后在其现有法律地位的基础上,提出其当事人能力的正当性和诉讼权能的局限性,并指出其诉讼权能扩张的必要性。通过本文的研究,笔者对于业主委员会制度的发展趋势及诉讼权能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希望有益于业主委员会相关制度的体系化,使社区及业主这一新兴利益体的权益得到更好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