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商业银行采用以贷还贷的方式清收逾期贷款,在目前商业银行贷款业务中非常普遍。人民法院受理的因以贷还贷借款合同产生的纠纷也呈上升趋势,并且常常涉及保证人保证责任的承担。由于我国对以贷还贷相关立法还不尽完善,导致司法审判实践中各地人民法院对以贷还贷主合同效力以及保证合同效力的认识均存在着分歧。因此,准确界定以贷还贷,完善相关立法以明确以贷还贷合同效力,准确确定不同情形下保证责任的具体承担,使人民法院在处理以贷还贷案件时保持司法裁判一致性,具有重大的理论与实践意义。本文先是从理论层面探讨了以贷还贷的特征、成因及认定标准;进而对以贷还贷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效力进行分析;最后根据借款合同前后保证人之间的关系具体分析保证责任的承担。全文共分三章:第一章主要阐述了以贷还贷的内涵,归纳以贷还贷的法律特征,明确以贷还贷的认定标准,分析以贷还贷的现实成因。第二章分别从以贷还贷主合同和保证合同本身两个方面分析以贷还贷保证合同的效力。笔者在反驳以贷还贷无效的观点之后提出以贷还贷借款合同应属有效的观点,进而再分析保证合同的效力。第三章主要论述了保证人在不同情形下对保证责任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