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外资审计项目授权地方审计适用管理办法问题的批复(论文文献综述)
吕慧娜[1](2020)在《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文中认为“二战”后,各国都处于国内经济恢复与发展、国际上经济赶超竞赛的时代背景,面对国内区域发展不平衡的景象,各国普遍开展了以对特殊落后区域的重点开发以及对国土资源的综合性开发为主要形式的国家区域援助,在国际上形成了由国家(政府)对区域市场“失灵”进行干预的援助浪潮。国内,伴随着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和推进,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成为缩小区域差距的关键环节,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在改变欠发达地区贫穷落后面貌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随着援助实践的逐步开展,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甚至存在的必要性都饱受质疑。在此背景下,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价值和当代品性值得我们重新反思。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作为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益倾斜性配置的主要路径,在缩小区域差距方面仍具有现实意义;另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本身存在诸多局限,主要表现在:援助对象识别缺乏明确的标准、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因制度缺陷而大打折扣、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不完善等方面。为此,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制度上的完善,成为当下该制度突破发展困境的有力举措。域外主要国家在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援助时,多采用“立法先行”的调控模式,通过法律制度的规定性和强制性,保证了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的强制性,且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实践证明,通过法律制度保障国家区域援助的长效供给是正确的选择,这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完善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启迪。当前学界提出对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加强法制保障的着述并不鲜见,但令人遗憾的是,当前关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建设的研究,要么仅停留在观点提出层面,要么止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文化和伦理等高度,呈现出模糊化的研究态势。至今尚未有从经济法独有的研究视角,将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或观念,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设计,搭建起国家区域援助法律制度框架,为国家区域协调发展的法治化提供制度理论支撑。本选题之创作初衷即源于经济学提出国家区域援助急需法制保障,而法学研究却并未跟进的现状。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进一步揭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并通过法学视角为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援助方式选择和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提供些许制度理论上的参考与借鉴,并期望成果能够引起国家区域援助相关部门的关注与重视。本文除了引言与结语之外,共包括七章,内容分别为:第一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和制度要素。首先,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区域”、“援助”、“区域援助”、“国家区域援助”等进行界定。关于“区域”,区域经济学、区域地理学、区域政治学、区域社会学等学科都进行了大量的先期研究,但并未对区域的概念形成共识。法学学科中法理学、行政法和经济法等部门法对区域的界定,也是各家之言,范畴不一。为此,笔者对不同学科关于“区域”的界定进行了梳理,在借鉴各学科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将“区域”界定为“一国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关于“援助”,笔者对脱胎于国际层面发达国家或地区对欠发达国家或地区提供发展援助的援助理念进行了追溯,在此基础上,将“援助”界定为资源从一个国家或地区到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自愿转移,且这里的“资源”泛指一切能转化为生产利益的资料、资金、能源、服务、工作人员、知识或其他资产。关于“区域援助”,范围涉及到国际、国内两个视角和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而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涉及的“区域援助”主要是中观层面,即一国范围内中央政府或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分别称为“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综上,可以将“国家区域援助”界定为一国中央政府通过直接投入或政策推动的方式对其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进行的资源转移。为了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一步展开研究,笔者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要素进行了解构,并将援助前期需要明确的援助对象、援助过程中需要选择的援助方式和援助结束后需要进行的绩效评估和结果应用作为重要的制度要素,为后文研究奠定基础。第二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本章主要讨论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首先,明确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产生主要源于国家职能的演进。国家从最初的安全保障职能到后来的经济调节职能的演进,使其从以往的“守夜人”角色转变为国家宏观经济的管理者和微观经济的调节者。而随着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的加剧,使国家又肩负起“中观经济的协调者”的重任,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即是这一职责的内容之一。一般而言,国家区域援助义务是指将国家所负有的援助欠发达区域的职责进行义务化规定的一种强制性规范。从逻辑根源上看,国家所负有的对各区域进行平等保护的职责要求,正是国家对先天资源禀赋条件恶劣的欠发达区域具有区域援助义务的内在根源;对历史上作出过“特殊牺牲”的区域进行成本的延期支付或补偿,是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产生的历史根源。其次,将发展权引入区域领域,使欠发达地区获得与发达地区同样的区域发展权利。区域能否作为发展权的主体,建立在区域是否具有法律主体地位的基础之上。本文认为,区域具有法律主体地位,能够成为发展权的主体,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传统的主体制度无法有效应对区域问题;法律主体发展史表明,赋予“区域”以法律主体地位具有很大的可能性和制度空间;从法律主体意志要素、能力要素和道德要素方面分析,“区域”与法律主体要素相契合;“区域”作为区域政策等制度供给的概念主体已经普遍化,且区域合作协议显示了“区域”作为契约主体全面符合法律主体资格标准,同时,区域环保公益诉讼反向肯定了区域的法律主体地位,可见,区域主体性得到实践佐证,也是实践所需;从价值分析角度来看,赋予区域主体地位是为了区域市场秩序,实现区域正义;等等。综上,区域利益作为法律调整的对象是时代的产物,区域主体也是对法律主体扩张理论和“非法人团体或其他组织”等当代社会崭新的第三类主体类型出现的有力佐证,区域作为法律主体具有正当性法律基础。由此,发展权主体由“人”向“区域”的扩展,使得发展权的内涵发生了重大变革。从内容上来看,区域发展权应包含一系列权利,包括获得信息权、参与权、融资权、获得援助权、获得法律救济权等;同时,区域发展权应以培育和提升欠发达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为主要内容。从权利实现上看,区域发展权需要宪法保障,笔者建议在第四条之前增加一条针对“区域”的宪法保护规定,明确提出保护区域发展权,并将保护的对象区域进行列举;区域发展权实现须进行结构性分配,对于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造血式”援助能帮助其实现自我发展,对于其他不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输血式”援助仍具有现实意义。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有利于实质正义的实现。正义理论经历了从形式正义到实质正义的转变,在区域层面表现为“区域正义”。针对区域市场出现的“非正义”现象,对区域结构中的弱质主体进行法律制度上的区别对待,进而使弱质主体获取与强质主体对等的发展权利,此种实质正义的实现就是“区域正义”。要实现“区域正义”就必须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利倾斜”,而国家区域援助就是“权利倾斜”配置的有效路径。总之,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与区域发展权构成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权义架构”,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法律视域的研究和架构提供了合理性依据,同时,国家区域援助对“区域正义”的追求,充分体现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治意义和实践价值。第三章——“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本章主要讨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立法现状、政策规范及存在的法律问题。首先,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经历了从萌芽到正式形成,再到推动立法的发展过程。自建国伊始,我国区域发展层面就存在“援助”萌芽;直到改革开放初期,“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标志着我国以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为主要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体系正式形成;世纪之交以来,我国陆续实施战略性扶贫、“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地区崛起”等战略,极大地扩张了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内容,同时,由国家层面推动的区域援助立法工作也使得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逐渐走向制度化、法律化。其次,我国目前并没有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专门立法,援助理念大多散落在各部门法法律的个别条款之中。通过对我国成文法和政策法规的梳理,笔者发现,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较多问题:国家区域援助前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国家区域援助过程中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国家区域援助后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性的强制性缺失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存在的必要性、时代意义和当代品性深受诟病。本文主要针对这三个方面,从法学视角进行制度分析,以期重塑国家区域援助的制度价值。第四章——“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本章主要讨论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立法规定、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目标和原则,以及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首先,美国、日本和欧盟国家区域援助立法中都明确了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达到标准的才有权接受援助。其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是国土规划中的区域规划层面。在国土空间规划方面,我国现行的主要法规政策包括《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等,根据这些政策要求,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进行科学识别必须建立在“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要求基础之上,对现行有效的国土空间规划内容进行整合,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相衔接。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重要内容,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专项规划,具体内容包括援助对象的识别及对应的识别标准。笔者在综合分析区域经济发展历程和早期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过去存在且延续至今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边境地区、贫穷地区和实际发展中出现困难的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划定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并拟构了各援助对象识别的地域单元标准和识别标准,建议通过“基本法+单行法”的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立法规定。在与现行立法的衔接方面,区域规划相关的现行立法被统一囊括进国土空间规划中,与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相关的立法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专项规划,并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的组成部分。第五章——“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各类型援助对象区域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和区域金融支持制度。首先,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根据域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分类以及我国针对不同区域在不同历史发展时期所采用的援助方式,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由直接援助和间接援助构成的援助方式体系,本文主要研究以财政援助、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为主构成的直接援助方式。在此基础上,笔者尝试性地构建了我国未来国家区域援助援助方式组合适用体系,以期发挥各项援助方式及相关制度的“合力”。其次,区域财政援助制度。根据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存在的立法质量不高、制度安排与制度目标自相矛盾、转移支付结构在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有限、缺乏细化的用途限制、缺乏统筹安排和项目衔接调整等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完善建议:加强对国家区域财政援助的立法规定,并对现存的转移支付项目进行整合和清理,同时重视转移支付程序的立法工作;税收返还应放弃“基数法”,改采特定税种税收返还法;结构上应提高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的细化规定,包括资金所占项目的比例、援助资金与区域发展所需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的关系、资金的拨付时间、使用限制等方面;转移支付项目设置注重统筹协调安排,增设“转移支付调整费”用于转移支付项目的衔接和协调成本支出;等等。再次,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与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相辅相成,部分财政援助需要依靠区域税收优惠措施来实现,二者在进行国家区域援助中联系紧密,组合适用,不可分割。在借鉴美国、日本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经验的基础上,笔者对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存在的问题,诸如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多集中于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变相减免税、税制结构不合理、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定不明确等,提出了以下完善建议:通过立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税收优惠制度的规范,进一步清理、整合混乱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赋予欠发达地区一定的税收优惠调节权;逐步增加直接税在税收体系中的比重;进一步明确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则等。最后,区域金融支持制度。我国在区域金融支持方面,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为区域金融支持法律制度供给不足;银行金融机构本身制度性原因诱发“资金外流”;统一的货币政策工具引致不同的地域意义;政策性金融“政策性”功能缺位等。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完善建议:通过完善《中国人民银行法》、在区域援助基本法或单行法中规定倾斜性区域金融支持条款,加强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法律供给;通过对“总行——大区分行——中心支行——支行”一元四级的央行组织制度在职权与职责方面进行改良,在金融机构设置与职能安排上实现区域金融支持;实施区域差异化金融,对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再贷款、利率等进行差异化安排;通过设置政策性和市场性双目标、设立区域政策性银行等路径,对政策性银行的“政策性”功能进行补强。第六章——“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主体内容及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首先,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从法制思维角度而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法律制度是对国家区域援助行为“监管的监管”;从理论依据角度而言,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同时,区域财政援助绩效评估作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核心构成,存在很多问题,进而引发了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绩效评估的制度思考。其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成。在对国家区域援助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生命周期”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对评估主体、评估周期、评估指标、评估结果等“结构性构成”进行细化,搭建起以时间维度和内容维度为框架的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制度,保障了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有效性及结果的合理性。再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无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进行援助无效责任追究,并通过“资格减等”对援助主体能否获得国家在援助制度中设置的各项优惠资格及优惠的级别进行降级减等,通过“回转”实现援助力量的保存,从而把积极的鼓励促进和消极的限制禁止相结合,通过奖励和惩罚实现对区域援助行为的指引和调控;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有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通过动力机制、补偿机制、风险防范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等,有序推进相关援助对象区域退出国家区域援助,以减轻国家财政压力。第七章——“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及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首先,域外各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考察。各国区域援助普遍“立法先行”,法律体系呈现出以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为核心、以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为实施细则的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特点,对我国进行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其次,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立法应是由多层级、多位阶立法和政策等不同法律形式构成的一套法律体系,具体包括:以法律形式为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以政策、规划等形式为内容的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第一,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制定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应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同时要重视地方参与和社会参与,满足对现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进行宏观梳理和指导的立法要求。内容方面,统筹国家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涉及到援助理念、援助原则、援助对象、援助方式和绩效评估及应用的一般性规定。第二,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在单行法体系方面,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结果,我国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老少边穷地区援助单行法和困难地区援助单行法,具体包括革命老区援助单行法、少数民族地区援助单行法、边境地区援助单行法、穷困地区援助单行法、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援助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主要方式,我国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主要包括区域财政援助单行法、区域税收优惠单行法和区域金融支持单行法。在单行法形式方面,鉴于我国当下的法制环境和区域法治实践,笔者认为以法规政策为主要形式具有正当性和可行性。在单行法层级和制定主体方面,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所涉及的援助对象区域与我国行政管理层级相对应,存在国家、省、市、县、镇(乡)5个层级,因此,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也应在层级上分为5个层级,针对不同层级空间区域规划进行援助的单行法也相应分为5个层级,而不同层级单行法的制定主体也分别由国土资源部法规司(跨省级)、国土资源部在省级的派出机构与省级立法部门(省级且国土资源部在该省设立派出机构)、国土资源部指定人员与援助对象区域所在行政层级立法部门(省级及以下各层级且国土资源部未在该行政层级设立派出机构)承担;如果涉及到区域援助的特定援助方式,则由该援助方式所涉主管部门参与到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的起草工作中来。在单行法内容方面,要进一步细化对象识别的标准,明确特定区域援助中适用的援助方式,并对区域财政援助、区域税收优惠、区域金融支持等主要援助方式进行特殊规定。在单行法的实施与监管方面,要加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进一步编制详细规划,充分利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并维持稳定性。
武思涵[2](2020)在《重大新药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研究 ——以A公司项目为例》文中提出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与国家财政职能的发挥,国家财政对公共项目支出的逐渐加重。审计署与地方审计机关开展的重大专项资金审计项目逐年增多,相应地重大专项资金审计工作的审计需求也越来越多,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工作逐渐成为财政部对公共资金支出项目的新的方向。作为专项资金分支之一的重大新药专项资金,在进行审计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如重大新药专项资金使用效果难以探究和审计任务重审计效率较低等等。因此,明确重大新药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纲领,构建绩效审计评价体系是促进重大新药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本文立足于新公共管理理论、受托经济责任理论和绩效审计5E理论基础,明确了专项资金审计有关概念,对重大新药专项资金和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概念做出了界定。同时,采用文献研究法对国内外前辈学者在不同领域的财政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审计和重大新药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相关文献进行梳理。本文选取的案例为作者亲身参与的2018年A公司重大新药专项资金审计项目。首先,在阐述现行审计工作流程时,以审计准备阶段、审计实施阶段、审计终结阶段为顺序,依次对重大新药专项项目申请、资金筹集和到位、资金使用和管理的情况展开分析,发现并提出项目现行审计中存在的问题,由此引入重大新药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必要性。其次,对重大新药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进行方案设计,总体思路是将审计目标分解到指标、每个指标对应不同的审计标准和内容、针对每项指标进行审计工作。接着通过构建明确的绩效审计指标体系,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考核和权重分配,具体从审计组织安排、审计依据、审计事项、审计内容这四个方面来展开工作。最后是重大新药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结果及建议。在前文对审计指标的考核和赋权基础上进行评估打分,根据公式计算出该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环保性和创新性的绩效评价分值;总结绩效审计表现以及绩效成效,并对A公司重大新药专项项目在审计方面提出一些建议。本文的主要贡献是为重大新药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实务提供了一定的实践思路,同时对实际审计工作有一定的借鉴,希望为重大新药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李斐[3](2020)在《国家审计监督与金融风险防范关系研究 ——基于银行的实证分析》文中指出金融的核心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一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金融风险产生的显着负面效应会影响经济和社会安全,进而危及国家安全。目前,间接融资仍是我国金融市场的主要融资手段,银行作为金融媒介,一直是金融市场中最为庞大的经营主体,对银行开展审计监督是国家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我国的治理体系中,审计监督是一项综合性的监督活动,这种综合性特点决定了国家审计监督内容的广泛性,在监督方式、监督内容等方面与其他监管机构存在一定差异。国家审计具有独立性和综合性特点,能够发挥站位高、视野广、覆盖全的优势,在提升金融机构经营稳健性、防范金融风险和打击金融犯罪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面对金融发展的新形势和金融监管的新要求,国家审计在防范金融风险方面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本文对国家审计影响银行业金融风险的理论依据、实践经验、作用方式、实现路径和实施效果等方面使用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方法开展系统性分析,既有理论意义又有现实意义。首先,本文通过对银行风险、金融监管、国家审计等方面的相关研究文献进行梳理,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本文研究的切入点。其次,深入系统研究国家审计防范银行风险的理论和实践依据,以及国家审计在银行监督方面存在的优势。通过分析审计机关开展金融审计的实践经验,论述审计机关影响银行业金融风险的作用方式和实现路径,并尝试搭建国家审计防范银行风险的理论框架。然后,基于审计机关在职责权限以及影响银行风险的作用机制和实现方式,分别针对全国性银行风险、地方性银行风险以及区域银行风险进行实证检验,考察国家审计功能发挥的效果,为审计机关实现银行业金融风险防范目标提供经验证据。最后,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分析目前国家审计存在的不足,探讨国家审计防范银行风险实现方式的改进,完善实现机制和途径,促进国家审计作用发挥的最大化。本文的研究结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国家审计监督对于全国性银行的风险防范呈现“∧”字型特征。在审计实施的第二年,由于审计公告形成的民众监督与银行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形成的合力,国家审计作用的发挥最为明显,能够显着降低银行的经营风险。国家审计对于违法案件的查处也体现了“∧”字型特征,在案件查处后的第二年表现出对银行风险的显着抑制作用。第二,审计方式对于银行风险具有显着影响。银行在一年中连续多次接受国家审计的情况下,受到审计的威慑力和影响力会更强,原有的高风险业务和违规业务操作模式惯性能够得到及时纠正,对于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督促力度更大,体现出国家审计更有效的防范银行风险作用。同时在“审计风暴”热度减退的情况下,审计结果公告仍然具有较强的威慑力,在促进金融机构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第三,国家审计监督在防范地方性银行风险方面体现出一定的中介效应。国家审计功能发挥能够有效提升政府治理水平,并通过政府治理水平的提升有效降低地方银行的信贷风险,提升整体资产质量,政府治理起到了中介效应。这种中介效用在提升地方银行盈利能力和资本充足率方面也有所体现。第四,国家审计具有防范区域银行风险的作用。国家审计的经济处罚职能和审计建议职能均与区域银行风险均存在显着的负相关关系,说明国家审计职能的有效发挥能够监督公共资金的使用情况,减轻了政府干预银行信贷资金的动机,提升了政府治理水平,促进政策的有效执行,为地方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第五,加强国家审计的“逆周期”监督有助于防范银行风险。金融风险体现出一定顺周期性,宽松的货币政策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会使银行对借款人的偿债能力过分乐观,会放松信贷政策,降低信贷标准。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加强“逆周期”的审计监督,揭示风险隐患有助于银行风险的防范。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从金融审计的职能和定位、审计方法发展、组织模式优化、人才培养以及公告制度创新等方面,探讨了国家审计防范金融风险实现机制和途径的改进,提出政策建议,以满足新时代国家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一是要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对市场的分析和预判,提前感知金融市场风险,发挥审计的预防性作用,不但要能“治已病”,还要“防未病”。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和提出解决方法,达到审计纠偏和风险防范的效果,发挥建设性作用。二是要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分析研究时,发挥动态风险跟踪和监测功能,提高金融审计对风险识别的前瞻性、精准度和有效性。三是通过建立管理中心,信息共享平台和信息交互渠道等方式,建立进一步优化审计组织模式,达到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实施审计项目的动态、集中管理,提升工作效率和效果的目的。四是通过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业务实战能力培训等方式,打造一支讲政治、高素质以及掌握丰富金融知识的专业化金融审计干部队伍。五是创新审计公告制度,探索发布金融市场风险分析报告,增强金融审计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强化国家审计在防范金融风险中的作用。本文的主要贡献为:(1)丰富和深化了国家金融审计的理论研究。本文基于国家审计理论,从国家审计的职能定位出发,论述了国家审计防范银行业金融风险的基本依据,阐述了国家审计的作用方式和实现途径,从而构建完整的理论框架,夯实国家审计防范金融风险的理论基础。(2)提供国家审计防范金融风险的直接经验证据。由于可获取的公开数据有限,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国内关于国家审计,尤其是国家金融审计方面的实证研究。本文为国家审计防范银行风险提供了新的经验证据,丰富了国家审计的实证研究内容。(3)多层次研究国家审计防范银行风险的作用。在考虑领导体制、政府治理以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差异的情况下,通过实证分析获取各级审计机关影响银行风险方面的实现路径,进一步丰富金融审计防范金融风险的研究。
徐正军[4](2020)在《PPP模式中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研究 ——以ZJ市海绵城市建设为例》文中指出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是政府为了更好地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按照符合规定的招标方式,选择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并与其建立中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在与社会资本达成合作之后,充分发挥政府与社会资本双方在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或产品方面的优势,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达到比政府部门单独实施基础项目建设行动更高的效率与更好的效果。PPP模式作为众多社会公共产品供给方式中的新生力量,与传统方式相比,拥有项目投资额更大、运作时间更长、社会影响力更广、交易结构更加复杂等特征,由于PPP模式独特的融资方式,在项目运行时会将政府性债务转移到项目公司,将现实应该承担的债务转移到未来,很容易会因为部分政府不合规操作导致严重的债务风险,因此构建PPP模式中政府性债务审计框架,全面开展PPP债务审计是刻不容缓的。本文在充分阅读国内外专家学者关于PPP模式中政府性债务审计的研究文献后发现,当前形势下对于PPP模式中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的理论指导是短缺的,结合国家审计署网站公布的PPP债务审计相关情况,以及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进一步了解了PPP模式中政府性债务审计的现状,并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发现目前PPP模式政府性债务审计最迫切的问题是缺乏相关的审计框架,本文以受托经济责任理论、政府性债务理论等为指导,通过文献阅读法、实地调研法、案例研究法等研究了PPP模式中地方政府性债务产生的原因及现状。本文在对PPP模式中政府性债务概念界定的基础上,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构建了PPP模式中政府性债务审计框架,具体要素包括审计目标、审计对象及范围、审计依据、审计时点、审计重点、审计组织方式和分工、审计报告等。审计目标分成两个层级,即总体目标、具体目标,共同发挥免疫系统理论的预防、揭露、抵御功能,总体目标为具体目标提供债务审计基础。将审计时点与重点按照PPP模式实施顺序分别在五个阶段进行阐述。按照国家对PPP模式发展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审计依据。在此基础上将PPP模式中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框架应用到ZJ市海绵城市PPP模式债务审计实务中,判别ZJ海绵城市政府性债务的类别,并量化审计结果,得到相应的审计结论,证实PPP模式政府性债务审计框架的可行性,从而有利于提高PPP模式中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的效率与效果。PPP模式中政府性债务审计框架的构建是对政府审计研究领域的补充和发展,在理论研究方面和实践指导方面上都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时效性。
胡少翔[5](2020)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管理研究 ——以ZHW抽水蓄能电站为例》文中提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是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它反映了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的全过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管理是贯穿整个移民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保证移民档案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的基石。做好移民档案管理工作,对推进移民安置工作,服务移民群众具有重要作用。为规范移民档案管理,国家颁布了《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管理办法》,对移民档案的管理体制与职责、归档与移交、档案验收、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奖励与处罚等作出了规定。但在移民档案管理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导致移民档案的完整性、系统性和有效利用得不到有效保障。因此,如何完善移民档案管理工作,是档案界和移民界亟待重视与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本文以ZHW抽水蓄能电站移民档案管理为例,通过实地参与归档工作,围绕实际归档情况,对照移民档案管理办法,识别其中需完善之处,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本文首先从移民档案管理研究的背景和意义展开,阐述了移民档案及管理的作用、意义,介绍了ZHW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移民安置实施、移民档案管理的概况,梳理了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管理政策规定以及国内外研究现状,为下文的研究做铺垫;其次,从前期工作、实施工作、管理监督、资金财务四个方面介绍ZHW抽水蓄能电站移民档案实际归档情况,并分别参照移民档案管理办法中对应的归档要求,指出档案中问题,分析成因,提出建议;最后,将问题进行归纳,结合J县移民档案管理实际情况,从三个方面展开研究。一是对移民档案归档范围中不完善之处的研究,提出了归档范围分类逻辑不清、指标设计深度不够、保管期限划分标准不清等问题,并提出对应的修订建议;二是针对移民档案管理办法中有关管理职责、人员、移交等方面的条款提出完善意见;三是根据J县移民档案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归纳出档案意识薄弱、档案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不高、档案利用不善等问题,提出了增强档案意识、加强培训指导、完善档案利用制度等建议。
杨琼[6](2020)在《我国《审计法》中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研究》文中提出审计制度是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组成部分。本文以我国《审计法》中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为落脚点,对我国“行政型”审计体制的立法现状和审计实践进行了延伸反思。一方面,从审计立法方面讲,本文介绍了目前世界主要的审计(公告)体制的几种类型,认为“行政型”审计体制对审计结果公告工作产生了重大影响;而我国《审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审计机关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本文认为应该改“可以”为“应当”,将授权性规范向命令性规范转变,同时对审计结果公告的审批程序进行简化和调整,对“行政型”审计体制作出与时俱进的变革。另一方面,从审计实践方面讲,本文介绍了我国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在立法和实践方面的基本现状,并以甘肃审计系统的审计实践工作为例,认为省审计厅在审计报告中明确要求对审计结果面向社会公告,但除了印发单行本之外,公示的方式非常有限,社会监督并未达到预期效果;而县级审计局在审计报告中只字未提公告审计结果的字样,基层审计单位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依然是改革的重灾区,需要花大气力打通审计公开的最后一公里。本文共分为六章,第一章是绪论。第二章阐述了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基本内涵,包括审计结果公告的基本定义、理论依据、现实意义。第三章介绍了世界主要的审计(公告)体制的概况,分析了“行政型”审计体制对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重要影响。第四章介绍了我国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现状,包括发展历程、立法现状和四大缺陷。第五章是笔者结合自身的审计实践工作,从甘肃省审计系统的近百份审计报告中挑选出来的具有代表性的四个案例,来说明我国省级和县级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告工作的现状。第六章是本文的结论和对策,包括审计立法方面的对策和审计实践方面的建议。
谭中[7](2019)在《A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案例研究》文中指出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中国特色的审计制度,起源于上世纪80年代,在我国已开展多年,已成为对领导干部权力监督的重要手段,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日益完善,已经成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工具。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以下简称两办)印发的《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关于实施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要求实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的广度和深度。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2013至2018年),全国共审计领导干部21万多名,其中党政领导干部20多万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6000多名。根据2019年7月新修订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定义,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因此,加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全面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的必然要求。本论文首先对与本题目相关的文献进行整理与归纳,之后引用了目前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数据,选取审计署派出局审计管辖范围的单位,以A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为案例,对其审计主客体、审计目标、审计内容、实施过程、审计报告进行分析,以小见大,找出目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责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建议,期望今后更好指导审计署派出局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践。目前国内对省市县及国企、高校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研究比较多,但是对审计署派出局审计管辖范围内的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案例研究几乎没有,本文结合笔者的工作经历,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提供一定的实践指引。不足之处在于,目前审计署派出局审计的党政领主要导干部的审计方案和审计报告均涉密,因此在案例中笔者进行脱密脱敏处理,对单位名称、职能和相应数据做了替换,无法使用真实数据。
王莉莉[8](2019)在《中国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优化与国际经验借鉴研究》文中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政资金作为社会的公共财力,在助力政府履行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着显着作用。但是,由于政府及其所属的公共部门客观上存在着提供公共产品的垄断性,缺乏竞争机制,从而就使财政资金的支出难以摆脱低效率状态。如何保证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充分性又克服其供给的低效率状态,最大限度地实现低成本的公共福利效应目标,是经济学界、特别是财政学界长期以来研究的重点内容之一。欧美国家通过充分的制度供给,将私人部门的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引入公共部门预算管理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提升财政运行效率,实现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对现代财政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中国政府自21世纪初引入绩效管理后,不断地将国际经验本土化,探索适合国情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目前正处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阶段。在此背景下,深入探讨中国已有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执行中的经验和问题,以优化未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对于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本土化的理论与方法,体现制度约束对现代财政规范运行的保障作用,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论文以中国当前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主线,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运用比较研究、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的方法,对中国已实施制度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价。结果发现已有政策的执行尚未全部达到预期效果。在评述了美国和英国政府绩效预算管理制度体系历史演进后,其有益经验为中国实践带来了一定的启示。当前宜采用人大立法、政府执行和社会力量参与的政府主导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但要继续深入微观层面,切实优化未来正式制度及其实施机制,完善绩效管理各实施环节和保障措施。主要内容和结论有:一是,以公共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为理论依据,分析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化的经济价值,即优化制度供给可以提升公共经济绩效。具体表现为:为公共部门行为树立公共价值、反映公共经济行为的绩效结果、降低公共部门之间的交易费用和对公共部门资金运用进行再约束。二是,采用量化分析方法,对已实施制度的效果和执行情况进行评价,以结果为依据,总结存在的问题。制度贯穿了政策的全部过程,在肯定中国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取得初步成果的基础上,采用断点回归方法,对已实施的政策效果进行实证检验。结果显示,财政部发布416号文(2011)后,对地方财政预算申请有明显的约束作用,但对财政透明度和民生支出水平的提升尚未有显着影响。之后采用文本分析法和问卷调查法,进一步分析地方政府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供给及其执行情况,依据分析结果,找出了影响政策实施的关键问题。三是,在梳理了国外研究文献的基础上,对美国联邦政府和英国中央政府的绩效预算制度体系的历史演进进行总结,尤其是英国政府的预算管理模式更具借鉴意义,并从微观层面上探讨了在顶层制度约束、绩效指标协商、绩效信息使用和绩效问责应用等方面对中国的启示。四是,从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管理模式和方法等实施机制上,优化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首先应从顶层制度设计入手,理顺评审部门职能分工,减少交叉。其次,优化预算绩效管理的各环节衔接和方法设计。最后,提出加大绩效分析专业人才培养、建立智能绩效信息分析技术平台和开发绩效信息资源对接系统的保障措施。论文以优化中国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为目标,主要做了以下创新性研究:一是,基于公共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系统研究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化的经济价值。将预算绩效管理政策予以制度化,可以有效地降低公共部门之间的交易费用,提升公共经济绩效。二是,对已有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及其实施进行定量评价,提出并分析问题。采用断点回归分析法,对省级政府层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的效果进行实证检验,发现未达到政策全部预期,即对地方政府年度预算申请有明显的约束作用,但对财政透明度和民生支出的提升无显着影响。据此,又进一步采用文本分析法和问卷分析法,对地方政府所出台法规政策的文本属性和内容、执行情况以及影响执行因素等进行量化分析,以分析结果为依据,总结当前预算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三是,构建物元综合绩效评价模型,改进公共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方法。将物元分析法与平衡计分卡、关键指标法、层次分析法等方法相结合,运用平衡记分卡选取维度,确定每个维度下的关键指标,利用层次分析法测算各层维度、指标的权重,每个步骤结合物元分析法计算出关联度,对应等级标准,量化得出综合绩效水平等级,结果明确,可操作性强。
张小娟[9](2020)在《地方政府性或有债务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研究 ——以X市创业街区项目为例》文中研究表明地方政府性或有债务审计内容涉及国家经济安全、民生安全、金融安全等,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审计推进国家良治的重大举措;而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与政府审计机关的权威以及审计事业的发展息息相关。2015年12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出台,国家审计在审计理念、技术方法、管理机制等方面将进行重大改革,这些变革使审计质量管理面临巨大挑战。针对地方政府债务审计涉及面广、层次多、过程持久且多为定量与定性分析的特点,沿着审计流程构建地方政府性或有债务审计质量控制体系,提出改善地方政府债务绩效审计质量控制对策,其意义重大深远。基于此,论文首先引入研究背景,以地方或有债务、审计项目为切入点,对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的概念进行界定,分析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内涵,分别从国家治理理论、信号传递理论、项目质量控制理论对审计项目质量控制进行阐述;其次,分析地方政府性或有债务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现状,并归纳出现有的地方政府性或有债务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存在的问题;再次,引入笔者在审计署X特派办实习中亲历的地方政府性或有债务审计项目——X市创业街区项目,对X市创业街区项目的概况予以介绍,设计X市创业街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实施方案,沿着国家审计流程分别对X市创业街区审计项目的计划阶段、实施阶段、报告阶段设立关键控制点进行质量控制;最后,针对X市创业街区审计项目,分别从岗位职责划分、审计过程质量控制体系、审计质量控制方法及审理复核和外部监督的方面提出项目质量控制实施的保障措施。
徐浩[10](2019)在《中国政治情境中的弹性行政研究(1949-2019)》文中研究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尤为世人所瞩目的是,中国在保持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还保持了政治和社会的持续稳定。中国奇迹成为中外学者持续关注的重大议题。论文从行政改革的一个环节——运行机制角度,以政府的行政执行为切入点,梳理1949—2019年行政执行的形态特征、转换机理与变化趋势,为在中国政治情境下探寻中国奇迹提供一个新的视角——弹性行政。弹性行政,指为实现一定行政目标,行政主、客体以非强制手段,单方或共同对既有政策法规、决策部署的变通执行,或对新政策法规的创制。与弹性行政相对应的是刚性行政,即为实现一定行政目标,行政主、客体以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命令性的执行手段,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决策部署。弹性行政与刚性行政并非截然二分,亦非有此无彼,在一定时期,基于不同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情境,二者的显示度有高有低。在毛泽东时期,适应全能式政府需求,行政执行以刚性为主。这一时期的刚性行政源自三个动力:政治忠诚的激励机制、政治动员的运行机制、行政主体的“向上负责制”。这一时期刚性行政的效度正负相依。一方面,刚性行政保证了国家决策部署的有效执行,另一方面,刚性行政的确立更多地源于意识形态的引领、组织的强制力、领袖的超级权威,常常导致不可控的负外部性,或者说导致一种另类的弹性行政,如过度执行、虚假执行、目标置换和行政自主性丧失等。改革初期,面对文革带来的全面危机,推进改革,成为中国自救、脱贫的应然要求。改革从经济入手,经济改革又引发政治改革。行政改革是政治改革的突破口,政府通过简政放权给新路的探索者留下行政自由裁量空间,弹性行政出现躁动。从体制机制因素看,弹性行政的躁动源于“政出一孔”和执行主体多样化的矛盾、层级结构下的执行偏离、基于制度缺陷的刚性缺失、权力交换的潜在需求。此外,政府追求发展的内在动力因素,包括不同主体对利益的追求、对行政效能的追求以及“政绩优先”的推动等,也进一步催生了弹性行政。基于改革探索的弹性行政大致分为两类:中央政府授权试点和地方政府自行探索。市场化推进时期,弹性行政快速扩张。一方面,中央政府为推进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放权让利”,但相关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国家能力有所衰减;另一方面,市场快速发展,但机制并不健全,市场对政府的反制能力相对较弱,从而导致了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弹性行政的扩张。这一时期的弹性行政主要有纵向的央地博弈、地方合谋,横向的区域竞争、地方保护,以及权力失范下的过度弹性行政。博弈和竞争类弹性行政激发了地方的发展动能,但也带来了分散主义、恶性竞争等问题。随着弹性行政的蔓延,其负面效应日益凸显,包括导致制度弱化、行政效能低下、经济异常波动、滋生行政腐败、降低政府公信力等。针对上述负面效应,十八大以来,中央多措并举,对弹性行政进行了矫正。治标方面,主要是加强政治巡视、铁腕反腐、强化政务督查、推动政策落实审计;治本方面,从从严治党和依法行政两个路径来强化刚性行政,以制度建设、法治建设的刚性挤压弹性行政的自由裁量空间。弹性行政特别是各种过度弹性行政大幅收缩,刚性行政开始回归。这一时期刚性行政的刚性,主要源于制度约束。弹性行政这一貌似不合理的现象在很大程度上构成了国家治理的一个部分。弹性行政的形成和发展,除了深受中国政治情境——帝制时代的行政遗产、古老大国的衰败与振兴、共产党人谋民族复兴的强烈诉求的影响,其躁动、扩张、收缩,还直接受到当代政府治理环境的制约,包括意识形态的变化、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政府职能的转变、经济体制的变化、经济全球化和网络社会发展的影响。既有的行政实践表明,弹性行政是特定组织环境中基于目标导向的带有亚制度化特征的非正式行为。它在客观上推动了社会转型,取得了明显的行政绩效,但也引发了对国家整体权威的分割和交易,并带来一系列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在当代中国政治情境中,弹性行政有其“临界点”,即坚守政治路线、维护中央权威、服务全局利益,以之为标准,中央政府随时可以纠正、叫停弹性行政。总体来看,弹性行政是在特定阶段的一种政治策略,一种过渡性行政行为方式,其发展方向是法治行政。强化法治行政,并不是简单地摒弃、杜绝弹性行政。一方面,要进一步压缩弹性行政的自由裁量空间,坚决减少不必要的弹性行政;另一方面,要避免机械追求行政执行的极端刚性,防止过于严苛的行政要求使懒政由个别现象变成普遍现象。因此,应允许保留适度的行政弹性,以保障政府灵活回应复杂社会、风险社会的需求,此外,还要通过容错纠错、激励担当等制度设计,鼓励政府官员大胆实施基于公共利益的改革探索、先行先试的弹性行政。
二、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外资审计项目授权地方审计适用管理办法问题的批复(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外资审计项目授权地方审计适用管理办法问题的批复(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与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 |
第一节 区域的范畴界定 |
一、区域的语义分析 |
二、不同学科中区域的内涵剖析 |
三、本文语境下区域的涵义与边界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的内涵与限定 |
一、援助的内涵 |
二、区域援助的界定与体系 |
三、国家区域援助的概念与体系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要素 |
一、援助对象 |
二、援助方式 |
三、援助绩效评估 |
第二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 |
第一节 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 |
一、国家职能的演进 |
二、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逻辑根源 |
第二节 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 |
一、发展权的变革 |
二、区域作为发展权的权利主体 |
三、区域发展权的内容与实现 |
第三节 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 |
一、实质正义的内容 |
二、实质正义在区域层面的实现 |
第三章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 |
第一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 |
一、萌芽阶段:国家区域援助的模糊概念及实践 |
二、正式形成:以“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为标志 |
三、推动立法:以《西部开发促进法》为例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立法现状与政策梳理 |
一、成文法层面 |
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层面 |
第三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 |
二、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
三、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强制性缺失 |
第四章 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 |
第一节 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及相关制度概况 |
一、美国 |
二、日本 |
三、欧盟 |
四、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特点及经验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基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目标 |
三、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原则 |
第三节 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的识别 |
二、明确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 |
三、以法律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明确规定 |
第五章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 |
一、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设计 |
第二节 区域财政援助制度 |
一、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建议 |
第三节 区域税收优惠制度 |
一、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域外规定 |
二、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建议 |
第四节 区域金融支持制度 |
一、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完善 |
第六章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与应用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法制思维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理论依据 |
三、核心:国家区域援助财政支出绩效评估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全生命周期”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结构性构成”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 |
一、国家区域援助无效责任法律制度 |
二、国家区域援助退出法律制度 |
第七章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 |
一、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概况介绍 |
二、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内容与特点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构建 |
二、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创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2)重大新药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研究 ——以A公司项目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外文献综述 |
1.3.2 国内文献综述 |
1.3.3 文献述评 |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技术路线和创新之处 |
1.5.1 技术路线 |
1.5.2 创新之处 |
第二章 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概述和理论基础 |
2.1 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概述 |
2.1.1 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概念界定 |
2.1.2 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目标 |
2.1.3 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方法 |
2.2 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理论基础 |
2.2.1 新公共管理理论 |
2.2.2 受托经济责任理论 |
2.2.3 绩效审计5E理论 |
第三章 A公司重大新药专项资金审计现状与问题 |
3.1 重大新药专项审计项目概况 |
3.2 重大新药专项资金现行的审计流程 |
3.2.1 审计准备阶段 |
3.2.2 审计实施阶段 |
3.2.3 审计终结阶段 |
3.2.4 审计结果 |
3.3 重大新药专项现行审计执行存在的问题 |
3.3.1 重大新药专项资金使用效果难以探究 |
3.3.2 重大新药专项项目审计效率较低 |
3.3.3 缺乏绩效审计工作纲领 |
3.3.4 .缺乏标准的重大新药专项资金审计指标体系 |
3.4 重大新药专项资金进行绩效审计的必要性 |
3.4.1 有效发现影响重大新药专项项目成果的潜在问题 |
3.4.2 对重大新药专项进行全面的审计检验和评价 |
第四章 重大新药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方案设计 |
4.1 审计目标 |
4.2 审计组织安排 |
4.3 审计指标体系 |
4.3.1 审计指标体系设立原则 |
4.3.2 审计指标体系的构建 |
4.3.3 审计指标考核标准 |
4.3.4 审计评价考核权重 |
4.4 审计实施 |
4.4.1 经济性审计 |
4.4.2 效率性审计 |
4.4.3 效果性审计 |
4.4.4 环保性审计 |
4.4.5 创新性审计 |
第五章 A公司重大新药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结果及建议 |
5.1 重大新药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结果 |
5.1.1 绩效审计指标考核得分情况 |
5.1.2 绩效审计指标评价分值 |
5.1.3 绩效审计成效 |
5.2 审计建议 |
5.2.1 结合运用多种审计方法 |
5.2.2 加强审计人才队伍建设 |
5.2.3 明确重大新药创新法律规章实施标准 |
5.2.4 建立通用型重大新药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框架 |
第六章 结束语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的局限性与展望 |
6.2.1 研究的局限性 |
6.2.2 对以后研究的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已发表的论文 |
(3)国家审计监督与金融风险防范关系研究 ——基于银行的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研究思路和内容 |
三、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关于银行风险 |
一、银行风险产生原因 |
二、银行风险影响因素 |
第二节 政府行为与银行风险 |
一、金融监管的作用 |
二、政府治理对银行风险的影响 |
第三节 国家审计影响政府治理研究 |
第四节 国家审计对金融风险防范的作用 |
一、国家审计的实现方式 |
二、国家审计与微观银行风险 |
三、国家审计与宏观金融安全 |
第五节 文献评述 |
第二章 基本理论 |
第一节 银行业风险 |
一、风险含义及分类 |
二、风险状况分析 |
三、风险测度方法 |
第二节 银行监管体系 |
一、银行监管制度背景 |
二、改革开放后银行监管发展 |
三、银行监管现状及问题 |
第三节 国家审计基本依据 |
一、法律法规方面 |
二、历史经验方面 |
三、现实需要方面 |
第四节 国家审计防范银行风险的功能分析 |
一、国家审计与其他监管部门职能区分 |
二、国家审计功能定位 |
三、国家审计的实践与发展 |
第五节 国家审计影响银行风险的作用机理 |
一、国家审计作用方式 |
二、国家审计实现路径 |
第六节 国家审计理论基础 |
一、公共受托责任理论 |
二、新公共管理理论 |
三、免疫系统理论 |
四、国家治理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国家审计监督与全国性银行风险 |
第一节 引言 |
第二节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
二、模型设定 |
第四节 实证分析 |
一、描述性统计 |
二、回归分析结果 |
三、稳健性测试 |
第五节 进一步分析 |
一、国家审计频次的影响 |
二、审计结果公告的影响 |
三、对其他风险因素的影响 |
四、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国家审计监督与地方性银行风险 |
第一节 引言 |
第二节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数据来源 |
二、变量与模型设计 |
第四节 实证分析 |
一、统计性描述 |
二、回归分析结果 |
三、稳健性测试 |
第五节 进一步分析 |
一、对银行盈利能力影响 |
二、对资本充足率的影响 |
三、不同地区审计效能差异 |
四、银行上市后影响因素变化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国家审计监督与区域银行风险 |
第一节 引言 |
第二节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数据来源 |
二、变量与模型设计 |
第四节 实证分析 |
一、统计性描述 |
二、回归分析结果 |
三、稳健性测试 |
第五节 进一步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完善国家审计防范银行风险的实现机制 |
第一节 突出预防性和建设性作用 |
第二节 优化金融审计方法 |
一、推进大数据分析方法的应用 |
二、强化动态风险跟踪和监测 |
第三节 完善金融审计组织模式 |
一、做好组织模式的顶层设计 |
二、促进上下联动与协同效应 |
第四节 加强金融审计人才培养 |
第五节 创新金融审计公告方式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 |
一、研究结论 |
二、研究创新 |
三、研究局限 |
四、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研究成果 |
致谢 |
(4)PPP模式中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研究 ——以ZJ市海绵城市建设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PPP模式研究 |
1.2.2 PPP模式审计研究 |
1.2.3 政府性债务研究 |
1.2.4 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研究 |
1.2.5 PPP模式中政府性债务研究 |
1.2.6 PPP模式债务审计研究 |
1.2.7 海绵城市研究 |
1.2.8 文献评述 |
1.3 研究思路、内容以及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 |
1.5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PPP模式概念及运作方式 |
2.1.1 PPP模式概念 |
2.1.2 PPP模式运作方式 |
2.2 政府性债务概念及分类 |
2.2.1 政府性债务概念 |
2.2.2 政府性债务分类 |
2.3 PPP模式中地方政府性债务 |
2.3.1 PPP模式中政府性债务概念 |
2.3.2 PPP模式中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形成原因 |
2.3.3 PPP模式政府性债务分类 |
2.4 相关理论基础 |
2.4.1 受托经济责任理论 |
2.4.2 政府性债务理论 |
2.4.3 免疫系统理论 |
2.4.4 跟踪审计理论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PPP模式中政府性债务及审计现状分析 |
3.1 PPP模式发展现状 |
3.1.1 PPP模式增长规模先快后缓 |
3.1.2 PPP模式地区分布不均衡 |
3.1.3 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参与比例不均等 |
3.1.4 PPP模式政府性债务过重 |
3.2 PPP模式中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必要性 |
3.2.1 预警地方PPP模式政府性债务风险 |
3.2.2 揭示地方政府PPP债务管理问题 |
3.2.3 预防地方政府利用PPP过度发债 |
3.2.4 有利于规范PPP发展 |
3.3 PPP模式中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现状 |
3.3.1 PPP模式债务管理的相关规定 |
3.3.2 PPP模式债务审计规定 |
3.3.3 各地PPP债务审计开展情况 |
3.3.4 PPP模式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现状总结 |
3.4 PPP模式中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问卷调查分析 |
3.4.1 调查问卷的设计、发放与回收 |
3.4.2 PPP模式审计调查结果分析 |
3.5 PPP模式债务审计存在的问题 |
3.6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PPP模式中政府性债务审计框架构建 |
4.1 审计目标 |
4.1.1 总体审计目标 |
4.1.2 具体审计目标 |
4.2 审计对象及范围 |
4.3 审计依据 |
4.4 审计时点 |
4.5 审计重点 |
4.6 审计组织方式和分工 |
4.6.1 审计组织方式 |
4.6.2 审计分工 |
4.7 审计结论 |
4.8 审计报告 |
4.9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ZJ市海绵城市PPP模式政府性债务审计案例分析 |
5.1 PPP海绵城市发展现状及债务情况分析 |
5.1.1 海绵城市发展现状 |
5.1.2 海绵城市回报机制 |
5.1.3 海绵城市审计现状 |
5.2 项目简介 |
5.2.1 ZJ海绵城市运作模式 |
5.2.2 ZJ海绵城市投融资结构图 |
5.3 PPP模式海绵城市政府性债务审计实施方案 |
5.3.1 审计范围 |
5.3.2 识别阶段审计方案 |
5.3.3 准备阶段审计方案 |
5.3.4 采购阶段审计方案 |
5.3.5 执行阶段审计方案 |
5.3.6 移交阶段审计方案 |
5.3.7 债务审计报告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PPP模式审计调查问卷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所取得的相关科研成果 |
致谢 |
大摘要 |
(5)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管理研究 ——以ZHW抽水蓄能电站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内容及成果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成果及创新点 |
2 移民档案管理制度建设及研究现状 |
2.1 上位法及规范 |
2.2 制度建设 |
2.2.1 移民档案的定义 |
2.2.2 移民档案管理体制及职责 |
2.2.3 移民档案归档范围 |
2.3 重点工程及省级移民档案管理 |
2.3.1 部分重点工程移民档案管理 |
2.3.2 部分省移民档案管理办法 |
2.4 国内研究现状 |
2.4.1 文献研究统计分析 |
2.4.2 文献研究内容分析 |
2.5 国外研究现状 |
2.6 小结 |
3 ZHW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及移民工作概况 |
3.1 工程及移民概况 |
3.1.1 工程概况 |
3.1.2 电站规划情况 |
3.1.3 移民安置规划情况 |
3.2 ZHW抽水蓄能电站移民安置实施概况 |
3.2.1 农村移民安置 |
3.2.2 专业项目处理 |
3.2.3 库底清理 |
3.2.4 环境保护 |
3.2.5 投资完成情况 |
3.3 ZHW抽水蓄能电站移民档案管理概况 |
3.3.1 档案管理体制 |
3.3.2 移民安置前期工作档案成果 |
3.3.3 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档案成果 |
3.3.4 移民工作管理监督档案成果 |
3.3.5 移民资金财务管理档案成果 |
3.3.6 档案分类整理立卷 |
3.3.7 评价和问题 |
4 移民安置前期工作档案管理研究 |
4.1 前期工作应归档要求 |
4.2 前期工作实际归档情况 |
4.3 实际归档符合性分析 |
4.4 对策建议 |
5 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档案管理研究 |
5.1 综合文件档案管理 |
5.1.1 综合文件应归档要求 |
5.1.2 综合文件实际归档情况 |
5.1.3 实际归档符合性分析 |
5.1.4 对策建议 |
5.2 农村移民安置档案管理 |
5.2.1 农村移民安置应归档要求 |
5.2.2 农村移民安置实际归档情况 |
5.2.3 实际归档符合性分析 |
5.2.4 对策建议 |
5.3 专业项目档案管理 |
5.3.1 专业项目应归档要求 |
5.3.2 专业项目实际归档情况 |
5.3.3 实际归档符合性分析 |
5.3.4 对策建议 |
5.4 库底清理档案管理 |
5.4.1 库底清理应归档要求 |
5.4.2 库底清理实际归档情况 |
5.4.3 实际归档符合性分析 |
5.4.4 对策建议 |
6 移民工作管理监督档案管理研究 |
6.1 移民工作管理监督应归档要求 |
6.2 移民工作管理监督实际归档情况 |
6.3 实际归档符合性分析 |
6.4 对策建议 |
7 移民资金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研究 |
7.1 移民资金财务管理应归档要求 |
7.2 移民资金财务管理实际归档情况 |
7.3 实际归档符合性分析 |
7.4 对策建议 |
8 移民档案管理问题研究 |
8.1 移民档案归档范围分类下的指标设计深度问题 |
8.2 移民档案归档范围分类逻辑不清问题 |
8.3 移民档案重要资料和一般资料的划分标准问题 |
8.4 个别归档文件分类不恰当问题 |
8.5 归档范围未包含部分重要档案问题 |
8.6 移民档案管理职责不够明确问题 |
8.7 人员制度不完善问题 |
8.8 缺少预立卷和检查制度的问题 |
8.9 移民工作单位档案管理问题 |
9 结论与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2 研究局限及展望 |
9.2.1 研究局限 |
9.2.2 研究展望 |
攻读学位期间参加的科研项目及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表4-1 ZHW移民安置前期工作归档文件资料清单 |
附表5-1 ZHW移民安置实施工作综合文件归档资料清单 |
附表5-2-1 ZHW北蒿亭新村农村移民安置归档文件资料清单 |
附表5-2-2 ZHW南蒿亭新村农村移民安置归档文件资料清单 |
附表5-2-3 ZHW石门新村农村移民安置归档文件资料清单 |
附表5-2-4 ZHW南寺新村农村移民安置归档文件资料清单 |
附表5-2-5 ZHW张河湾村农村移民安置归档文件资料清单 |
附表5-2-6 ZHW沿庄村农村移民安置归档文件资料清单 |
附表5-2-7 ZHW南蒿亭村农村移民安置归档文件资料清单 |
附表5-2-8 ZHW测鱼村农村移民安置归档文件资料清单 |
附表5-2-9 ZHW西沟村农村移民安置归档文件资料清单 |
附表5-3-1-1 ZHW移民安置交通专项招投标归档文件资料清单 |
附表5-3-1-2 ZHW移民安置交通专项朱王主线公路归档文件资料清单 |
附表5-3-1-3 ZHW移民安置交通专项西沟村对外交通归档文件资料清单 |
附表5-3-1-4 ZHW移民安置交通专项南寺村对外交通归档文件资料清单 |
附表5-3-2 ZHW移民安置电力专业设施归档文件资料清单 |
附表5-3-3 ZHW移民安置电信专业设施归档文件资料清单 |
附表5-3-4 ZHW移民安置广播电视专业设施归档文件资料清单 |
附表5-3-5 ZHW移民安置水利专业设施归档文件资料清单 |
附表5-3-6 ZHW移民安置文物保护归档文件资料清单 |
附表5-4 ZHW移民安置库底清理归档文件资料清单 |
附表6-1 ZHW移民工作管理监督文件归档资料清单 |
附表7-1 ZHW移民资金财务管理归档文件资料清单 |
(6)我国《审计法》中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框架 |
1.4 文献综述 |
1.5 论文创新 |
第二章 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基本内涵 |
2.1 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定义 |
2.2 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理论依据 |
2.3 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现实意义 |
2.3.1 推动透明政府的建设 |
2.3.2 推进民主法治的进程 |
2.3.3 提升国家审计的地位 |
第三章 世界主要的审计(公告)制度概况 |
3.1 西方发达国家的审计(公告)制度 |
3.1.1 “立法型”审计机关及其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
3.1.2 “司法型”审计机关及其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
3.1.3 “行政型”审计机关及其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
3.2 中国台湾地区的审计(公告)制度 |
3.3 中国大陆解放以后审计(公告)制度的发展 |
3.4 “行政型”审计体制对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影响 |
第四章 我国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基本现状 |
4.1 我国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发展历程 |
4.2 我国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立法现状 |
4.3 我国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四大缺陷 |
4.3.1 模糊的授权性规定 |
4.3.2 不独立的审批程序 |
4.3.3 公告内容范围狭窄 |
4.3.4 公告方式存在缺陷 |
第五章 地方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告的四个案例 |
5.1 案例一:甘肃省审计厅对A单位2015至2016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 |
5.2 案例二:甘肃省审计厅对B县政府2017年扶贫资金分配管理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 |
5.3 案例三:C县审计局对该县2018年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 |
5.4 案例四:D县审计局对该县财政局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 |
5.5 案例分析:省审计厅与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情况分析 |
第六章 立法与实践层面的结论与对策 |
6.1 审计立法方面的对策 |
6.1.1 完善相关法律 |
6.1.2 修订审批程序 |
6.2 审计实践方面的建议 |
6.2.1 拓展公告内容 |
6.2.2 创新公告方式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A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案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2.3 文献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贡献与不足 |
1.4.1 研究贡献 |
1.4.2 研究不足 |
2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概述 |
2.1 概念界定 |
2.1.1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定义 |
2.1.2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义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受托责任理论 |
2.2.2 国家治理理论 |
2.3 与审计相关的内容 |
2.3.1 审计目标 |
2.3.2 审计重点 |
2.3.3 审计程序 |
2.3.4 审计的主要特征 |
3 A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案例情况 |
3.1 A单位概况 |
3.1.1 A单位基本情况 |
3.1.2 A单位预决算情况 |
3.1.3 A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基本情况 |
3.2 审计准备阶段 |
3.2.1 审计组组成 |
3.2.2 合理安排人员分工 |
3.2.3 确定审计重点内容 |
3.3 审计实施阶段 |
3.3.1 具体实施步骤 |
3.3.2 主要经验做法 |
3.4 审计完成阶段 |
3.4.1 审计报告 |
3.4.2 审计建议 |
4 A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存在的问题 |
4.1.1 审计对象的覆盖面不全 |
4.1.2 审计程序不够完善 |
4.1.3 审计评价不够准确 |
4.1.4 审计效果不够理想 |
4.2 原因分析 |
4.2.1 未出台统一的审计指南 |
4.2.2 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 |
4.2.3 审计结果运用不到位 |
4.2.4 人才队伍缺失 |
5 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建议 |
5.1 与其他类型审计整合 |
5.2 推行任中审计 |
5.3 建立健全评价指标 |
5.4 深化审计结果运用 |
5.5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
5.6 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 |
6 研究结论和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8)中国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优化与国际经验借鉴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 研究思路与内容 |
1.4 研究方法和创新点 |
1.4.1 研究方法 |
1.4.2 创新点 |
第二章 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绩效预算和预算绩效 |
2.1.2 预算绩效管理 |
2.1.3 全面预算绩效管理 |
2.2 优化政府预算绩效管理的理论基础 |
2.2.1 公共经济学的理论 |
2.2.2 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 |
2.3 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化的经济价值 |
2.3.1 为公共部门行为确立公共价值导向 |
2.3.2 反映公共经济行为的绩效结果 |
2.3.3 降低公共部门之间的交易费用 |
2.3.4 对公共部门预算资金运用进行再约束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国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的演进与架构 |
3.1 中国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的演进 |
3.1.1 初步探索阶段(2001 年至2010 年) |
3.1.2 重点推进阶段(2011 年至2016 年) |
3.1.3 全面实施阶段(2017 年至今) |
3.2 中国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的架构 |
3.2.1 中央层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
3.2.2 地方层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
3.3 中国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演进的特征 |
3.3.1 绩效理念和方法逐步树立 |
3.3.2 地方制度建设探索领先于中央 |
3.3.3 信息保障制度配套改革跟进 |
3.3.4 管理规范坚持循序渐进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国政府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的效果评价—基于省级层面数据 |
4.1 研究假设 |
4.1.1 预算绩效与预算申请 |
4.1.2 预算绩效与财政透明 |
4.1.3 预算绩效与民生支出 |
4.2 研究设计 |
4.2.1 样本选择及数据来源 |
4.2.2 变量定义 |
4.2.3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
4.2.4 断点回归模型建立 |
4.3 实证结果分析 |
4.3.1 OLS回归结果分析 |
4.3.2 断点回归结果分析 |
4.4 稳健性检验 |
4.4.1 非参数估计的回归结果 |
4.4.2 不同带宽下的回归结果 |
4.4.3 协变量的连续性检验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国政府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的评价—基于地方政府视角 |
5.1 地方政府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政策的文本分析 |
5.1.1 研究设计 |
5.1.2 政策发文数量和属性分析 |
5.1.3 政策发文内容分析 |
5.2 地方政府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的问卷分析 |
5.2.1 研究基础 |
5.2.2 调查对象和问卷设计 |
5.2.3 问卷结果统计分析 |
5.3 地方政府现行预算绩效管理中的主要问题 |
5.3.1 现有预算绩效管理政策约束力明显薄弱 |
5.3.2 专业人才缺乏制约绩效分析质量 |
5.3.3 绩效管理方法难以适应基层实际需要 |
5.3.4 政府会计、政府审计与预算绩效的联动机制尚未建立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美英政府绩效预算管理制度述评及启示 |
6.1 美国联邦政府绩效预算管理制度 |
6.1.1 联邦政府预算制度特点 |
6.1.2 联邦政府绩效预算管理制度的历史演进 |
6.1.3 美国联邦政府绩效预算管理模式 |
6.2 英国中央政府绩效预算管理制度 |
6.2.1 中央政府预算制度特点 |
6.2.2 中央政府绩效预算管理制度的历史演进 |
6.2.3 中央政府预算绩效管理模式 |
6.3 对中国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的启示 |
6.3.1 出台顶层制度,规范管理行为 |
6.3.2 协商绩效指标,赋予灵活性 |
6.3.3 公开绩效信息,提高透明度 |
6.3.4 严格绩效问责,确保政策落实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中国政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的优化措施 |
7.1 全面加快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 |
7.1.1 制度顶层设计 |
7.1.2 职能整合设计 |
7.1.3 第三方主体定位 |
7.2 全面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深度融合 |
7.2.1 提升第三方绩效评估质量 |
7.2.2 扩展绩效评价对象范围 |
7.2.3 量化预算绩效目标和指标 |
7.2.4 监测预算绩效信息输出过程 |
7.2.5 改进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方法 |
7.2.6 落实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倒逼机制 |
7.3 全面提升预算绩效管理的技术保障 |
7.3.1 加大绩效分析专业人才的培养 |
7.3.2 建立智能绩效信息分析技术平台 |
7.3.3 开发绩效信息资源对接系统 |
7.4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9)地方政府性或有债务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研究 ——以X市创业街区项目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4 研究方法与研究框架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框架 |
第二章 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相关概念 |
2.1.1 政府或有债务 |
2.1.2 审计项目 |
2.1.3 审计项目质量控制 |
2.2 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相关理论 |
2.2.1 国家治理理论 |
2.2.2 信号传递理论 |
2.2.3 项目质量控制理论 |
第三章 地方政府性或有债务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现状及问题分析 |
3.1 地方政府性或有债务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现状 |
3.2 地方政府性或有债务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
3.2.1 审计项目质量控制体系中岗位职责界定有待完善 |
3.2.2 审计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质量控制有待进一步提升 |
3.2.3 审计项目质量控制中审计方法有待进一步的创新 |
3.2.4 审计项目质量控制中外部监督有待进一步的加强 |
第四章 X市创业街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程序设计 |
4.1 X市创业街区项目实施背景及项目概况 |
4.2 X市创业街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程序设计的基本原则与总体思路 |
4.2.1 X市创业街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程序设计的基本原则 |
4.2.2 X市创业街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程序设计的总体思路 |
4.3 X市创业街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程序 |
4.3.1 X市创业街区审计计划阶段质量控制 |
4.3.2 X市创业街区审计实施阶段质量控制 |
4.3.3 X市创业街区审计报告阶段质量控制 |
第五章 X市创业街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实施保障措施 |
5.1 以岗位责任为基础,完善X市创业街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责任制 |
5.2 以审计过程为主线,规范X市创业街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体系 |
5.3 以信息技术为手段,创新X市创业街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方法 |
5.4 以审理复核为关口,发挥外部监督作用,强化X市创业街区审计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所取得的相关科研成果 |
致谢 |
(10)中国政治情境中的弹性行政研究(1949-2019)(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 |
一、举世瞩目的中国奇迹 |
二、探寻中国奇迹的一个视角:弹性行政 |
三、中国政治情境中行政的刚性与弹性 |
第二节 核心概念与文献综述 |
一、核心概念 |
二、文献综述 |
三、可能创新之处 |
第三节 研究思路、方法及框架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论文框架 |
第二章 毛泽东时期刚性行政的锻造(1949—1977) |
第一节 集权体制下的全能式政府运行模式 |
一、全能式政府之生成 |
二、全能式政府的运行模式 |
第二节 刚性行政:全能式政府的应然需求 |
一、革命建政体制形塑的“命令一服从”体制 |
二、刚性行政的内生动因 |
三、刚性行政对政府执行力的提升 |
第三节 刚性行政的困境 |
一、过度执行 |
二、虚假执行 |
三、目标置换 |
四、行政自主性缺失 |
第三章 改革初期弹性行政的躁动(1978—1991) |
第一节 改革破冰与渐进路径的选择 |
一、现实倒逼改革 |
二、经济改革牵动政治改革 |
三、渐进主义改革路径的择定 |
第二节 行政自由裁量空间的扩大和弹性行政的躁动 |
一、改革冲动呼吁更大的行政自由裁量空间 |
二、简政放权与行政自由裁量空间的扩大 |
三、弹性行政躁动的体制因素 |
四、弹性行政躁动的主体诉求 |
第三节 基于改革的弹性行政的主要类型 |
一、中央政府授权试点 |
二、地方政府自行探索 |
第四节 改革初期弹性行政的两面性 |
一、弹性行政助推改革进程 |
二、缺少反制的过度弹性行政 |
三、四项基本原则、稳定压倒一切对弹性行政的约束 |
第四章 市场化推进时期弹性行政的扩张(1992—2011) |
第一节 政府职能转变与弹性行政的扩张 |
一、市场经济的“姓氏”之辩和改革再出发 |
二、市场化改革与弹性行政的内在关联 |
三、深化行政改革与弹性行政的扩张 |
第二节 央地博弈和区域竞争 |
一、政府的层级结构与职责同构 |
二、纵向利益抵牾与央地博弈 |
三、层级博弈的衍生品:地方合谋 |
四、区域竞争与地方保护 |
第三节 权力失范下的过度弹性行政 |
一、政府官员的自利性膨胀与角色错乱 |
二、低成本高收益的违规行为助推过度弹性行政 |
三、晋升的“零和博弈”与政府官员行为扭曲 |
第四节 服务型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对弹性行政的有限抑制 |
一、服务型政府建设对弹性行政的抑制 |
二、依法行政的推进对弹性行政的抑制 |
第五章 十八大以来对弹性行政的矫正(2012—2019) |
第一节 弹性行政负外部性的凸显 |
一、接近临界点的弹性行政 |
二、矫正弹性行政:态势和挑战 |
第二节 全面从严治党对弹性行政的遏制 |
一、完善党内制度建设 |
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
三、强化政治巡视 |
四、“零容忍”的铁腕反腐 |
第三节 依法(规)行政对弹性行政的管控 |
一、强化依法(规)行政 |
二、治理型政府的应然诉求 |
第四节 政务督查、政策落实审计对弹性行政的挤压 |
一、政务督查的强化:力破“中梗阻” |
二、审计监督的拓展:重大政策落实审计 |
第六章 弹性行政与刚性行政限度之辨析 |
第一节 中国政治情境中行政执行之审视 |
一、弹性行政与刚性行政的历史维度 |
二、弹性行政与刚性行政的时代背景 |
第二节 弹性行政的亚制度化特征及其“临界点” |
一、弹性行政的亚制度化特征 |
二、弹性行政“临界点”的把控 |
第三节 弹性行政的宽度与刚性行政的强度之辨析 |
一、行政执行与法治行政 |
二、法治视角下弹性行政的宽度 |
三、法治视角下刚性行政的强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四、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外资审计项目授权地方审计适用管理办法问题的批复(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D]. 吕慧娜.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2]重大新药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研究 ——以A公司项目为例[D]. 武思涵. 西安石油大学, 2020(10)
- [3]国家审计监督与金融风险防范关系研究 ——基于银行的实证分析[D]. 李斐.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07)
- [4]PPP模式中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研究 ——以ZJ市海绵城市建设为例[D]. 徐正军. 江苏科技大学, 2020(04)
- [5]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管理研究 ——以ZHW抽水蓄能电站为例[D]. 胡少翔.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2020(01)
- [6]我国《审计法》中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研究[D]. 杨琼. 兰州大学, 2020(01)
- [7]A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案例研究[D]. 谭中.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2019(07)
- [8]中国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优化与国际经验借鉴研究[D]. 王莉莉. 河北大学, 2019(04)
- [9]地方政府性或有债务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研究 ——以X市创业街区项目为例[D]. 张小娟. 西京学院, 2020(04)
- [10]中国政治情境中的弹性行政研究(1949-2019)[D]. 徐浩. 南京大学, 20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