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地铁工程投资在我国普遍存在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三超“现象,严重困扰着地铁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加强地铁工程投资管理,就是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资,其目的不仅在于把项目投资控制在批准范围之内,更在于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控制固定资产投资效益。本文就参与北京地铁十号线一期工程、北京地铁奥运支线工程、北京地铁九号线工程和北京地铁十号线二期工程等地铁项目工程的合同管理经验,着重从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工程投资的管理措施进行了讨论。通过对北京地铁十号线一期工程投资管理的分析和地铁十号线二期工程采取的相应措施,论述了地铁投资管理的方法和措施。设计阶段通过运用价值工程和限额设计等原理对地铁工程设计阶段投资管理进行了详细讨论;在施工阶段,从四个方面讨论了投资管理方法及措施:首先加强工程款计量支付管理,确保工程款及时到位,避免施工单位垫资施工;其次,实现地铁施工过程中物价上涨风险甲乙双方共担,提高施工单位的积极性,保证施工单位合理利润;再次,加强监理管理,提高监理积极性,赋予监理应有的权利,充分发挥监理在施工过程中控制投资的作用;最后,加强施工过程中变更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在地铁建设过程中将投资控制在预期的目标内,提高地铁建设投资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