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本论题是关于改革开放30年来浙江台州地方政府创新与民营经济发展的“台州现象”案例研究。本文以台州地方政府与民营经济发展的历史为主线,剖析了台州民营经济的组织结构,勾勒了由“产业集群、专业市场、民间金融”构成的台州民营经济体系。“台州现象”是民间与政府的协作共同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过程,是经济发展与制度成长的历史过程,其中“民间主体、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制度规范”构成了“台州现象”的经济发展逻辑,基于价值规律的市场制度成为台州经济运行的平台,民间主体与地方政府的增进式博弈构成了台州经济发展的基本动力。“台州现象”本质特征是民间力量和政府力量互动合作推动区域发展的有效经济制序。在“台州现象”中,产业集群使制造业企业的空间集聚构成了具有分工协作功能的专业化产业链,这个产业链扩张了中小企业的生产能力,强化了地方中小企业的根植性和内在成长性。专业市场是把数量多规模小的家庭工业生产与社会大需求联结起来的产业组织,其所产生的规模效应弥补了家庭工业规模缺陷,强化了集群的产业功能,而且其自身也发展成为具有创造价值和分工职能的产业部门。民间金融把民间个人财产转化为民营企业的金融资源,不仅解决了小规模企业的融资来源,还实现了民间货币资产的增值,民间金融市场极大地弥补了正规金融体系的缺陷。产业集群、专业市场、民间金融的市场绩效是通过企业家行为体现出来的,台州人所表现出来的企业家资源禀赋和创新能力是区域发展的表面现象,从本质上说,企业家禀赋的差异是由市场制度的充分和完善程度决定的,也就是说,区域经济体中并不缺少企业家资源,而是缺少发现企业家资源的市场制度。民间主体的分散决策决定市场秩序不可能实现自我维护。台州地方政府干预的突出特点是既保护民间活力,又维护市场秩序,借助市场之手把民间的自利行为转化为共同发展的社会福利。民间的互惠式经济关系与政府的生产性政治关系构成了台州发展的核心优势。在这种关系中的民营企业家不仅善于发现市场机会、也善于发现管制壁垒后的经营机会,市场竞争与政府干预的双重激励成就了一批具有政治智慧的企业家。随着市场主体的不断成熟和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台州地方政府开始探索改善政府职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道路。台州的经验说明:有效的市场机制不只是配置资源、调节供求和促进竞争,还要能够促进民间力量与政府力量之间的建立有效合作制序,市场经济制序是政府职能明晰的前提和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