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

论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

论文摘要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确立,完善了我国婚姻法领域中对于离婚救济制度的规定,体现了对于无过错配偶合法权益的保护,是我国婚姻立法上的一大突破,使我国婚姻家庭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该制度施行至今已有10年的时间,由于立法规定过于笼统、原则,在司法实务中不易操作,因而出现了很多认定上的争议和执法的不统一,不利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作用的真正发挥,所以我们有必要对在具体适用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梳理,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完善作进一步的研究。本文采用案例分析的形式,结合现实的需要来阐述完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建议。本文首先分析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基本理论,即离婚损害赔偿的性质、构成要件和对我国离婚损害赔偿中“无过错”的解读;通过对具体案例的分析,本文总结出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在具体适用中广泛争议的问题主要包括权利义务主体的范围问题、法定过错行为的范围问题、举证责任问题、损害赔偿金数额问题。通过比较研究的方法,在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具体的司法实践,针对离婚损害赔偿存在的问题,笔者从以下四个方面提出了完善的建议:第一,拓宽义务主体范围,将“第三者”明确规定为离婚损害赔偿的义务主体;第二,增加规定法定过错行为的种类,但不宜同时设立“兜底”的弹性条款;第三,适当降低对无过错方的举证要求,要求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调查取证,在特定情况下引入过错推定原则;第四,对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数额规定明确的参考因素。

论文目录

  •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基本理论
  • (一)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性质
  • (二) 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
  • (三) 对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中“无过错”的解读
  • 三、案例解析
  • (一) 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的范围问题
  • (二) 法定过错行为的范围问题
  • (三) 举证责任问题
  • (四) 损害赔偿金数额问题
  • 四、完善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之建议
  • (一) 拓宽义务主体范围,将“第三者”明确规定为离婚损害赔偿的义务主体
  • (二) 增加规定法定过错行为的种类,但不宜同时设立“兜底”的弹性条款
  • (三) 适当降低对无过错方的举证要求,要求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直接介入调查取证,在特定情况下引入过错推定原则
  • (四) 对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数额规定明确的参考因素
  • 致谢
  • 参考文献
  • 相关论文文献

    • [1].国家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领域的域外义务[J]. 中国人权评论 2018(01)
    • [2].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之公开义务主体的认定[J]. 法律与生活 2017(07)
    • [3].环境法视野中的环境义务研究述评[J].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15(04)
    • [4].专业分包工程验收义务主体之现实考量[J]. 现代商贸工业 2017(09)
    • [5].论公民的监督义务[J]. 辽宁经济 2017(10)
    • [6].论人权的义务主体[J]. 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03)
    • [7].篡夺公司机会禁止的义务主体研究[J]. 法制与社会 2011(26)
    • [8].论消费者教育权的直接义务主体[J]. 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9(01)
    • [9].个人信息保护视角下的刑事被遗忘权对应义务研究[J].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2019(01)
    • [10].论区域援助义务:主体识别、理论逻辑与制度实现[J]. 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06)
    • [11].论国家人权义务的证成、类型与转化[J]. 岳麓法学评论 2017(01)
    • [12].政府信息公开的义务主体——兼论二审改判判决的影响[J]. 交大法学 2011(01)
    • [13].征纳携手共创和谐税收环境[J]. 发展 2011(08)
    • [14].非权义务与道德绑架[J]. 道德与文明 2018(04)
    • [15].政府作为补偿义务主体的现实与理想——从生态保护补偿第一案谈起[J]. 东方法学 2017(03)
    • [16].传播注意义务功能研究——从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视角[J]. 新闻与传播研究 2018(08)
    • [17].浅议动物卫生行政执行案件中义务主体的变更[J]. 中国动物检疫 2008(10)
    • [18].政府无权擅自终结办理代表建议[J]. 法治与社会 2016(09)
    • [19].论民间融资备案登记的难点及其解决[J]. 法治研究 2012(10)
    • [20].论公务员的廉洁义务[J]. 东方法学 2018(01)
    • [21].企业人权责任边界分析[J]. 北方法学 2018(03)
    • [22].论国际民族义务的“硬化”及其法律价值[J]. 淮海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9(09)
    • [23].浅析我国的政务公开[J].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8(11)
    • [24].唯物史观语境中的社会义务主体辨析[J]. 福建师大福清分校学报 2019(01)
    • [25].论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的多重角色[J]. 司法改革论评 2017(01)
    • [26].论循环经济发展中企业的减量化义务[J]. 生态经济(学术版) 2009(02)
    • [27].作为补偿义务主体的政府之确定——从天目山生态保护补偿纠纷性质谈起[J]. 法律适用(司法案例) 2017(02)
    • [28].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浅析——从《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谈起[J]. 时代人物 2008(06)
    • [29].论人权法中的国家义务[J]. 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11)
    • [30].征地补偿义务主体的制度困境与对策研究[J].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05)

    标签:;  ;  ;  

    论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