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随着所有权与经营权的相互分离,企业委托—代理问题逐步显现出来,激励问题成为制约现代公司发展的主要因素。长期以来,激励结构性失衡和强度不够一直困扰着国有上市公司,使得国有上市公司发展的根本动力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因此,委托人如何设计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在满足代理人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成为现在国有上市公司要解决的首要问题。股票期权激励机制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经过西方发达国家的多年实践,被认为是解决经营者长期激励问题,提高公司竞争力的一个很好的途径。随着我国国有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及《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的修订,以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的出台,使我国国有上市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环境得到了改善,更为其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会及指导方针。但是,随着“安然事件”的发生,我们也逐渐认识到这项制度是一把“双刃剑”,应该理性地对其进行深入研究和合理改进。因此,如何正确认识股票期权制度及其激励作用,建立一套完善的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对于完善我国国有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本文选取了国有上市公司经营者股票期权激励制度作为研究对象,在对我国国有上市公司实施经营者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现状及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借鉴发达国家实施股票期权激励的经验,设计出一套符合我国国有上市公司的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并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以期对我国国有上市公司实行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提供借鉴。论文包括七个部分,第一章概括介绍了论文选题的目的与意义,在对选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作出综述的基础上提出了论文研究的主要内容与方法,并对论文中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第二章阐述了企业经营者人力资本理论和现在企业委托代理理论,为本文的写作提供了理论基础。第三章分析了我国目前国有上市公司经营者股票期权激励的现状,并选取了三个具有典型代表的国有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案例进行分析对比。第四章则根据第三章的分析,总结出我国目前国有上市公司经营者股票期权激励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下文做好铺垫。第五章引入了美国、日本等国家实施经营者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模式及经验,为第六章了提供了经验支撑。第六章主要针对我国国有上市公司设计了一套经营者股票期权激励制度,主要包括股票期权计划的设计原则、股票期权计划的制定与批准、受益人范围的确定、股票来源的确定、行权价的确定、行权时间的确定、赠予数量的确定等,基本构建了国有上市公司经营者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中国模式。在确定股票期权行权价时引入指数化的思想,并利用black—schole模型确定股票期权的内在价值,这也为本文的主要创新之处。第七章根据我国现实情况,提出了规范经营者股票期权激励行为的对策措施,可以为我国国有上市公司进一步推行经营者股票期权激励制度提供良好的政策与制度环境。第八章为结束语,指出本文的结论、局限,及今后将要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