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艳梅
(广西梧州市龙圩区妇幼保健院;广西梧州543199)
摘要:目的观察妇幼保健系统在高危妊娠孕期规范化管理与监测对妊娠结局的影响。方法收集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本市龙圩区各乡镇卫生院上报690例高危妊娠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根据临床高危妊娠风险评估表评估,建立孕期保健手册,定期监督产前孕检、筛查高危因素进展,对高危妊娠孕产妇实施专案规范管理,并随访母婴结局。结果690例高危妊娠孕产妇中,合并3种高危因素孕产妇19例(2.8%),合并2种高危因素孕产妇49例(7.1%),单一高危因素孕产妇622例(90.1%);筛查并确定高危妊娠大多数集中在孕中、晚期,梳理高危妊娠因素,经门诊规范管理,实施妇幼系统保健,并根据需要临床采取适宜治疗及干预措施后,母婴预后有所改善。结论妇幼保健系统在高危妊娠规范管理中应用价值大,因筛查高危妊娠不是重点,更重要的是对病例采取适宜干预及治疗举措,进而改善母婴结局及预后。
关键词:妇幼保健系统;高危妊娠;管理;母婴安全
随着社会压力的不断增加,高危妊娠在妇产科中的发生率也越来越高,高危妊娠指孕妇在妊娠期间因多种致病因素或并发症对孕妇及胎儿产生不利影响,导致难产或高危妊娠的发生[1]。因妊娠期高危因素影响,可对孕妇及胎儿发育造成不利影响,最终导致不良妊娠结局的出现[2]。对存在高危妊娠产妇应及早做好各项护理工作,研究发现[3],对高危妊娠产妇实施规范化管理干预,可有效降低不良妊娠结局及产后母婴并发症的发生率。在规范化管理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应强化对医护保健人员的技能培训,并且对产妇的高危因素进行评估,从而制定出符合产妇个人实际情况的护理干预措施,如健康宣教、心理护理、高危因素管理等,从而有效提高高危妊娠孕妇的护理效果,达到改善孕妇妊娠结局,降低母婴并发症发生率。
1资料和方法
1.1一般资料
随机选取龙圩区各乡镇卫生院建立孕期保健手册并于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进行产前检查时存在高危妊娠的产妇690例,年龄20~45岁,平均年龄(28.55±4.16)岁;妊娠史:初次妊娠495例(71.74%),多次妊娠195例(28.26%);分娩史:初产妇532例(77.10%),经产妇158例(22.90%);常住人口422例(61.16%),流动人口268例(38.84%);户籍情况:农村户籍产妇126例(18.26%),城镇户籍产妇564例(81.74%)。
1.2方法
本研究评估高危妊娠标准以《广西孕产妇保健手册》相关内容为参考依据,孕产妇先于各乡镇卫生院门诊进行妊娠初期筛查并建立孕期保健手册,且要求孕妇定期回院进行孕前检查,随后收集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建档孕妇筛查时存在高危妊娠者690例;筛查高危妊娠孕妇存在的危险因素,并对纳入研究孕妇实施严格的妇幼保健措施,并对实施妇幼保健措施开始至产后42d进行随访。妇幼保健措施具体如下:(1)对孕妇高危因素进行评估后分级,针对不同级别产妇实施不同的预防措施;(2)成立高危妊娠妇幼保健小组:组员均进行系统的高危妊娠妇幼保健培训,从而提高产科护理人员护理质量,以便于更好的实施妇幼保健工作;(3)健康宣教:成立高危妊娠自我护理培训班,通过不同形式的健康宣教增加孕妇对高危妊娠相关知识的认知,提高高危孕妇对妇幼保健工作的依从性,并且对存在负面心理的孕妇实施心理护理干预;(4)强化高危因素管理:为孕妇建立追踪档案,由责任护士负责随访和管理,并对所存在的高危因素制定合理的妇幼保健措施;(5)针对性管理:因不同孕妇存在不同的高危因素,因此实施的妇幼保健措施也不同;对于存在不可逆的高危因素,如胎儿先天畸形则需告知孕妇及家属终止妊娠。
2结果
2.1高危妊娠风险因素及风险筛查时期分析
本研究纳入的690例高危妊娠孕产妇中,合并3种高危因素孕产妇19例(2.8%),合并2种高危因素孕产妇49例(7.1%),单一高危因素孕产妇622例(90.1%)。存在高危风险的妊娠期为:孕周≤12周者158例(22.9%),13~36周者345例(50.0%),37~42周者182例(26.4%),>42周者5例(0.7%)。
2.2研究者高危妊娠因素顺位
本研究中纳入的690例高危妊娠孕产妇高危因素总计为690次,累积高危因素为34个,按照发生次数前10位分别为胎位异常、体重≤40Kg或≥85Kg、年龄≤18岁或≥35岁,乙肝病毒携带者、贫血、剖宫产史、人工或自然流产≥3次、合并妊娠高血压和合并妊娠糖尿病,多胎妊娠等,详情见表1。
2.3高危妊娠孕产妇经妇幼保健系统规范管理孕期保健情况后,产检大于7次691人,占98.71%,产检小于7次9人,占1.28%。
2.4高危妊娠病例治疗及转归
对高危妊娠因素进行分类,包括不变因素和可变因素两种,其中可变因素中又存在容易改变和不容易改变的区别。部分经典临床治疗及干预后,病例预后情况分析:200例胎位异常经中医艾灸、体位干预等矫正达正常头位122例,矫正率61.00%,54例贫血患者经饮食指导、补充铁剂,纠正50例(92.59%);55例合并乙肝孕产妇,胎儿出生后24h内注射乙肝疫苗、乙肝免疫球蛋白后均有效阻止了母婴的传播;妊娠期高血压、妊娠期糖尿病患者除常规孕期保健知识宣教外,还应指导日常多锻炼,结合饮食疗法、药物疗法等,劳逸结合,保证充足睡眠等。33例娠期高血压与32例妊娠期糖尿病患者经规范管理,积极治疗及饮食控制,加上运动锻炼等病情均未加重,未发生子痫、围产儿死亡等恶性事件。绝大多数高危妊娠产妇经规范管理都有好转,或病情控制良好,及时终止妊娠等临床措施处理后,母婴结局有改善。
2.5高危妊娠孕产妇及其围产儿结局
690例高危妊娠病例经门诊规范管理均未发生恶性死亡事件,包括围生儿、产妇,评估高危妊娠后继续妊娠,跟踪随访均完成生产,胎儿顺利降生,其中因紧急情况或病情需要早产(28~36孕周时出生)60例(8.70%)、正常生产630例(91.30%)。产道生产280例(40.58%),其中包括会阴侧切90例(13.04%)、臀位助产6例(0.87%)、产钳助产30例(4.35%);剖宫产394例(57.10%)。
3讨论
3.1高危因素分析
本次研究结果显示,常见高危妊娠因素有胎位异常、体重≤40Kg或≥85Kg、年龄≤18岁或≥35岁,乙肝病毒携带者、贫血、剖宫产史、人工或自然流产≥3次、合并妊娠高血压和合并妊娠糖尿病,多胎妊娠等,对于存在不可转变因素的病例应进一步加强孕期保健知识宣教;对胎位异常病例应积极采取治疗措施,采用体位疗法等干预措施帮助改变胎位,降低剖宫产发生率;加强高危妊娠规范管理,积极完善妇幼保健系统。
3.2强化相关工作人员技能培训
工作人员技能培训,包括专业理论知识、高危妊娠管理规范、高危妊娠评估、紧急预案处理等,以提高救治高危妊娠病例的专业技术水平。再是,强化高危妊娠筛查力度,并加强孕期保健监测,开展定期督查孕检等措施,全程无缝管理,更准确筛查、监测、管理高危妊娠病例[3];此外强化高危新生儿监护工作的开展力度,可采用医生首诊问责制等规范进一步降低或避免母婴死亡事件发生率[4]。最后信息时代应充分利用起信息系统来进一步强化高危妊娠病例的管理[5]。本次研究结果显示对高危妊娠孕产妇实施规范管理,绝大多数病例均有明显转归,接受妇幼系统保健,690例高危妊娠病例均未发生母儿恶性死亡事件,顺利生产。
综上,孕期应尽早筛查高危妊娠因素,孕妇同时接受孕期保健知识宣教,以降低高危妊娠发生率,为进一步保障高危妊娠母婴健康与安全,更应加强高危因素者的监测、管理工作,完善妇幼保健系统。
参考文献
[1]黄若虹,阮海燕,冼海燕,等.区域妇幼保健系统在高危妊娠规范管理中的作用[J].内蒙古中医药,2013,32(12):9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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