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会计诚信会计职业道德会计教育
0引言
近年来国内外频频曝光银广厦、安然等一系列上市公司的会计造假案件,引发道德危机,使会计行业的信誉被严重损害,会计诚信受到质疑,因此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重塑会计诚信就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
1会计职业道德现状
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会计工作始终处于经济改革的前沿,会计人员身处财经大权的关键位置,其职业道德受到了严峻考验,一些会计人员不能够坚持原则,丧失了道德观念,甚至串通作弊,为违法违纪活动出谋划策,故意伪造、变造、隐匿、毁损会计资料,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或是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公款,给国家财产造成了严重的损失。据《中国证券报》“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可信”的调查,我国会计人员的道德意识目前尚处于放纵阶段[1]。一项关于“当单位负责人授意会计人员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时该怎么办”的调查显示:只有约20%的会计人员认为应当坚持原则,其余都认为应按单位负责人意见办[2]。
2会计职业道德缺失原因分析
2.1会计教育中忽视职业道德教育目前各类学校会计专业教学无论是在课程设置上,还是在教材内容上以及教学过程中,都普遍存在忽视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现象。据调查显示,290名会计专业的专科学生中只有20名学习过会计职业道德课程,只占专科学生总数的6.9%;380名本科学生中有15人学习过会计职业道德课程,占本科学生总数的3.9%;280名研究生中有130人学习过会计职业道德课程,占研究生总数的45.6%,有25人通过其他课程和方式学习过会计职业道德,占研究生总数的8.8%。这些调查结果显示,80.1%的在校生没有学习过会计职业道德课程[3]。
在职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中也同样存在忽视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现象。据调查显示,目前有11%的在职会计人员认为不存在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它仅仅存在于人们的信念中而已,另有20%的在职会计人员虽然认为存在会计职业道德,但不知道是在哪里规定的[4]。实际上,对于一名称职的会计人员而言,专业知识技能固然重要,但职业道德修养更重要。
2.2会计从业环境不利于会计人员形成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
2.2.1会计职业缺乏独立性。目前企业的会计人员是受聘、受雇于其所在单位的工作人员,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人员拥有绝对的领导权和支配权,当会计人员与单位负责人发生道德冲突时,会计人员则面临着坚持原则、坚守职业道德就可能被辞退下岗的痛苦选择。尽管《会计法》中规定“单位负责人要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但实际上目前被爆光的会计造假问题,大多数是单位负责人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编制虚假会计信息造成的,这说明会计职业缺乏独立性,也是造成会计职业道德缺失的原因之一。
2.2.2会计制度缺失会计制度是规范会计行为,衡量会计人员是否遵守职业道德的重要依据。尽管我国出台了一系列会计法律法规,如《会计法》、《会计人员的职责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会计职业道德都提出了要求,但实际执行起来收效甚微,甚至形同虚设,其原因有三:一是会计制度不健全。由于经济现象的复杂性,会计制度不可能规范所有会计活动,会计制度还存在着规范不完整,不系统等不足;二是会计制度没有得到有效执行。会计制度建设的关键在于执行,会计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等监督制度也没有得到有效执行,对会计职业道德的优劣赏罚不明,致使会计制度执行效果甚微;三是会计法律救济制度不完善。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与单位负责人发生道德冲突时,会计人员始终处于弱势地位,没有一套健全且有效执行的会计救济制度来保障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这也不利于会计人员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
2.3会计人员素质不高会计人员总体素质不高,也是造成会计职业道德缺失的原因之一。会计人员在做出违法违纪会计行为是在其职权范围内,这一方面反映出会计人员自身道德素质偏低,受不良思想和价值观念等的影响,在利益的诱惑下,丧失了职业道德,为了个人私利参与会计作假或贪污舞弊;另一方面由于经济业务复杂性,对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高的要求,一些会计人员不能对会计事项进行正确的职业判断也可能表现为会计职业道德的缺失。
2.4违法成本低虽然《会计法》、《企业会计报告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会计人员违法责任进行了详尽地规范,如《会计法》的第42条至第49条专门规范了违反会计法的法律责任,但这些惩罚相对于进行会计造假获得的巨额利润来说,根本无法配比。对职业道德的违规行为惩治不力和对职业道德优劣表现赏罚不明,违法成本低也是某些会计人员挺而走险违法犯法,丧失职业道德的原因之一。
3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途径
3.1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理念提高会计人员素质,不仅要注重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更要培养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修养。因此,建议在各类学校的会计专业中开设《会计职业道德》课程,在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加强职业道德的教育,利用一些正反典型的案例,开展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培养会计人员的诚信意识和道德责任感,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理念。
3.2完善会计制度的建设,为会计人员创设一个良好的从业环境会计人员在工作中不可避免地会受到社会中各种不良因素的影响和干扰,只有建立一个到良好的从业环境,才能保障是会计人员依法从业,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因此,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会计法、会计准则等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救济制度建设,健全监督机制,形成一套行而有效的会计职业道德“他律”机制,另一方面要建立会计职业道德“自律”机制,将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要求、标准和内容转化为职业会计组织和职业会计人员内在目标、标准和需求,是职业会计人员选择自觉承担起职业行为、职业责任的结果[2]。从而使会计人员在“他律”和“自律”的双重机制下,通过自我控制和自我判断自觉地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3.3推行会计委派制,保障会计行为的独立性会计人员与单位负责人的从属关系,常常使会计人员面临着坚守职业道德就可能被辞退下岗的痛苦选择。实行会计委派制,正好可以解决会计人员这个面临两难选择问题——会计人员既是所在单位的受雇或受聘职工,受单位负责人的领导和支配,又要依法对其行为进行约束和会计监督,依据法进行会计核算,披露单位真实的会计信息。会计委派制,既可以保障其会计行为的独立性,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又可以保障会计人员在依法行使职权坚守职业道德时避免遭受不公正的待遇,维护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
3.4建立会计诚信档案,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奖惩力度在财政、审计、税务等检查中,对会计人员遵守会计职业道德的情况,进行评分,建立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个人诚信档案,并以此作为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年检、晋升、晋级、聘任专业职务,表彰奖励的重要考核依据,加大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优劣的奖惩力度,加强社会舆论监督,从则坚定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决心和信心。
参考文献:
[1]鲁娜.对我国会计职业道德现状的思考及对策[J].商场现代化.2006(9):317.
[2]廖瑞晓等.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现状、原因与途径[J].南昌大学学报.2005(11):44.
[3]王东艳,张艳华.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J].财会通讯.2006(6):121-123.
[4]陈祺,戴蓬军,马正凯.会计专业学生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情况的调查研究[J].财会通讯.2005(9):8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