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研究目的(1)分析Graves病患者采用131I治疗后的疗效;(2)探讨131I治疗Graves病甲亢疗效与甲状腺大小的相关性。资料与方法1.研究对象选择2001年5月至2006年7月在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内分泌科接受131I治疗的Graves病患者1020例。所有患者均根据病史、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明确诊断为Graves病。所有患者均于131I治疗前停用抗甲药物、甲状腺激素2周以上,各种中药、含碘食物至少1个月。2.研究方法2.1131I治疗经甲状腺B超、ECT检查并通过三名经验丰富的医生触诊确定甲状腺重量,结合各种相关影响因素共同考虑确定每位患者的131I治疗剂量。所有患者均采用一次给予全量131I治疗,并于治疗后1.5个月、3个月、6个月和1年各随访一次,随访1年仍未愈的患者部分给予第二次131I治疗,亦为一次全量法。2.2分组及分析指标根据随访的甲状腺功能化验检查结果并结合相关临床表现将患者131I治疗效果分为甲状腺功能减退(甲减)、正常、好转以及无效。在治疗后1年内出现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称为早发甲状腺功能减退。根据早发甲状腺功能减退的转归将其再分为暂时性甲减和永久性甲减。将所有患者按照其131I治疗效果计算出一次治疗的总的有效率、治愈率、早发甲减发生率以及暂时性甲减发生率和永久性甲减发生率。将所有患者根据甲状腺重量分为四组:第1组(<=30g)、第2组(31~45g)、第3组(46~60g)、第4组(>60g)。计算各组患者一次131I治疗的有效率、治愈率和甲减发生率,以及暂时性甲减发生率和永久性甲减的发生率。将行二次131I治疗的共50例患者按其治疗结果计算出二次治疗后的有效率、治愈率和甲减发生率。2.3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13.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分析,所有计量资料均以均数±标准差((?)±s)表示。一次131I治疗、二次131I治疗以及不同甲状腺重量组间的率的比较均采用x2独立性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结果1.一次131I治疗的总的有效率为85.9%、治愈率为68.5%、早发甲减发生率为21.1%,其中亚临床甲减占18.14%、暂时性甲减占79.53%、永久性甲减占20.47%;2.共有50例患者行二次131I治疗,二次131I治疗的有效率为94%、治愈率为70%、早发甲减发生率为14%且其中1位患者为亚临床甲减,1位患者转归为永久性甲减;3.第1组~第4组患者一次131I治疗的有效率分别为96.6%、93.3%、92%、80%,治愈率分别为82%、69%、63.2%、47%,甲减发生率分别为31%、28.5%、18.3%、11.3%,其中暂时性甲减发生率分别为62.5%、72.9%、88.51%、84.62%,永久性甲减发生率分别为37.5%、27.1%、11.49%、15.38%;4.甲状腺重量与疗效及早发甲减的转归均相关,Pearson相关系数分别为0.233(P<0.01)、0.181(P<0.05);5.一次131I治疗与二次131I治疗比较,治愈率和甲减发生率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P>0.05)。结论1.131I治疗Graves病的有效率和治愈率均较高,但仍有相当数量的患者发生早发甲状腺功能减退,其中大部分转归为暂时性甲状腺功能减退;2.二次131I治疗的有效率和治愈率亦较高,但与一次131I治疗相比,治愈率和甲减发生率无明显差异;3.131I治疗Graves病的疗效及早发甲减的转归均与甲状腺的大小相关,随着甲状腺重量的增大,131I治愈率降低,甲状腺功能减退发生率显著降低且易转归为暂时性甲状腺功能减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