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作为19世纪后30年至20世纪初公认的美国法学界的代表人物,克里斯托弗·哥伦布·兰代尔不断成为其同时代人以及后来各派法学家的评论对象,甚至被他们中的一些人树为自己的理想标靶加以攻击。“法律形式主义者”便是作为批判者的法律现实主义者贴给兰代尔的标签。此标签随着法律现实主义广泛的理论影响逐渐为人们所接受并成为共识,以至于“法律形式主义者”成为了兰代尔的另外一个名字,尽管他从来没有这样称呼过自己。我们倘要认识真正的兰代尔,要了解现代美国法律思想的源头,便不得不首先去翻法律现实主义与法律形式主义之间的那本老账,去倾听后来的论者对美国法理学历史上的反法律形式主义运动的评论,去倾听他们自己对兰代尔的解读。本文力图通过梳理和评论三类对兰代尔思想的典型解读来从反方向描画兰代尔思想的核心特征,来展现兰代尔在美国法理学中的历史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