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裁判规则论文-程明

刑事裁判规则论文-程明

导读:本文包含了刑事裁判规则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刑事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基本方向

刑事裁判规则论文文献综述

程明[1](2019)在《精细、动态、透彻——论刑事裁判文书证据说理规则的重塑》一文中研究指出裁判文书说理,是法官对案件事实和裁判理由的阐述,也是法官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就该裁判结果的合法性、正当性所作的解释说明。刑事裁判文书涉及公民基本人身与财产权利的限制甚至是生命的剥夺,强化其法律说理性较之于民事、行政裁判文书更为重要。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刑事裁判文书证据说理的基本方向和思路。(本文来源于《《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5卷 总第5卷)》期刊2019-07-01)

胡志伟,王信托[2](2019)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数量认定规则论要——以100份刑事裁判文书为样本的法教义学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引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明确了"按相应比例合计"数量认定规则和"批量信息推定规则",对于方便司法实务操作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大数据时代的发展伴随着犯罪样态的日渐复杂,数量认定规则在具体适用中仍面临诸多难题。"公民个人信息"的入罪边界具有开放性和模糊性,实践中如何界定其范围?行为人往往将不同内容的信息数据杂糅在一条信息中,每条信息可能具备多重内在属性,如何确定其类型?"按相应比例合计"数量认定规则在具体操作中存在何种限制?适用推定规则应具备哪些前提要件?解释彰显(本文来源于《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与刑事审判问题研究——全国法院第30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集(下)》期刊2019-06-20)

胡铭[3](2019)在《电子数据在刑事证据体系中的定位与审查判断规则——基于网络假货犯罪案件裁判文书的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互联网时代,电子数据在刑事审判中的重要性日益彰显。然而,在规则层面与审判实践层面,对电子数据的定位却呈现显着差异。通过对北大法意中国裁判文书库收录的2005-2015年网络假货犯罪案件裁判文书的分析发现,电子数据在刑事审判实践中存在定位泛化的问题,相关审查判断规则主要围绕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展开,其关联性审查本质上也是真实性审查,其合法性审查亦主要是为了保障真实性。电子数据鉴定虽然被广泛适用,却未能发挥预期作用,而专家辅助人的引入尚处于初级阶段。为了准确定位电子数据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应在广义理解电子数据的基础上,在真实性与正当程序保障的价值权衡中,构建适应互联网时代需求的电子数据审查判断规则。(本文来源于《法学研究》期刊2019年02期)

曹红军,李鹏飞,杨勤凯[4](2018)在《刑事审判环节证据裁判规则适用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对于防范刑事错案具有重要意义。审判环节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需要分析证据裁判规则庭审适用中存在的控辩力量悬殊、证人出庭作证不积极不诚信、法官卷宗依赖和庭审能力弱化、证据规则不完善等制约因素,建立控辩审业务交流机制,严格落实证人虚假作证惩戒制度,提升法官对印证证据的裁判能力,推动证据裁判规则适用的完善。(本文来源于《安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8年05期)

[5](2017)在《“刑事法宝”之:裁判规则》一文中研究指出xs.pkulaw.cn实务问题案例数据置大,锁定类案不易,提炼裁判规则难,如何锁定争议焦点、初定结论?解决方案刑事法宝裁判规则与指引栏目录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经典案例和典型案例。提炼案例裁判规则载明指引出处(本文来源于《中国律师》期刊2017年06期)

胡铭,王林[6](2017)在《刑事案件中的电子取证:规则、实践及其完善——基于裁判文书的实证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从规范层面看,我国刑事诉讼法对电子数据的搜查并未做明确规定,电子数据提交原则以"原始载体说"为主。基于裁判文书的实证分析显示,实践中对电子数据的提取主要以勘验、检查、鉴定的形式进行,但这些控权较为宽松的取证措施并不能承担起公民隐私权益保护的重任;实践中以书面形式代替电子证据"原件"展示的做法,实质上限制了被告方辩护权的行使。完善电子数据搜查制度和展示制度,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最佳证据规则等在电子取证中的运用,应是未来电子证据制度改革的重点。(本文来源于《政法学刊》期刊2017年01期)

李洁,吴亚可[7](2017)在《论刑事裁判规则合理性的实现路径》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依规则"与"保公正"这两个应当具有一致性的价值目标之间会出现相互冲突的情形。司法机关如果严格按照刑事裁判规则进行司法判断,就可能产生不符合国民"叁常"观念的结论,因而难以说是实现了公正;但如果追求"叁常"观念之符合,确保裁判结论的公正性,则司法机关就不得不突破或者不遵守既有的裁判规则。这种现象的存在,很大程度上在于刑事裁判规则本身设定的不合理,规则设定过分强调对司法裁量权的限制,而忽视了前提性的公正考量。(本文来源于《社会科学战线》期刊2017年02期)

郝玥[8](2017)在《基层法院刑事证据裁判规则适用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刑事证据裁判规则在我国刑事诉讼活动中的重要地位日益凸显。然而,对于证据裁判规则的内涵和外延的界定,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尚未达成共识,同时关于刑事证据裁判规则的法规内容也尚不完善,使得司法实践当中裁判者的自由裁量空间较大,易产生诸多问题。因此,在此背景下,明确刑事证据裁判规则,明晰规则适用性问题,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本文首先对刑事证据裁判规则的内涵、理论标准以及相关法规在我国的发展演变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并从完善法律制度、规范法律实践两个方面阐述了证据规则的重要性。在此基础之上,本文重点以被告人不认罪案件为例,通过实证分析的方法,对我国基层人民法院不认罪案件的审理进行了深入讨论。最后,本文针对刑事证据裁判规则在司法实践中尚存在的问题,从以庭审为中心,强化基层法官的证据裁判能力的角度,提出了几点对策建议,以供参考借鉴。本文主要分为叁部分,第一章刑事证据裁判规则概述,分两节详细介绍刑事证据裁判规则理论基础和现实意义:第一节理论基础中,从刑事证据裁判规则的内涵、理论标准以及证据规则在我国的演化背景叁方面进行详细阐述;第二节现实意义分为制度必要性和实务必要性两部分,其中实务必要性又进行了细分。第二章即为本文的调研数据及分析,笔者带着上述相关问题深入S省C市C区法院进行实证调研,调研主要围绕基层法院被告人不认罪案件进行。第叁章在第二章的基础上,通过对该类案件的数据分析发现基层法院刑事法官的证据裁判规则适用中存在如下问题:非法证据排除程序难以得到有效落实、言词类直接证据的片面审查、刑事推定规则的不当适用、判决文书说理的缺失。为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基层法院刑事法官证据裁判能力,确保被告人受到公正裁判,建议:落实证据裁判规则、强化“实物证据为根,言词证据为蔓”的证据意识、完善证人出庭制度、建立刑事推定适用规则、重视被告方的辩护意见、加强裁判文书说理,等等。(本文来源于《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期刊2017-02-01)

杨凯,黄怡[9](2016)在《刑事再审裁判文书的写作规则与方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305篇刑事再审裁判文书为样本的实证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从刑事再审裁判文书的特殊角度,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305篇刑事再审裁判文书为样本进行实证分析,分析刑事再审裁判文书中所投射出的刑事审判监督司法理念,分析刑事案件的再审规律,并从现有刑事再审裁判文书的特点和不足出发,针对我国正在进行的裁判文书改革,总结刑事再审裁判文书的一般写作规律和方法,着力提高法院刑事再审裁判文书的写作水平。(本文来源于《法治论坛》期刊2016年04期)

张健[10](2016)在《审判阶段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表达与实践——对995份刑事裁判文书的实证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通过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实施5年来995份裁判文书的实证考察发现,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从启动方式、证明标准、证明方法、庭前会议与排除效果等方面都存在司法与立法相背离的严重问题。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应实现审判中心主义的诉讼构造、加强律师辩护作用、严格证明责任、通过发布指导案例等措施逐步消除司法实践与制度设计存在的内在紧张。(本文来源于《学习论坛》期刊2016年04期)

刑事裁判规则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引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明确了"按相应比例合计"数量认定规则和"批量信息推定规则",对于方便司法实务操作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大数据时代的发展伴随着犯罪样态的日渐复杂,数量认定规则在具体适用中仍面临诸多难题。"公民个人信息"的入罪边界具有开放性和模糊性,实践中如何界定其范围?行为人往往将不同内容的信息数据杂糅在一条信息中,每条信息可能具备多重内在属性,如何确定其类型?"按相应比例合计"数量认定规则在具体操作中存在何种限制?适用推定规则应具备哪些前提要件?解释彰显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刑事裁判规则论文参考文献

[1].程明.精细、动态、透彻——论刑事裁判文书证据说理规则的重塑[C].《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5卷总第5卷).2019

[2].胡志伟,王信托.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数量认定规则论要——以100份刑事裁判文书为样本的法教义学分析[C].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与刑事审判问题研究——全国法院第30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集(下).2019

[3].胡铭.电子数据在刑事证据体系中的定位与审查判断规则——基于网络假货犯罪案件裁判文书的分析[J].法学研究.2019

[4].曹红军,李鹏飞,杨勤凯.刑事审判环节证据裁判规则适用研究[J].安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

[5]..“刑事法宝”之:裁判规则[J].中国律师.2017

[6].胡铭,王林.刑事案件中的电子取证:规则、实践及其完善——基于裁判文书的实证分析[J].政法学刊.2017

[7].李洁,吴亚可.论刑事裁判规则合理性的实现路径[J].社会科学战线.2017

[8].郝玥.基层法院刑事证据裁判规则适用问题研究[D].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7

[9].杨凯,黄怡.刑事再审裁判文书的写作规则与方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305篇刑事再审裁判文书为样本的实证研究[J].法治论坛.2016

[10].张健.审判阶段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表达与实践——对995份刑事裁判文书的实证分析[J].学习论坛.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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