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卡罗琳产品案的第四脚注是美国宪法史上最著名的脚注。它成为支持司法审查制度的最有趣的理论之一,而这种理论毁誉参半。当涉及法院在民主社会或者是少数群体中扮演的角色问题时,大家往往提及卡罗琳产品案。本文试图将卡罗琳产品案的第四脚注放置于历史背景中加以分析。1935年卡罗琳产品公司因违反《加料脱脂乳法案》跨州运销加料脱脂乳“米尔纳特”而被控告。地方法院认为《加料脱脂乳法案》违反宪法。政府的上诉被最高法院于1938年4月6日进行了讨论,并于1938年4月25日作出了决定。斯通撰写的第四脚注提出了新的理论,认为法院应当拒绝顺从某些法律:当法律影响宪法规定的权利;或者是法律干扰民主程序;或者是当民主程序不能公平运作时,法律会侵害那些“分散而孤立的少数群体”。但是第四脚注并没有引起学界的注意。联邦最高法院早期很少运用第四脚注,而脚注四也没有引起地方法院诉讼人的兴趣。第四脚注的第二、三段只被引用来辅证某些自由权利的优先地位。对脚注四的政治程序或代表少数群体利益的部分的兴趣在20世纪60年代持续增加。沃伦法院改变了学界对司法能动主义的理解和态度。自从新政后,大部分法学家们首次认同最高法院可适当地、自然地扮演一个较为积极的角色。但是第四脚注仍然被法官与学者们所忽略,直至20世纪70年代,甚至是80年代。70年代,学界对脚注四的意义的兴趣开始升温。学者们发现第四脚注是用以保护弱势种族和新少数群体的新视角。1980年伊利教授的《民主与不信任》将第四脚注运用在宪法的具体问题中。第四脚注的名声不断增加。第一例运用卡罗琳产品案中“分散与孤立”少数群体原理的案例是格雷厄姆诉理查德森案,它以此创造了一个“可疑分类”,至此司法审查的“双重标准”基本得以确立。在格雷厄姆案中,布莱克蒙法官运用第四脚注的原理将外国人身份加入了“可疑分类”。第四脚注为司法审查的双重标准奠定了基础。此后,第四脚注成为最高法院判断保护政治程序的完整性或是涉及“可疑分类”案件的基础。甚至可以说,第四脚注是美国法律史上的重要时刻,它所开创的道路,由联邦最高法院沿袭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