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企业所得税是指以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赋。企业所得税历经二百多年的历史发展,已经逐渐成为世界发达国家的主体税种,其在现代税制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是国家参与企业利润分配,激励企业进行再生产,营造市场经济条件下有序、公平的竞争环境的重要手段;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也是一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我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是在总结旧的企业所得税制度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在我国社会结构转型的宏观背景下,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探索,几经改革与修正,最终在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来的。2008年1月1日新企业所得税法的施行,实现了两税合一,对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法定税率、税前扣除标准及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统一。新税法的施行,对我国企业公平竞争环境的建立,企业国际竞争力的增强,税收体系的完善,税收权益的维护,税收制度与国际的接轨,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对新企业所得税法的作用进行肯定的同时,也必须看到,新企业所得税法还存在着许多的缺陷和不足。因此本文以实证分析的方法、从比较分析的角度,在回顾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发展历程的基础上,结合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进步性改革措施,以增进税收公平秩序和增强企业所得税法的可操作性为价值追求,针对我国新企业所得税法所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就其中几个重要方面展开简要论述,并对其改进措施略陈管见。本文的第一部分,针对我国企业所得税制度的历史沿革进行简要的回顾和概括,把握我国企业所得税制度的演化进程。因为,我国企业所得税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在我国社会转型的宏观背景下,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无到有、从初步探索到最终确立的发展历程成长起来的,其历史脉络是一脉相承的。所以,对于我国企业所得税制度的发展历程的亘颐和总结,有助于我们以历史的和发展的眼光,来正确审视现存制度的优点与缺陷,并前瞻企业所得税制度乃至整个税收法律制度的未来走向:该部分主要涉及:改革开放前的企业所得税制度:内外有别的企业所得税制度的构建;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分别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统一。本文的第二部分主要论述我国新企业所得税法改革的主要内容。涉及事实陈述和价值评价两个方面。也即针对新企业所得税法改革的主要内容,对其现实意义予以阐释。新企业所得税法是在原有税收制度不足以应对当下新的社会经济生活需要的情况下,站在历史的高度和现实维度,对我国市场经济生活的新情况、新内容所做的积极回应。本文的第三部分主要结合我国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立法现状和实施情况,对我国企业所得税制度主要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展开说明。主要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异地分支机构的税收征管问题、税前扣除标准的明晰问题、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平性问题和特别纳税调整措施的规范问题。第四部分为完善我国企业所得税制度的基本思路。针对第三部分所提出的问题,结合实际情况,在增进税收公平性和税法可操作性的前提下,针对上述问题给出一点建议和看法。这一部分的主要内容涉及异地非法人分支机构征管关系的强化、对税前扣除政策规定的进一步具体化和税收优惠政策的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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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企业所得税论文; 税前扣除标准论文; 特别纳税调整措施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