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代表论文-吴昭军

所有权代表论文-吴昭军

导读:本文包含了所有权代表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农民集体,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集体所有权

所有权代表论文文献综述

吴昭军[1](2019)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的法权关系界定》一文中研究指出农民集体所有是一种目的性的制度设计,其产权关系的模糊性是为了实现公有制的政治目的。界定农民集体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法权关系,应重点考量两个要素:立足现行法律中关于二者角色和功能的规定;隔断破产风险,保障集体土地公有制不被危及。农民集体为集体所有权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法定的集体所有权行使主体,二者之间形成法定信托关系。除依法不得转让的财产(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部分林地使用权等)之外的集体财产均为信托财产,在信托关系下具有独立性,能够隔断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可能带来的破产风险。信托的目的性有利于实现集体财产为农民集体所共同分享、使用、收益的目的,制约集体经济组织的功能异化与角色扭曲。(本文来源于《农业经济问题》期刊2019年07期)

肖明新[2](2015)在《地方人民政府推定代表行使水流国家所有权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市场机制是水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方式。随着省级用水指标分配即将结束,省际之间的用水指标交易即将展开。在此,存在着地方人民政府的市场主体资格问题。东阳—义乌之间的水市场实践也存在同样的障碍。在我国,水流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代表行使所有权。可以根据宪法规定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认为地方人民政府推定代表行使水流国家所有权。地方人民政府推定代表行使水资源国家所有权只是水流国家所有权制度下的一项规则,地方人民政府在此并不拥有一项权利。为了防止地方人民政府的完全自利行为,对地方人民政府的相应行为予以一定的限制亦是必要的。地方人民政府推定代表行使所有权规则可为国有水资源损害赔偿制度的构建提供支撑。(本文来源于《江西理工大学学报》期刊2015年02期)

肖明新[3](2014)在《地方人民政府推定代表行使水流国家所有权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市场机制是水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方式。随着省级用水指标分配即将结束,省际之间的用水指标交易即将展开。在此,存在着地方人民政府的市场主体资格问题。东阳—义乌之间的水市场实践也存在同样的障碍。在我国,水流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代表行使所有权。可以根据宪法规定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认为地方人民政府推定代表行使水流国家所有权。地方人民政府推定代表行使水资源国家所有权只是水流国家所有权制度下的一项规则,地方人民政府在此并不拥有一项权利。为了防止地方人民政府的完全自利行为,对地方人民政府的相应行为予以一定的限制亦是必要的。地方人民政府推定代表行使所有权规则可为国有水资源损害赔偿制度的构建提供支撑。(本文来源于《生态文明法制建设——2014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第一册)》期刊2014-08-21)

张超[4](2014)在《“国民对于政府第一次之诉讼”——1912年民国大学代表汪有龄控工商总长刘揆一侵害所有权案考释》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民国成立之后首例"民告官"案件,1912年民国大学代表汪有龄控工商总长刘揆一侵害所有权案,案件中争议最为激烈的问题并非如以往研究者认为的案件究竟由法院还是行政裁判机构审判的问题,而是国务院拨付翰林院旧署给予民国大学,其性质究竟为国家赠与行为,还是国家行政处分行为的问题。案件最终的判决结果是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前提下作出,并未按照民国大学以及工商部两方的陈述意见进行判决,而是在事实上回避了案件中翰林院旧署的性质以及案件的管辖权问题。但从材料中可以看出,案件各方都对临时约法中平政院有权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规定未存有质疑,都接受大陆法系所采取的二元制行政诉讼模式。(本文来源于《中山大学研究生学刊(社会科学版)》期刊2014年02期)

王海川[5](2012)在《甘肃出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指导意见》一文中研究指出近日,甘肃省政府批转了《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依法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代表、规范确认宅基地使用权主体等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按照乡镇、村和村民小组叁类所有权主体,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本文来源于《中国国土资源报》期刊2012-02-02)

马维政[6](2011)在《物权法视角下国有资产保护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国有资产是国民经济的支柱,是发展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物质性基础。当下,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已经成为发展我国国民经济过程中必须加以解决的重大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的通过,明确了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主体,界定了国有资产范围,确立了国有资产所有权的行使主体,积极赋予了国家机关和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国有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提出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法律责任,对我国国有资产保护意义重大。国家作为特殊的民事主体,一种抽象的实体,难以对其所有权进行直接的掌控,这必然要求其通过法律法规授权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国家投资的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代表行使国家所有权。本文以国家所有权的代表行使为主要论证对象,对国家所有权代表行使的法律意义与特征加以阐释,认为国有资产的“统一所有,分级代表”的产权归属模式较之于“分级管理”的模式更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国有财产管理体制,也能够正确处理好国家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之间的产权关系,是一种科学的国有资产管理模式的选择,能够更好地实现国有资产的国家所有与全民所有即“统一所有”。本文采用案例分析的写作模式,共分为四个部分五个章节,约两万两千字。第一部分为引言,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以及研究价值。第二部分为案例,由案由、案情简介、案件焦点、案件争议与分歧意见、案件小结五部分组成。本案从一则典型国有资产案入手,案例中的叁被告在国有资产转让过程中未经法定评估也未经国资局批准,以较低金额将让,造成流失事实,拟通过本案的焦点、争议与分歧意见引出笔者对国有资产民法保护特别是物权法视野下对于国有资产保护的思考,力图以小见大,充分发挥个案作用。第叁部分为法理分析与主要论证部分,笔者从“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概述、《物权法》对于国有资产的保护作用、国家所有权代表行使”叁个方面着重阐述了对国有资产的物权法法保护的一些看法和观点。第四部分为全文的总结,畅想国有资产相关法律法规的未来发展,肯定了现今法律法规特别是物权法对于保护国有资产的重要作用,对我国国有资产的保护充满了信心。本文在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科学发展观思想指导下,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制定统一的中国民法典的步伐日渐加快的时代背景下,以国家所有权的代表行使为论证中心来探讨研究国有资产的物权法保护问题;比较分析了国有资产所有权的不同归属模式;阐述了国家所有权代表行使的主体应具备多元化之特点,力图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充分实现我国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贡献自己的应尽之力。(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期刊2011-08-29)

叶尤刚[7](2010)在《百川商标究竟该属于谁》一文中研究指出谭贵宇怎么也没想到,公司一派大好局面因为合作人之一陈威去世而急转直下,连公司的主打品牌——百川商标去留都成了未知数。2月1日,面对,谭贵宇愁眉紧锁地说:“百川商标虽然是陈威申请注册的,却是我们共同创立并发展起来的品牌,如果就这么不明不白地丢掉,我真的(本文来源于《中国工商报》期刊2010-02-04)

万江[8](2009)在《论国有资产所有权的代表与授权行使》一文中研究指出国有资产所有权的代表与授权行使是我国国有资产法立法的核心内容之一,其关键问题在于"代表"与"授权"所具有的法律意义,本文通过比较分析的方法对"代表"与"授权"的法律意义进行分析界定,并以此为基础对当前我国正在构建的国有资产所有权的代表与授权行使的法律框架进行了分析和整理,提出了相应的修改与完善的建议,期望对我国的《国有资产法》立法提供有益的理论支持。(本文来源于《经济法论丛》期刊2009年01期)

万江[9](2008)在《国有资产所有权的代表与授权行使》一文中研究指出国有资产所有权的代表与授权行使是我国国有资产法立法的核心内容之一,其关键问题在于"代表"与"授权"所具有的法律意义。国有资产所有权代表和授权行使的法律架构应为:国务院及地方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所有权即对国家出资企业的出资人权利;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国有资监督管理机构依法代表本级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本文来源于《政法学刊》期刊2008年05期)

吴坤[10](2007)在《加大对国有财产的保护力度 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一文中研究指出2002年,浙江省浦江县良种场将本单位一处价值上百万的房产以60万元左右的低价拍卖给个人,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  此时,原浦江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已在县级机构改革中被撤销,成为县财政局的一个国资综合科,不能成为独立的诉讼主体。当地检察院为保证国家财产不受(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07-03-21)

所有权代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市场机制是水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方式。随着省级用水指标分配即将结束,省际之间的用水指标交易即将展开。在此,存在着地方人民政府的市场主体资格问题。东阳—义乌之间的水市场实践也存在同样的障碍。在我国,水流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代表行使所有权。可以根据宪法规定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认为地方人民政府推定代表行使水流国家所有权。地方人民政府推定代表行使水资源国家所有权只是水流国家所有权制度下的一项规则,地方人民政府在此并不拥有一项权利。为了防止地方人民政府的完全自利行为,对地方人民政府的相应行为予以一定的限制亦是必要的。地方人民政府推定代表行使所有权规则可为国有水资源损害赔偿制度的构建提供支撑。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所有权代表论文参考文献

[1].吴昭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的法权关系界定[J].农业经济问题.2019

[2].肖明新.地方人民政府推定代表行使水流国家所有权探析[J].江西理工大学学报.2015

[3].肖明新.地方人民政府推定代表行使水流国家所有权探析[C].生态文明法制建设——2014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第一册).2014

[4].张超.“国民对于政府第一次之诉讼”——1912年民国大学代表汪有龄控工商总长刘揆一侵害所有权案考释[J].中山大学研究生学刊(社会科学版).2014

[5].王海川.甘肃出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指导意见[N].中国国土资源报.2012

[6].马维政.物权法视角下国有资产保护问题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1

[7].叶尤刚.百川商标究竟该属于谁[N].中国工商报.2010

[8].万江.论国有资产所有权的代表与授权行使[J].经济法论丛.2009

[9].万江.国有资产所有权的代表与授权行使[J].政法学刊.2008

[10].吴坤.加大对国有财产的保护力度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N].法制日报.2007

标签:;  ;  ;  ;  

所有权代表论文-吴昭军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