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辽宁沈阳110034)
弦乐四重奏诞生于十八世纪,是目前最为普及也是典型的一种室内乐演奏形式,是一种合作的艺术。这种演奏形式由两把小提琴、一把中提琴、一把大提琴组成,这四种弦乐器分别代表着四个不同的声部,从而构成了一个高中低音相当完整的小型乐团。古典主义初期,弦乐四重奏作品的创作主要是以第一小提琴为主导,大提琴担负低音支柱作用,第二小提琴与中提琴相结合进行伴奏。海顿和迪特斯多夫等作曲家的弦乐四重奏就是建立在这个原则之上的。四重奏创作经过不断的发展,在莫扎特的作品中,中声部的旋律和对位作用逐渐有了明显的加强。后来,四重奏作品就沿着加强每个声部作用的道路不断的迅速发展,各个声部之间的关系也就越来越均衡了。本篇论文是笔者通过担任弦乐四重奏组的第二小提琴,经过不断的实践总结,对三个不同时期的弦乐四重奏作品进行分析,进一步深入了解第二小提琴在每个时期的作品中的功能变化,为今后的演奏训练提供理论支持。
一、古典主义时期
古典主义时期的作品是主调织体为主的,音乐语言精炼、风格朴素,形式结构明晰、匀称。早期时的弦乐四重奏由第一小提琴担负着旋律演奏的主要任务,而第二小提琴则是与中提琴和大提琴起到了衬托伴奏的作用,海顿的作品具有典型的代表性。如F小调弦乐四重奏Op.20No.5的第三乐章:
在这一片段中,主要突出的是第一小提琴的旋律,第二小提琴、中提琴和大提琴做伴奏音型。此时的中音部和低声部的节奏掌握是尤为重要的,整个旋律的进行是穿插在伴奏中并融合为整体的。
受海顿的影响,莫扎特一生共创作了二十三首弦乐四重奏,更是将自己成熟时期的六部四重奏作品命名为“海顿”弦乐四重奏献给海顿。此时莫扎特已有不少作品是第二小提琴也担负旋律声部的演奏。如第14弦乐四重奏K387:
在此段第三小节,第一乐句由第二小提琴演奏主题,由中提琴和大提琴做伴奏织体来支撑旋律,在第二乐句中由第一小提琴和中提琴形成十度进行演奏旋律,由第二小提琴和大提琴做伴奏织体。
十九世纪初期贝多芬把弦乐四重奏这种体裁发展到了巅峰,虽然他的弦乐四重奏作品不多,数量远不及海顿和莫扎特,但是他所创作的每一部四重奏作品都有着深刻的思想内涵和接近完美的创作手法。虽然从他的作品中仍可以看到海顿、莫扎特等前辈对他的影响,但他在弦乐四重奏创作中大胆的运用和声、力度和速度出现频繁的变化,更加复杂的对位手法,以求不断的创新。他的创作更加注重四个声部的均衡发展,每一个声部都可以演奏旋律,不再只由一提琴做旋律声部,第一小提琴失去了在古典主义早期的统治地位。
二、浪漫主义时期
由于贝多芬把弦乐四重奏推向了顶峰,浪漫主义时期弦乐四重奏的发展相对于古典主义时期显得较为缓慢,但此时的弦乐四重奏体裁愈发的规范。作曲家们在古典主义时期的创作手法上采用了更加多变的音乐织体,丰富了各个声部的旋律。随着内声部功能的扩大,第二小提琴和中提琴在重奏中与其他声部的关系也起到了变化,此时期第二小提琴的功能更多是为了使音乐更为饱满,增加音乐的层次感和进行强烈对比。如舒伯特第五弦乐四重奏作品:
旋律在中提琴、大提琴和第一、第二小提琴中来回穿插,中声部也被重视运用起来。第一小提琴和第二小提琴呈八度旋律进行,形成鲜明的对比,使音乐更具有层次感。
三、20世纪时期
20世纪时,作曲家们已不满足规整的结构、旋律性的音乐,因此打破常规,出现了无调性音乐、节奏快速复杂的音符。这一时期的音乐,可以说每个声部都是主旋律,第二小提琴已不是旋律声部的附属,而是四个声部均衡进行发展。如巴托克《第三弦乐四重奏》:
这是四声部模仿复调,开始声部的第一小提琴和第二小提琴,这两个声部的音程始终保持在增八度上,相互为倒影模仿,并且同步进行,只是在最后一拍有一点变化。从第三拍开始,中提琴和大提琴进入,此为模仿声部。
目前国内的弦乐四重奏学习与训练所接触的作品大多还是古典主义时期的作品,具有较高水准的专业演奏团体也会演奏浪漫主义时期的作品,20世纪的四重奏作品还是较少接触的。
随着弦乐四重奏创作的发展,尽管第二小提琴声部的作用越来越大,但是在某些作品中作为中声部它的特点仍然保留,大量的伴奏音型,特殊的织体结构,以中音区为主的音域。对于第一提琴来说,音域大部分的时候都是高于第二小提琴的。因此,作为第二小提琴进行演奏时,我们要准确的找到自己声部的定位,是作为伴奏音型演奏还是作为旋律声部进行。正确的区分第二小提琴声部在弦乐四重奏演奏中的功能作用,还是尤为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