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土地是农民安身立命、工作、生活的重要场所和生存基础,是农民自我保障的载体和农村家庭最基本的经济基础,然而,在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快速发展过程中,大量的农民已经或正在失去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权益严重受损,成为社会弱势群体。他们既无土地保障,又无城市居民的社会保障,仅仅依靠在失去土地时获得的有限补偿维持生计。如何解决失地农民权益的法律保护问题,涉及到千百万失地农民的生计。构建和完善我国失地农民权益的法律制度,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是影响农村社会繁荣与稳定的关键,同时也是促进城市化稳健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是我国现代化过程中亟待解决好的重大社会问题。本文从失地农民及农民权益概念着手,提出失地农民权益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而分析了失地农民权益受损的原因。在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制度下,农村土地制度的缺陷是导致失地农民权益缺失的根本原因,这里包括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和土地征用制度两个方面,而现有的利益补偿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是导致失地农民权益流失的重要原因,失地农民在其权益受损时却得不到公正合理的补偿,没有办法真正融入到城市生活中。因此,要从法律上保障失地农民利益,除了要制定相关法律外,还要对现有制度进行完善。一是完善土地产权制度,明确界定农村土地产权主体;二是完善农村土地征用制度,严格征地程序;三是完善失地农民权益补偿机制,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四是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包括医疗保险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社保机制。本文在研究过程中以理论分析为主导,实践佐证为补充。面对失地农民权益流失的局面,找到具体原因所在,并在我国相关制度存在缺陷与失地农民权益受损之间建立因果关系。重视比较研究,从分析国内外一些有代表性的保障失地农民权益的经验中得出启示,结合前面分析的逻辑关系,进而在法律层面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一系列保障失地农民权益的建议和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