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亚当·斯密(1723—1790)是苏格兰启蒙运动时期最伟大的经济学家和伦理学家。他一生从事学术研究,留下了两部代表作《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以下简称《国富论》1776)和《道德情操论》(1759)。在《道德情操论》中,亚当.斯密论述了具有自利天性的人,通过同情和想象的天然力量构成人类道德行为的基础。我们在这种道德基础上的肯定和否定,是对“公正的旁观者”感情的发生共鸣的表现。这种“公正的旁观者”是建立在我们都有的常识的基础上,并在我们进行道德判断的同时,使自己从环境中出来,摆脱自己的情感,对他人以及我们自己的动机和行为不带偏见的进行评价。正是因为它具有一种能够摆脱利害关系的特质,就使得我们从具体中抽身,按照社会应该赞同道德准则进行衡量。当然,“公正的旁观者”为道德提供了社会的准许,成为我们良心的基础,这种良心在《道德情操论》中被亚当·斯密称之为“内心的那个人”。因为我们的天性爱自己胜过他人,来自于“内心那个人”的声音会使我们在他人以他人的角度看待自己的行为。我们遵循着良心的要求在人与人相处的社会群体环境中克制着自己的私利。正是这样一种“道德情操”,才使本性自利的“经济人”,构成一种相互行善的社会群体,每一个人都能成为具有利他特性的“道德人”,在自我利益和社会群体利益交织的同时,在生活的各个领域有意无意地实施着内化于我们心中的道德行为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