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本论文主要是对资产证券化中的核心机构——特定目的机构的法律问题进行的研究。本文第一部分以介绍资产证券化为切入点,对特定目的机构特征及其作用进行了分析,阐述了特定目的机构的安全性、有效性以及实现公平与正义的制度价值。第二部分通过详细分析了特定目的信托与特定目的公司之优势与劣势,并将两者进行对比。第三部分探讨了破产隔离制度的重要性,提出了信托与真实销售属于破产隔离机制的两种模式之观点,深入分析了信托与真实销售两种破产隔离机制的特征及其法理,通过对真实销售的传统标准与新标准进行对比分析提出了我国对于破产隔离机制的选择及其原因。第四部分分别阐述了特定目的机构监管的理论基础,突出分析了着重研究了特定目的机构监管的法律问题。通过对四部分的研究提出了在我国当前应当推行特定目的公司的形式并以真实销售为破产隔离机制推动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明确指出我国当前关于特定目的机构的立法层次低、效力低等问题,提出我国应加快立法的步伐,制定特别的单行法;提出我国对于特定目的机构的监管应当重视构建行政监管与市场约束相结合的模式,构建高效的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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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ABSTRACT目录前言第一章 资产证券化及特定目的机构概说第一节 资产证券化概说一、资产证券化的概念二、资产证券化的重要意义和功能三、资产证券化立法与资产证券化在境外的发展四、资产证券化在我国的发展第二节 特定目的机构概说一、特定目的机构的产生及发展二、特定目的机构的法律特征三、特定目的机构的制度价值第三节 资产证券化的流程及法律关系一、资产证券化的流程二、资产证券化的法律关系第二章 特定目的机构法律形式问题第一节 特定目的公司(Special Purpose Corporation,简称SPC)一、特定目的公司的内涵二、特定目的公司部分国家的适用情况三、特定目的公司与一般公司之区别四、特定目的公司构建需注意的问题第二节 特定目的信托(Special Purpose Trust,简称SPT)一、特定目的信托的内涵二、特定目的信托在部分国家的适用情况三、特定目的信托构建的问题探究第三节 特定目的合伙第四节 特定目的机构法律形式之比较第三章 特定目的机构破产隔离的法律问题第一节 破产隔离制度的重要性第二节 信托模式的破产隔离一、信托的概念与起源二、信托的特征三、信托模式下破产隔离制度的不足第三节 真实销售模式的破产隔离一、真实销售的传统标准二、债权真实销售的法理基础三、真实销售的认定四、破产隔离的新标准——功能分析法第四节 我国对于破产隔离制度的选择一、成本因素二、合理的内部监管制度第四章 特定目的机构监管的法律问题第一节 对特定目的机构进行监管的必要性一、特定目的机构监管的理论基础二、市场的缺陷三、政府干预的缺陷第二节 对特殊目的机构的行政监管一、对特殊目的机构的监管原则二、我国对特殊目的机构的监管第三节 特定目的机构的市场约束机制一、市场约束理论基础二、市场约束的主体及其作用第四节 特定目的机构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一、当前的行政监管不适应混业经营发展趋势二、信息披露责任没有得到足够的强化第五章 我国构建特定目的机构法律制度的完善构想第一节 我国关于特定目的机构立法及完善一、我国关于特定目的机构的现行立法二、特定目的机构立法之完善第二节 我国特定目的机构的形式选择一、我国特定目的机构形式选择二、特定目的公司选择的困境与解决第三节 我国特定目的机构的破产隔离制度及其标准选择一、推广真实销售破产隔离制度的运用二、制定破产隔离的法定标准第四节 我国特定目的机构的监管完善一、构建混合型的监管机制二、完善我国市场约束制度结语参考文献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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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特定目的机构论文; 资产证券化论文; 破产隔离论文; 市场约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