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环境知情权是公众对本国乃至世界的环境状况、国家的环境管理状况以及自身的环境状况等有关信息获得的权利,该权利是在环境权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环境民主是其产生的政治基础,环境侵权预防和救济是其产生的社会基础。它的主体包括自然人、社会团体组织;客体是环境信息,内容包括知晓的权利,申请的权利获得帮助和救济的权利。环境知情权具有控权的作用和多重法律价值,即效率价值、自由价值、正义和秩序价值。它的产生受到各国的关注。就我国而言,环境知情权越来越得到关注,但是由于起步较晚,各方面的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比如在环境信息公开、公众获得环境信息的权利、保障环境信息救济等方面还存在很多缺陷。针对当前我国环境知情权法律保护制度的不完善,本文从我国环境知情权法律保护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出发,以我国现有的相关法规关于对环境知情权法律保护所作的规定为研究的基础和出发点,借鉴世界部分发达国家环境知情权法律保护制度的经验与教训,深层次地研究了我国环境知情权法律保护制度的改革与发展,在立法层面上对它的未来发展趋势做出了展望。本人认为我国环境知情权法律保护制度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加以完善,即完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完善环境信息获取制度、完善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完善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相结合的制度、以及完善与环境知情权相关的行政法律制度。本文就如何完善这些制度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设想。
论文目录
摘要Abstract前言1 环境知情权概述1.1 环境知情权的概念、特征及法律价值1.1.1 环境知情权的涵义1.1.2 环境知情权的特征1.1.3 环境知情权的法律价值1.2 环境知情权的产生与发展1.2.1 环境知情权的产生1.2.2 环境知情权制度发展的历程2 我国环境知情权法律保护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2.1 环境知情权在我国法律文献中的规定2.1.1 《宪法》中有关公民知情权保护的规范2.1.2 综合性环境保护基本法中有关环境知情权保护的规范2.1.3 环境保护单行法中环境知情权保护的规范2.1.4 其他部门法中有关环境知情权保护的法律规范2.2 我国环境知情权法律保护制度中存在的问题2.2.1 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责任不明确2.2.2 单向的公布形式难以有效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2.2.3 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不充分2.2.4 环境知情权与公众参与制度衔接不紧密2.2.5 未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公众环境知情权3 国外环境知情权法律保护制度及对我们的启示3.1 国外环境知情权法律保护制度3.1.1 美国的环境知情权法律保护制度3.1.2 德国的环境知情权法律保护制度3.1.3 英国的环境知情权法律保护制度3.1.4 日本的环境知情权法律保护制度3.2 国外环境知情权法律保护制度对我们的启示3.2.1 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公众的环境知情权3.2.2 环境知情权的义务主体要切实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3.2.3 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须有救济3.2.4 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3.2.5 大力支持环保组织的发展4 我国环境知情权法律保护制度的完善4.1 完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制度4.1.1 政府环境信息优势及环境信息公开的必要性4.1.2 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具体运行4.1.3 政府环境行政行为的公开4.1.4 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范围4.1.5 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例外4.2 完善环境信息获取制度4.2.1 保障公众参与权4.2.2 实现环境信息公开4.2.3 保障公众主动申请获得环境信息的权利4.3 完善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4.3.1 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必要性4.3.2 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适用条件和开展形式4.3.3 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例外4.3.4 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范围及重点4.4 完善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权相结合的制度4.4.1 将公众环境权明确地确立在宪法中4.4.2 建立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运行机制4.5 完善与环境知情权相关的行政法律制度4.5.1 关于环境立法听证制度4.5.2 关于环境管理信息公开制度4.5.3 关于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结论参考文献致谢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相关论文文献
标签:环境知情权论文; 知情权论文; 环境信息公开论文; 法律保护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