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海上拖航制度作为世界各主要海运国家海商法中一个独立的制度,有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海上拖航制度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当海商法对此没有规定时并不能直接适用一般法律的规定。我国《海商法》专设“海上拖航合同”一章,基本涵盖了拖航合同的主要内容,但对于拖带方在拖带过程中发生碰撞后的责任承担问题规定的并不完善,因此,有必要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本文通过四个部分进行阐述:第一部分介绍拖带合同的基本理论以及界定本文的研究范围。其中,拖带合同的基本理论包括概念、与救助合同及运输合同的区别、拖带方的义务及权利。在此基础上,作者将本文的研究范围限于海上拖航中的碰撞责任。第二部分介绍拖带方碰撞责任的初步确定。本部分包括船舶碰撞的概念及构成要件,拖带情况下碰撞的构成,连带责任的合理性分析以及碰撞情况下各方所负担的证明责任。第三部分研究了拖带方责任的免除及限制。在免责的情况下,重点对我国法及美国判例法的免责情形做了研究;而对于责任限制,本章重点研究了中、英、美三国在确定拖带方责任限额方面所存在的区别。第四部分对拖带过程中发生碰撞造成的油污责任进行了简要的阐述。主要依据CLC 1992、《燃油公约》以及OPA 1990的规定,对拖带方的责任主体地位以及油污责任的承担、免除和限制做了介绍。希望通过本文对海上拖航中拖带方碰撞责任的研究,能对海上拖航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尤其是拖带方的责任限制、拖带方的油污责任方面,同时能对构建我国内陆水域的拖航制度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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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ABSTRACT引言第1章 拖带合同基本理论及本文研究范围界定1.1 相关概念辨析1.1.1 拖航合同和运输合同的区别1.1.2 拖航与海难救助的区别1.1.3 拖航合同之间的区别1.2 本文的研究范围界定1.2.1 海上拖航的界定1.2.2 拖带方的界定1.2.3 碰撞责任的界定第2章 拖带方碰撞责任的初步确定2.1 船舶碰撞的概念和构成要件2.2 拖带情况下碰撞的构成要件分析2.2.1 不涉及第三方的碰撞2.2.2 涉及第三方的碰撞2.3 碰撞不涉及第三方时拖带方的责任2.3.1 英国法下拖带方的责任2.3.2 美国法下拖带方的责任2.3.3 中国法下拖带方的责任2.3.4 小结2.4 碰撞涉及第三方时拖带方的责任2.4.1 英国法下的相关判例2.4.2 美国法下的相关判例2.4.3 中国法下的相关规定2.4.4 小结2.5 证明责任的确定2.5.1 证明责任分配的一般理论2.5.2 英国法下证明责任的承担2.5.3 美国法下证明责任的承担2.5.4 中国法下证明责任的承担2.5.5 小结第3章 拖带方碰撞责任的免除及限制3.1 拖带合同中的免责条款3.1.1 英国法下免责条款的效力3.1.2 美国法下拖带合同中的免责条款的效力3.1.3 中国法下拖带合同免责条款的效力3.1.4 小结3.2 拖带方的责任限制3.2.1 英国法下拖带方的责任限制3.2.2 美国法下拖带方的责任限制3.2.3 中国法下拖带方的责任限制3.2.3 小结第4章 拖带过程中因碰撞而产生的油污责任4.1 拖带方油污责任的初步确定4.1.1 油污责任的主体4.1.2 油污法律关系与碰撞法律关系的冲突4.2 拖带方油污责任的免除及限制4.3 小结结论参考文献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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