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保证理论是英美保险法中的重要理论之一,保证条款是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被保险人违反保证义务将直接导致保险合同终止。保证条款也是最大诚信原则在保险法中的具体体现,实践中对于控制保险风险具有重要作用。但是在我国保险法中,仅有《海商法》对此作出明文规定,其重要性更未明确体现于我国《保险法》对一般保险合同的规定中。很明显,保证理论在我国的保险立法及实践中有待得到进一步深化。本文在介绍了海上保险法中保证制度的渊源、理论基础的前提下着重分析了英美法系保证制度的内容,理论上分析了保证制度的合理与不合理之处。其核心之处在于通过深入分析保证的法律性质,提出合理的违反保证的判断标准及违反保证的法律后果。回答了采用何种规则才能使保证制度更具有公平性,更好地平衡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利益这一问题。文章旨在通过借鉴英美等国的保证制度,针对我国海上保险保证制度的缺陷,结合我国海上保险市场的发展状况,在吸取各国改革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海上保险法之保证制度的方法。本文通过研究认为,保证制度在我国海上保险法中仍应存在。在建立和完善我国海上保险法的保证制度的过程中,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实现。(一)应在《海商法》中以定义方式明确规定保证的法律性质并明确区分确认性保证和允诺性保证。(二)我国海商法中不宜规定默示保证。(三)我国应明确规定保证的构成要件,这样有利于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对此类条款的认定,也有利于被保险人对此类条款的识别和履行。(四)我国应明确规定判断是否违反保证的标准并进一步明确违反保证的法律后果。(五)在现阶段,有必要规定保险人对保证条款的解释说明义务。
论文目录
摘要Abstract引言第1章 海上保险法中保证制度的历史发展和理论基础1.1 历史发展1.2 理论基础第2章 海上保险法中保证制度的内容2.1 海上保险法之保证的定义和种类2.1.1 保证的定义2.1.2 保证的种类2.2 明示保证的认定2.2.1 明示保证的构成2.2.2 海上保险法中保证与保险合同中其他条款的区别2.3 对保证条款的解释原则2.3.1 按照字面解释原则2.3.2 合理解释原则2.3.3 逆利益解释原则(Contra proferentem)2.4 海上保险法中保证的履行标准及其违反的法律后果2.4.1 保证的履行标准2.4.2 违反海上保险法之保证的后果2.5 弃权与续保2.5.1 弃权2.5.2 续保第3章 对海上保险法中保证制度现实做法的分析3.1 现代海上保险业务中发生的变化3.2 保险市场的对策3.3 司法领域的对策3.4 立法领域的对策3.4.1 维持传统的保证制度不变3.4.2 完全废除保证制度3.4.3 折中的解决之道第4章 我国海上保险中保证制度的现状4.1 现有法律对保证的规定4.1.1 《保险法》4.1.2 《海商法》4.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4.2 有关保险条款对保证的规定4.2.1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船舶保险条款》4.2.2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沿海内河渔船保险条款》4.2.3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第5章 我国海上保险中保证制度的建立与完善5.1 以定义方式明确规定保证的法律性质并明确区分确认性保证和承诺性保证5.2 我国是否应规定默示保证5.3 明确规定保证的构成要件5.4 明确规定保证的履行标准并进一步明确违反保证的法律后果5.5 规定保险人应负有解释说明保证条款的义务结论参考文献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致谢研究生履历
相关论文文献
标签:保险合同论文; 保证制度论文; 保证条款论文; 严格履行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