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量刑偏差是个世界性的问题。在我国,量刑偏差亦已成为盛行已久的普遍现象。为了防止量刑偏差,实现量刑均衡,笔者通过对美英等国刑罚裁量制度的考察和我国产生量刑偏差的原因分析,提出了构建量刑平衡机制的基本设想。首先,笔者从宏观层面对量刑平衡机制的概念、量刑平衡的价值目标和构建这一机制的现实意义进行了研究,提出了符合中国特色的量刑平衡机制的基本架构。其次,笔者通过对量刑平衡机制的域外考察,提出了我国目前构建量刑平衡机制的目标选择应当是层级式的纵向平衡机制,其中,负有量刑平衡职责的应当是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三级法院相应地建立量刑指导委员会,负责制订量刑指导意见和指导、监督下一级法院的量刑活动。最后,笔者通过对传统理论信奉的“量刑基准”概念提出质疑,明确了基础刑的概念,并提出了单一犯罪、共同犯罪、数罪并罚三种情形的量刑平衡规则;通过对美英等国的刑事诉讼程序和我国现行的程序设置进行对比性考察,提出了量刑平衡应当设置相应的程序以及量刑平衡的监督机制。本文最为突出的特点是:(一)采用比较的方法研究量刑平衡机制的构建问题,主要对美英等国和大陆法系国家的考察,试图探索出符合中国特色的量刑平衡运行机制。(二)本文对量刑平衡的价值目标作了明确的定位,提出了公正与合理的量刑平衡目标,其中,坚持以公正优先、兼顾合理的逻辑关系,是实现量刑平衡目标的基本思路。(三)本文设计的量刑平衡机制,包括机构、规则、程序、监督等内容的设置,基本涵盖了运行机制的主要内容,比较符合我国目前司法制度的实际情况。(四)本文所设计的层级式的量刑平衡机制,只是适合我国目前司法体制的一种过渡性的、循序渐进式的运行机制。随着三级量刑指导委员会的规范指导和量刑平衡机制的有效运行,以及各级人民法院的共同努力,最终应当构建全国性的量刑平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