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ADR(Alternative Disputes Resolution)出现之前,意思自治原则多被用于解决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中的准据法选择过程,这一过程中,意思自治受到较多的限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主体之间的联系日益增强,关系也逐渐复杂,单纯的诉讼机制已经不能适应解决复杂化的民商事纠纷的要求,这样,秉承意思自治原则的ADR应运而生。与此同时,由于对意思自治原则的秉承和发展,ADR中也暴露出了一些之前没有表现出来的意思自治原则的种种问题。本文以ADR为视角,观察意思自治原则的发展和表现出来的问题,进而洞察意思自治原则的一般发展状况,并试图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在ADR中反思意思自治原则,无论对于意思自治原则这一古老理论还是对于ADR这一新生事物都有着重要意义。一方面,将意思自治原则置于一个新的时代背景之下有助于探讨这一理论在当代的发展与演化。另一方面,用延续了几百年的意思自治原则来评价和指导ADR,对于ADR的健康发展也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