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为缓解广大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从2003年起,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全国试点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效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返贫问题。该制度设计中仍然按照传统的行政管理思路,政府包办了从制度设计到实施、监管的全部过程,在管理、运行和效果等方面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直接影响到实施效果。新乡市作为全国第一个在全部县(市、区)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地级市,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建立了“政府组织引导,中国人寿保险承办业务,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市、县(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及相关部门监督管理”的“管办分离”运行模式,被称之为“新乡模式”。深入研究总结新乡模式经验,不仅有利于新乡“管办分离”模式的完善,对全国特别是中部地区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更具借鉴意义,是一个很有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的课题。为此,本文结合政府公共管理的相关理论,通过对比、文献检索和调研等方法,对新乡市“管办分离”运行模式这一具体案例进行研究,并与国内发展较好的“江阴模式”、“番禺模式”进行了一些对比,认为新乡“管办分离”模式通过购买商业保险承办业务是切实可行的,增强了政府监管能力、规避了管理风险、提高了运作效率,是政府管理理念的新突破,开辟了政府管理新途径。但也存在突破政策界限、机制不完善、监管不到位的问题,需加以完善提高。全文共四部分:第一部分,提出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分析方法及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第二部分,研究新乡市“管办分离”运行模式现状。第三部分,深入分析新乡市“管办分离”模式的优缺点。第四部分,对完善新乡市“管办分离”运行模式进行思考,围绕制度设计科学、运行机制高效、监督协调到位的目标提出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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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新乡市论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论文; 管办分离模式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