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合同法定解除是世界各国合同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合同制度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近年来随着合同法的制度重心从违约行为转向后果救济,合同法定解除在合同法体系中的重要性日渐显现。我国对合同法定解除包括其上位的合同解除制度的研究都相对薄弱,往往依附于合同法整体研究,其地位难以突出。加强对合同法定解除的法律性质、解除条件、法律效力、行使程序等方面的研究,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论文通过比较分析方法,剖析我国合同法定解除的缺陷,为合同法定解除臻于完善提出有益意见。论文除引言和结束语外,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为合同法定解除的一般分析。论文通过对外国法上合同解除的历史沿革及我国法上合同解除的立法演变的介绍,对合同法定解除的基本理论作了简要分析。其次,通过合同法定解除概念的比较辩析,从理论上厘清其内涵。最后,对合同法定解除的定位和功能进行了分析并提出自己的见解。第二部分为合同法定解除的适用情形。合同解除的重心在法定解除,而法定解除的重心在于法定解除条件。论文以我国《合同法》第94条的立法结构为线索,通过对两大法系及国际性立法的相关规定的比较分析,对合同法定解除的适用情形进行了较深入地研究,并对我国合同法定解除体系完善提出了建议。第三部分为合同法定解除的法律效力。论文对合同解除的溯及力问题进行了初步分析,同时对合同法定解除后产生的恢复原状及损害赔偿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观点。第四部分为合同法定解除权的行使。论文重点对合同法定解除的行使主体、行使程序及解除权的排除与消灭等进行了阐述,指出我国《合同法》在合同法定解除权行使规定上的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并提出了改进的办法。合同法定解除制度在我国的立法规定及理论研究上都相对薄弱。为此,有必要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但这种比较借鉴应从多角度观察,并结合本国国情实际。同时,在现阶段对一些相关概念作出清楚、明确的界定,改进词语的准确度,也是一项急需进行的基础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