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题目: 民事诉讼的书证问题研究——以合同诉讼为中心
论文类型: 博士论文
论文专业: 诉讼法学
作者: 李军
导师: 龙宗智
关键词: 书证,证据能力,证明力
文献来源: 四川大学
发表年度: 2005
论文摘要: 在我国民事诉讼的证据种类中,书证无疑是最重要的,它在民事诉讼特别是合同诉讼中起到中心作用。然而,我国民事诉讼的实践中,有关书证的运用规则却是简单而粗陋的;理论上对书证的研究之缺乏,也与其在实践中的地位极不相称。加强对书证的研究,对于指导在民事诉讼中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实现公正审判,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导论从书证的作用入手,再讨论了以书证为中心的局限,进而提出了书证运用的指导原则。第二部分讨论书证的证据能力,重点在书证形式真实的验证、原本对书证真实的作用,以及影响书证关联性的两个重要方面:文书的交付、当事人对书证的约定。由于合法性问题对民事书证并无特殊意义,未纳入本文研究范围。第三部分研究书证的证明力问题,包括实质真实对书证证明力的意义,书证之于人证的证明力优势,人证对于书证证明力的抑制,以及涉及书证证明力的法定规则(不同书证的证明力差别规则和复印件的证明力补强规则)。第四部分讨论了涉及书证的一些特殊问题,包括瑕疵书证的证据能力、文书的签署认证、法官对书证实质真实的查证、合同诉讼中报道文书的可靠性保障等。在对这些内容进行研究中,本文主要运用了比较法的方法和历史的方法,并结合我国合同诉讼的实际,旨在就正确运用书证,探讨适合我国现实需要的规则和方法。 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方式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文件或其
论文目录:
1 导论
1.1 书证在民事诉讼中的作用
1.2 书证在民事诉讼中的局限
1.3 书证优势的发挥与局限的克服
2 书证的证据能力
2.1 书证证据能力的基本要件——形式真实
2.1.1 书证形式真实的意义
2.1.2 关于书证形式真实验证的比较研究
2.1.3 我国对书证形式真实的确定
2.2 书证形式真实的基本保障——书证原本
2.2.1 书证原本概说
2.2.2 两大法系民事诉讼对书证原本的要求
2.2.3 书证原本在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运用
2.3 书证证据能力的附加要件——文书送达
2.3.1 文书送达的证据法意义
2.3.2 关于文书送达的不同理论
2.3.3 我国民事诉讼中对文书送达的证明
2.4 书证证据能力的自由约定——书证协议
2.4.1 关于书证协议的概说
2.4.2 当事人协议下的书证证据能力
3 书证的证明力
3.1 书证的实质真实
3.1.1 书证实质真实的意义
3.1.2 关于书证实质真实的实证研究——以欠条为例
3.2 书证的优势证明力—— 书证对人证
3.2.1 书证证明力优势的基础
3.2.2 关于书证证明力优势的比较研究
3.2.3 我国合同诉讼中的书证证明问题
3.3 书证强势证明力的抑制——人证对书证
3.3.1 人证对书证证明力的抑制
3.3.2 限制书证证明力的比较
3.3.3 人证在我国合同诉讼中的运用
3.4 书证证明力的法定规则
3.4.1 书证证明力的差别规则
3.4.2 书证复印件证明力的补强
4 书证中的特殊问题
4.1 瑕疵书证的证据能力
4.1.1 瑕疵书证的概念
4.1.2 各类瑕疵书证的具体证据能力
4.2 文书的签署认证问题
4.2.1 文书签署的证据意义
4.2.2 文书签署在我国的现实问题
4.2.3 在签署问题上对书证证据能力的释放
4.3 书证真实原因的职权查证
4.3.1 《若干规定》第13条的意义和缺陷
4.3.2 《若干规定》第13条的正确适用
4.4 合同诉讼中报道性文书的可靠性保障
4.4.1 我国合同诉讼中对报道性文书的态度
4.4.2 英美法传闻规则例外中的文书
4.4.3 拓展可资利用的报道性文书资源
参考文献
科研成果简介
声明
后记
发布时间: 2005-10-08
参考文献
- [1].书证若干问题探讨[D]. 宋强.四川大学2005
相关论文
- [1].论证据能力——以民事诉讼为视角的研究[D]. 纪格非.中国政法大学2003
- [2].民事证明责任原理研究[D]. 宋朝武.中国政法大学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