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本文主要根据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涉及辨认的重要判决以及学者对辨认错误及程序的实证研究,比较详细地介绍了美国辨认制度的基本内容以及学者和立法者在此方面的最新研究和实践,并以此为借镜,针对我国的辨认实践,具体分析了如何防范辨认错误问题,并对我国列队辨认制度进行了构想和设计。辨认是侦查机关侦查犯罪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不仅仅因为其在侦查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其涉及被辨认者的宪法保护,同时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发现越来越多的错案是由错误辨认所造成的。因此,如何规制并改善辨认程序便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共分五章:第一章对辨认进行了概念厘定和简单的分类介绍。同时,在本章中,笔者介绍了美国辨认制度的基本内容,并通过各种类之间的对比,使人们对美国辨认的内容有着较为清晰的宏观理解,以方便下文对美国辨认制度更为详细的论述。第二章,结合美国文献,分析错误辨认产生的原因。随着DNA技术的出现与发展,人们慢慢发现越来越多的错误直接与辨认相关。根据大量的实证研究,可能导致辨认错误产生的原因有:目击证人的相对判断;不恰当的暗示;目击证人的心态和情绪以及目击证人的确信度的污染。第三章,对美国辨认的宪法保护及其局限性加以说明和评议。美国列队辨认和现场辨认的宪法保护(照片辨认不具有获得律师帮助权)包括:获得律师帮助权和寻求正当程序的权利。但获得律师帮助权的权利并不是在所有阶段都能适用,而被限定在了特定阶段,而获得正当权利的保护也因其判定标准的模糊性而大打折扣。第四章,由于最高法院对辨认进行的宪法保护遭到了学者的强烈批评,因此很多学者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如下的对策。如,告知目击证人嫌疑人有不可能不在队列之中,相续列队辨认、证人的确定宣言、双盲测试,不能不恰当地突显嫌疑人,对辨认过程进行录像。此外,本章通过纽泽西州的实例分析列队辨认的程序改革。2001年10月,纽泽西州成为第一个停止使用传统列队辨认的州,转而采取了一些新的方针。本章中,通过对其具体程序以及实践效果的介绍,进一步探讨从实验室中得出的列队辨认新方法应用到实践中的可行性以及所能实现的效果。第五章,对我国的辨认制度进行了整体的介绍和评价,并对辨认的基本程序进行了设计。基于上述对于错误原因及对策的分析,本章的程序涉及也主要集中在为减少错误发生而进行的辨认程序的分析和设计,总的来说,有两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完善辨认的程序内容,这一点主要借鉴美国的做法,从程序的实施方法上来防范错误辨认的发生,也使侦查人员在实施辨认时有着具体的指导措施。其次,从辨认的权利保护来说,通过律师在场制度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来加强的对被辨认人的权利保护,从而进一步防止错误辨认的发生,维护被辨认人应该具有的权利,维护无辜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