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2004年6月21日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是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展开的专题之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对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实施情况而进行专题调研和全面深入分析,总结上轮规划所取得的绩效,以及总结规划编制方法和规划实施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对策,为新一轮规划方案的制订提供客观有益的借鉴。规划实施评价作为整个土地利用规划管理过程的重要环节之一,具有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可以全面地考量规划实施的结果与过程,有效地检测、监督即定规划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相关的信息反馈,从而为规划的内容和相关政策设计提出修正、调整的建议,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运作进入良性循环。另一方面通过规划实施评价,可以明确土地利用规划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程度和社会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认识。本文在深入分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特点的基础上,采用模糊评判和层次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做出方法上的探讨。通过建立富有针对性的实施评价指标体系,利用层次分析法确定指标权重,列出评价指标具体的量化方法和隶属函数的相应的计算公式,建立了针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的模糊评价模型,并结合具体案例(福建省福清市)加以验证。结论表明,本方法能较客观地反映福清市的具体实际,同时为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出实际依据,使土地规划更具科学性、操作性和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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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模糊评判法论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论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论文; 层次分析法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