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供电公司江苏省苏州市215000)
摘要:在用电检查工作中,窃电以及违约用电管理是重要的内容。积极地对违约用电和窃电行为实施科学合理的管理,旨在有效提升用电检查的质量,进而积极提供供电质量的保障,将服务质量给予进一步地提升。其目的在于为供电企业有效地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效益。本文针对现阶段我国用电检查中窃电与违约用电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
关键词:用电检查;窃电;违约用电
1用电检查中窃电与违约用电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在实施管理的管理意识欠缺
电力用户与供电企业都是电力系统中重要的组成元素,电力设备如果发生故障,不仅会影响用户的正常用电,还会影响整个电力系统的安全与稳定,因此,必须加强用电检查工作。然而,现阶段电力企业用电检查工作中,还有诸多窃电、违约用电的行为,对电力系统运行造成一定的影响,加上用电检查人员反窃电以及违约用电管理的意识缺乏,给用电检查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为了能够提升电力企业的市场效益,首先需要不断提升供电企业的服务质量,而加强电力网络管理,推行规范化、智能化的管理模式是提升服务质量的必要手段。由于电力企业用电检查人员,缺少必要的反窃电以及违约用电管理的意识,同时电力用户对用电检查工作的支持力度较低,当用电检查人员发现电力用户中相关的电力设备存在故障,并向其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后,用户往往不能提高重视,不配合、不支持用电检查人员的工作,不仅不利于用电检查工作的顺利展开,也会导致供电双方的关系恶化。
1.2反窃电等用电检查技术有待提升
电力知识的不断普及导致民众对电网运行过程中的相关知识了解愈加清楚,也由此造成了电网运新过程中的窃电技术和窃电产品不断得到研究和发展,但相应的国家反窃电技术却仍然处在原地不动的位置,当前用电监察工作运行过程中仍然使用的是与当前窃电技术等级不相匹配的反窃电技术,这种情况必然无法有效遏制窃电行为的发生,也无法追究相应人员的责任,因此提升用电监察工作中的反窃电技术已经成为一件必须加快施行的事情。
1.3窃电以及违约用电查处力度有待加强
经过长期的用电检查工作实践,在过程中发现普遍存在违约用电以及窃电行为,给电力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导致很多电力事故发生。同时,违约用电以及窃电行为的方式逐渐向着多样化发展,各种违约方式层出不穷,在日常用电检查中很难发现。加上窃电与违约用电具有短期性的特点,如不能及时发现与制止,会影响电力企业的经济效益。现阶段,我国电力企业在窃电与违约用电管理方面做得还不够完善,对窃电以及违约用电行为的查处力度不足,没有起到良好的约束效果,很难真正意义上抑制这种行为的发生。就目前我国电力企业用电检查工作的现状来看,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约用电或窃电行为,没有严格的惩罚制度,对这种现象的查处力度也相对较弱,严重影响用电检查工作整体的效果。
此外,违约用电以及窃电行为随机性较大,而用电检查过程中,对此类行为需要集中收集证据,同时还需要进行现场处理等,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用电检查工作的难度,给用电检查人员在技术上、管理经验上都提出了较大的要求。这就需要在实际的用电检查工作中,提高对窃电以及违约用电的针对性检查。
2加强用电检查中窃电与违约用电管理的有效措施
2.1保证电力企业供电方式的合理性
供电方式是否合理,在很大程度上为用电检查工作提供便利,降低用电检查工作的难度,同时也能有效避免违约用电以及窃电行为的发生。第一,供电企业一定要坚持高供高计的工作原则,在业扩报装业务中,根据电力用户报装的电力设备的容量、型号等,为其选择最佳的供电方式,不允许用户私自进行接线工作,保证电力设备在用户家中不会被改装,有效规避违约用电以及窃电的风险。第二,对于供电线路的布设,一般需要采用暗敷的方式,加强反窃电保护,降低用户窃电行为发生的几率。第三,在高压供电方面,利用高供高计的方式,使用专用的计量柜、计量表箱,加强电力计量设备管理工作,制定完善的表箱上锁制度,这样在很大程度上减少窃电等行为的可能性。使用多功能电能表,避免一线一地用电,同时这种电表本身具备错误报警功能,能够对违约用电、窃电等行为进行有效预防。在低压供电方式下,无论是哪种低压运行方式,都可以在回路中配置失压保护以及失压记录仪,对窃电行为起到一定的防范作用。
2.2加强新型反窃电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电力企业应该针对当前窃电行为中常见的窃电技术采取科学研究,加强对新型反窃电技术的研究和应用,保证反窃电技术能够充分满足当前窃电行为愈加难以琢磨和越来越信息化的特点,保证反窃电技术能够有效抑制窃电行为的发生。同时电力企业还应该不断加强对现代化科学技术的应用,采用现代化科学技术和智能设备完成对窃电行为信息的采集、记录以及究责工作,保证新型反窃电技术能够全面有效地针对窃电行为进行监控、抑制甚至是抓捕工作,保证窃电行为会付出相应的代价。例如一些窃电分子将电表的内部进行改装,导致用电检查人员很难发现窃电行为,同时在窃电时间、窃电取证等方面都存在较大的难度。而采用新型职能抄表掌机,用电检查人员能够对上一次电表开盖的时间了如指掌,能够将其作为窃电行为的物证,同时这种掌机能够根据电量计量装置中时钟超差,对其进行自动调整,和管控人员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大大提升了反窃电工作的能力,为维护用电秩序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2.3积极加强用电检查的查处力度
在用电检查中,为了积极地加强用电检查的执行力度。①作为供电部门,应该采取一些确实可行的方式积极地打击窃电犯罪行为,对窃电户不纵容,不包庇。对窃电犯罪行为的打击,应当遵循“打防并举”的模式。积极宣传窃电的危害性,以及积极宣传用电部门对窃电犯罪行为惩处的法律规定。其目的在于有效地增强广大用电客户依法用电和安全用电的意识。让广大电力客户在用电过程中,懂法,不犯法。积极地做到在用电过程中文明用电,积极维护供电的正常秩序。②为了积极地防范和打击一切窃电犯罪的行为,作为供电企业应该积极地跟公安等一些安全机构进行协调沟通,建立起一种协作机制。这样做的目的,在于有效地提高执法的力度。对窃电查处取证难等问题给予有效地解决。其中,便于对具有犯罪性质的行为及时处置。最大程度地维护供电部门的权益不受损害。
3结语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用电检查工作对电力系统运行的安全与稳定具有很大的影响,是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保障。窃电以及违约用电管理是用电检查工作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电力企业优质服务的前提条件,也是保证供电双方利益的基础。对于现阶段我国用电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需要积极分析问题的原因,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提高用电检查工作的有效性,为电力事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参考文献:
[1]郑璐洲.现阶段用电检查中如何加强窃电与违约用电管理[J].企业技术开发,2014,15(8):136-137.
[2]葛静.关于用电检查的窃电及违约用电管理对策初探[J].信息系统工程,2015,28(2):99-100.
作者简介:
王怡倩(1989.10),女,江苏苏州,南京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供用电技术)学士,单位:苏州供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