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本文旨在研究国际投资条约(ⅡAs)中有关透明度的法律问题。全文包括五部分的内容:第一部分,简要分析了当前投资条约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突出了其两个明显的特征:区域条约制定日益重要以及越来越多的国际投资条约包含可持续发展的维度。前者可以从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中日韩三方投资协定和东盟的10+模式缔约实践等典型事例中得到说明。第二部分,对传统框架下国家的透明度义务予以阐述。在国际投资协定中,传统的透明度义务主要表现为政府的信息披露。本部分从国家作为透明度义务的承担主体、透明度的范围和程度以及透明度义务的实施与执行三个方面进行了论述。第三部分,对超越传统的投资者透明度进行了介绍。投资者透明度义务的增加标志着国际投资条约中透明度概念的发展,同时也是投资者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和东道国维护公共利益的必然要求。第四部分,是关于国际投资仲裁中的透明度问题,是本文的重点。首先介绍并分析了国际投资仲裁机制及其现实处境,其次就投资仲裁的透明度内容和相关制度规则进行了梳理,最后就仲裁机制面临的质疑与责难,提出了改革措施。第五部分,阐明了中国对于透明度义务的态度和政策选择。结合中国BIT范本以及中国新近的双边和区域缔约实践,明确了中国在今后的发展方向应为:积极研究透明度相关问题,并力促透明度(尤其是国家和投资者争端解决机制的透明度)制度的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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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国际投资条约论文; 透明度论文; 国际投资条约仲裁论文; 公共利益论文; 法庭之友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