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当西方发达国家正在为先进的纳米技术惊叹不已之时,在世界另一端的不发达国家却在为高昂的HIV药物呻吟不断。当西方发达国家向全世界宣讲知识产权制度是多么优越的时候,HIV患者那无法遏制的高死亡率也在向全世界昭示知识产权制度是多么的残忍。现在,西方发达国家带着他们的纳米军团继续向前,在近几十年中不正当获取不发达国家的传统知识,在专利制度的庇护下,牟取经济暴利,而不发达国家却手无缚鸡之力。传统知识是一种在传统社区特定范围内代代相传的知识,传统社区的每一位土著居民对传统知识的产生、发展及传承都功不可没。在历史的长河中,传统知识与土著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但是,不同国家对于传统知识保护的立场并不一致。蕴涵丰富传统知识的不发达国家将传统知识视为一种传统社区内特有的知识,呼吁全世界对传统知识的尊重并且提倡通过法律对传统知识加强保护。西方发达国家则认为,传统知识不具备受知识产权制度保护的要素,是一种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知识,应当属于全世界人类所共同共有,扩大传统知识的保护只会阻碍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及科技的进步。而西方发达国家对传统知识的不断开发,更加剧了其与不发达国家之间经济利益的矛盾。不发达国家的积极努力使得发达国家不得不重新审视传统知识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地位。目前,许多不发达国家相继立法或通过国际性条约建立对传统知识的保护制度,也在不断致力于建立更可行的传统知识保护模式以调和与发达国家间的利益冲突。在现行的法律体系中,私有权利以及公共利益是法律规制较为发达的两大权利领域。这两大领域分别从个体和社会的角度出发,确立了比较完整的知识体系与法律观念,也建立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但传统知识的保护仍然处于灰色地带,学者们仍然在探讨传统知识保护的地位。因为,运用现有的法律规范体系难以对传统知识保护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而创新的法律规范又将给传统法学理论带来极大的挑战。因此,认真梳理传统知识本身的特点,探讨传统知识保护的理念与制度发展的过程,并在此基础上探索相对统一的制度规则,已经成为法学界寻找传统知识保护措施的重要任务。本文希望通过研究提出传统知识保护的规则体系。全文除导言以及结语,主体部分将分成三个章节,对传统知识的背景,保护现状以及发展作的详细论述。第一章,传统知识保护的背景。此章节主要介绍了传统知识保护的著名案例、传统知识的含义、以及如何理解传统社区和土著居民。根据传统知识的多样性及其动态发展的特点,提出了赋予传统知识单一、固定的定义并不科学,可以借鉴《伯尔尼公约》的开放式定义方法,由各国根据其国情来确定传统知识的定义。第二章,传统知识保护的现状。该章主要分析了目前不发达国家保护传统知识所采用的主要立法形式及这些部分法对传统知识保护的不足之处,其中包括了专利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此章节还主要介绍了传统知识保护的国际现状,从不同领域的国际组织与国际条约出发分析了传统知识在国际上的保护状况。第三章,“sui generis”制度下传统知识保护的模式。“sui generis”这一术语最早出现于TRIPS第27.3(b)条,继而成为被许多不发达国家所倡导的一种传统知识保护模式。该章介绍了“sui generis”制度的含义以及构建此制度所包含的实体性要素和程序性要素。最后,此章节提出建立“sui generis”制度的国际协调方式,涉及专利合作公约以及纠纷解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