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题目: 新闻侵害名誉权案件中有关法律问题研究
论文类型: 硕士论文
论文专业: 民商法学
作者: 丁晓燕
导师: 张礼洪
关键词: 新闻自由,新闻侵权,名誉权,利益平衡
文献来源: 华东政法学院
发表年度: 2005
论文摘要: 自上个世纪以来,伴随着广播、电视的诞生以及报业的发展,各种大众传媒广泛、迅速、连续地向社会传播各种信息。然而在这些信息中,必然夹杂着一些不真实、不客观的报道,并不可避免地触及到个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人身权利,其中以侵害名誉权的纠纷最具代表性。但我国长期以来在新闻自由和名誉权保护相互关系的认识上存在偏差,以及新闻侵权的立法欠缺,致使司法实践中对此类案件的审理难以把握。本文从平衡新闻自由和名誉权保护的两者利益关系的角度出发,结合相关学术理论和国外立法经验,从建立严格的新闻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对新闻侵权规定法定的抗辩事由以及规定特定的责任承担主体和责任承担方式等方面,论述在我国在完善相关立法中需要引起注意的一些具体问题,以期对我国的新闻侵权法立法尽一份绵薄之力。本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通过介绍国外立法对新闻自由和名誉权的保护制度,分析为何要对两者的保护进行利益平衡,并剖析了我国现行立法对两者保护存在不足的现状,从而引出如何进一步完善新闻侵害名誉权法律制度,即本文以下四部分内容。第二部分逐一分析了新闻侵害名誉权的四个构成要件,即:(1)行为人实施了新闻侵害名誉权的违法行为;(2)造成特定人名誉受损的损害事实;(3)新闻侵害名誉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行为人的主观过错。通过阐述上述四个构成要件不同于一般侵权构成要件的特点,以体现笔者平衡新闻自由和名誉权保护这两者关系的思路。第三部分主要分析了新闻侵害名誉权的抗辩事由。由于新闻侵权较一般民事侵权具有特殊性,其不构成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也较一般民事侵权行为有明显不同。笔者结合国外立法以及相关案例,一一列举,详尽论述了我国新闻侵害名誉权的五项抗辩事由,即:真实报道、公正评论、新闻特许权、受害人同意、公众人物。第四部分主要分析了新闻侵害名誉权的责任主体以及责任承担方式。由于新闻传播的自身特点,表现为多个主体间的合作行为,各个环节中的行为主体所起的作用也不同。因此,笔者对各个环节进行具体分析,从而来准确界定责任主体。此外,笔者还对停止侵害、恢复名誉与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这四种责任承担方式进行了具体分析。第五部分分析了审理新闻侵害名誉权案件需要注意的三个问题:(1)合理分配举证责任。笔者认为在新闻侵害名誉权的诉讼中,不应举证倒置,还是应采用一般侵权的举证责任分配方式,由原告承担对“新闻失实”的举证责任。(2)新闻记者的拒证特权。面对司法利益和新闻自由之间的冲突,两害相权取其轻,笔者认为应当赋予新闻记者隐匿信息提供者身份的拒证特权。(3)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在目前我国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不一、有的地方规定过低的情况下,笔者认为适当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
论文目录:
论文摘要
Abstract
导论
一、新闻自由与名誉权保护之间的利益平衡
(一) 对新闻自由的法律保护
(二) 对名誉权的法律保护
(三) 新闻自由与名誉权保护之间的利益平衡
二、新闻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
(一) 行为人实施了新闻侵害名誉权的违法行为
1、行为人通过新闻媒体实施了传播有损于他人名誉内容的行为,并为第三人所知悉
2、行为人所侵害的是特定人的名誉
3、行为人传播有损于他人名誉的行为具有违法性
(二) 造成特定人名誉受损的损害事实
1、名誉损害
2、精神损害
3、财产损害
(三) 新闻侵害名誉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四) 行为人的主观过错
1、新闻侵害名誉权的过错责任原则
2、衡量过错的标准
3、根据受害主体的不同对行为人过错程度的要求也不同
三、新闻名誉侵权的抗辩事由
(一) 真实报道
1、正确认识客观真实、法律真实和新闻真实三者之间的区别
2、新闻真实应当是基本事实的真实
3、新闻真实应当是阶段性的真实
(二) 公正评论
(三) 新闻特许权
(四) 受害人同意
(五) 公众人物
四、新闻侵害名誉权案件的责任承担
(一) 新闻侵害名誉权的责任主体
1、新闻单位和作者
2、新闻源
3、转载者
(二) 责任承担方式
1、停止侵害
2、恢复名誉与消除影响
3、赔礼道歉
4、赔偿损失
五、审理新闻侵害名誉权案件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 合理分配举证责任
(二) 规定新闻记者的拒证特权
(三) 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
结语
参考书目
后记
发布时间: 2007-10-26
参考文献
- [1].论新闻侵害名誉权之真实性抗辩[D]. 王超.河北大学2009
- [2].新闻侵害名誉权的法律救济[D]. 段春山.黑龙江大学2011
- [3].从新闻侵权论名誉权的法律保护[D]. 邵雪飞.四川大学2004
- [4].公众人物隐私权与新闻自由冲突及法律调整[D]. 田敏.华东政法大学2015
- [5].论新闻自由与司法公正的冲突与平衡[D]. 邵海峰.苏州大学2007
- [6].利益衡量在新闻自由权与人格权冲突中的适用[D]. 宋艺秋.郑州大学2006
- [7].新闻侵害名誉权民事责任研究[D]. 金鑫.大连理工大学2010
- [8].新闻侵权之抗辩事由研究[D]. 张栩.福建师范大学2012
- [9].试论大众传播媒介与名誉权冲突的法律控制[D]. 马忆原.清华大学2005
- [10].新闻侵权的抗辩事由研究[D]. 李祥.新疆大学2016
相关论文
- [1].新闻侵害名誉权之中外比较研究[D]. 邓智津.西南政法大学2008
- [2].新闻自由与名誉权的冲突与平衡[D]. 王巍.中国政法大学2008
- [3].论舆论监督与新闻侵害名誉权的法律问题[D]. 于红.山东大学2006
- [4].新闻自由与名誉权保护的冲突与平衡[D]. 张辛茹.兰州大学2007
- [5].论新闻自由与名誉权的冲突与平衡[D]. 王佳宁.内蒙古大学2007
- [6].从新闻侵权论名誉权的法律保护[D]. 邵雪飞.四川大学2004
- [7].新闻侵权初论——新闻侵害名誉权的认定及抗辩事由[D]. 曾晓娟.四川大学2004
- [8].新闻侵害名誉权民事责任研究[D]. 李雨萍.吉林大学2005
- [9].新闻侵害名誉权问题之中美比较研究[D]. 洪堃伟.武汉大学2005
- [10].试论大众传播媒介与名誉权冲突的法律控制[D]. 马忆原.清华大学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