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近年来,我国重大产品安全事故不断发生,产品安全风险不断增加。频频发生的重大产品安全事故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和恶劣的影响,广大受害者受到严重的侵害却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和补偿。因此,必须建立一种具有高度救助性的产品责任损害赔偿基金。产品责任损害赔偿基金制度是民事责任社会化的一种方式。它并不是独立于民事侵权责任体系,而只是对传统民事侵权责任的一种补充。文章首先采用概念分析、归纳分析的方法对产品责任和损害赔偿的内涵、特征、性质等进行了分析。文章接着用概念分析和横向比较分析的方法,对产品责任损害赔偿基金的定义模式和界定思路进行了分析,在对相关概念进行比较后阐述了产品责任损害赔偿基金内涵的核心含义,产品侵权责任损害赔偿基金是为了充分的救济产品侵权的受害者,由产品生产经营者根据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缴纳一定数量的资金、政府财政投入以及社会捐助等途径形成的资金集合,并由专门的机关进行管理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同时,从基金性质、特征、适用情形三个方面阐述了基金与其他救济制度的不同。文章采用逻辑推理、规范分析的方法对建立产品责任损害赔偿基金的理论基础、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了分析,指出我国已经具备建立产品责任损害赔偿基金的理论基础和外部条件。最后文章对基金的构建模式、管理机构、支出程序这几个方面提出了几点想法,希望产品责任损害赔偿基金能够系统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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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产品责任论文; 损害赔偿论文; 产品责任损害赔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