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文件检验技术系辽宁沈阳110035
摘要:文件检验是刑事司法领域一种重要的物证检验手段,它直接关系到涉案文件物证的证据效力和证据质量。针对当前文件检验对提升文件证据质量存在的三个问题,即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行业标准不完善、送检程序不规范,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几点对策,认为要从人员培训、标准完善、监督管理、加大教育等多个方面采取措施,使文件检验在证据学上最大程度地提升文件物证质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平。
关键词:物证管理文件检验证据质量
一、文件检验技术概述
文件检验就是利用文字学、语言学、生物学、物理学、化学等多个学科的有关知识和原理,对存在可疑性质的文件材料进行检验鉴定,以确定文件的真伪或确定文件与案件之间关联的一种刑事司法技术手段。对于我国而言,文件检验是一门古老的技术,早在秦汉时期就已有这方面的记载。例如司马迁的《史记》中就记载了一起“笔迹检验”案例,汉武帝通过观察匿名信字迹判定了书写人是谁。后来的《棠阴比事》《折狱龟鉴》等著作中都记录了很多的与文件检验有关的案例。由此可见,文件检验技术在我国可谓是源远流长。
文件检验在证据学上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是澄清案件事实、证实犯罪的一条重要途径。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文件检验可以提升证据的法律效力,无论是刑事案件又或是民事案件,很多涉案关键证据,都需要通过文件检验手段来证明其可靠性。文件检验的常见手段有笔迹检验、印章印文检验、文件制成时间检验、变造文件检验等。但是文件检验并不是万能的,很多时候它会受到检验鉴定人员的个人素质以及文件材料本身条件的影响,会对检验鉴定结果造成一定的偏差,这就对某些涉案文件的证据效力产生了不利的影响。这个问题近年来在刑事司法界越来越受到关注。本文主要就这个问题浅谈一下我们的一些看法,重点讨论一下通过文件检验提升证据效力的主要对策。
二、文件检验提升证据质量存在的问题
进入新世纪以来,文件检验技术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笔迹鉴定技术在新中国成立后已经越来越成熟,一些新仪器设备的研发也促进了污损文件检验和印章印文检验的飞速发展。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文件检验技术的完备,也保证了检验鉴定结果的准确性。但是在实际应用的过程中,依然存在诸多不足之处,这些对证据质量的提升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概括起来说,目前文件检验对提升涉案文件的证据质量还存在如下几方面的问题:
1.从业人员的个人素质参差不齐
相比于化学物质检验和医学病理检验而言,文件检验是带有较强主观性的一种专门技术手段,从业人员的个人素质非常关键。个人素质包含如下几个方面:首先是个人的从业经验。文件检验需要一定的经验累积,尤其是笔迹鉴定,如果没有丰富的鉴定经验,是很难做出正确结论的。但目前国内从事文件检验鉴定工作的人员,很多人经验累积不够,对检验性质判断不足,因此经常出现错误的鉴定或者有失公允的鉴定。其次是个人品格。品格对于鉴定人员来说十分重要,少数鉴定人或鉴定机构在经济利益面前有时候难免失足,出具不公平的鉴定结论,以致酿成冤假错案。这些因素对提升证据质量无疑是有很大影响的,往往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2.文件检验鉴定的标准尚不完善
促进检验鉴定标准化,仍然是我国刑事司法界的一项艰巨的任务。尽管通过数十年的努力,我国已经在这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仍然不够完善,其中有些标准还不能满足刑事司法案件检验鉴定的需要。例如检验鉴定的程序不够统一,检验鉴定的技术参数不统一,检验鉴定的技术路径不完善,甚至很多术语以及鉴定文书的行文都缺乏统一的标准。笔者在多年的检验鉴定工作中经常听到有些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书,拿到法庭上会被律师找出很多法律层面的漏洞。其实很多漏洞都是由于国内缺乏统一的文件检验鉴定标准造成的。尽管有些小的漏洞不一定会造成严重后果,但作为行业内出具的鉴定意见书,某些程序或内容不统一,会影响检验鉴定行业的公信力,这对提升证据质量都存在很大的负面作用。
3.送检程序不够规范,文件保存不够严肃
如果案件材料涉及进行检验鉴定,有一个重要程序就是对涉案的材料送到有关部门进行鉴定,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送检。这个程序非常重要,刑事司法部门对这个程序都有严格的规定。但是很多办案机关以及一些鉴定单位对这个程序重视不够,一方面送检人员对案件的情况了解不多,很多与文件材料有关的细节表述不清,对检验鉴定的要求不够明确。另一方面,有些鉴定单位对涉案文件材料的询问不细,对案件的来龙去脉了解不够,仅仅就事论事,直接就做鉴定。更有甚者在送检的过程中将材料弄丢,这与送检人员的责任意识不强息息相关。此外,很多办案单位对涉案文件资料的保存也不严格,存在各种漏洞。例如鉴定前将涉案文件保管较好,而鉴定完成后则开始松懈,一旦需要进行复查的时候,很多材料已经不够完整。这些因素也在很大程度上对证据质量构成了威胁,影响了文件物证的证据效力。
三、运用文件检验手段提升证据质量的若干对策
1.提升检验鉴定人员的业务素质
文件检验人员的业务素质,事关检验鉴定结论的准确性,因此很有必要提升文件检验人员的业务素质。一方面,办案机关或鉴定机构要定期对新进文件检验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专业基础抓起,通过多学习、多训练的手段,掌握业务基本。对有一定经验的文件检验人员要让他们适时地了解新知识、新方法、新动态和新政策,使之能够做到与时俱进。另一方面,办案机关或鉴定机构也要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适时适量地引进专业基础好、有良好工作经验的文件检验人员,打造一支业务素质过硬、工作效率高的文件检验队伍。
2.加强对文件检验人员的监督管理
针对现阶段少数检验鉴定人员或鉴定机构素质不高的情况,公安司法部门应当予以必要的监管。要制定明确的监督管理责任机制,针对是否遵守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情况,展开专项的检查。要建立明确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存在问题的检验鉴定实行必要的追责,并及时向社会通报整改落实情况。总之,对虚假鉴定要零容忍。这一方面有些地方已经有新的尝试,值得借鉴。例如江苏省率先制定了《江苏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并于2017年5月1日起实施,将对存在问题的鉴定“零容忍”。这对规范司法鉴定、保障当事人的权益、促进法制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3.建立健全文件检验鉴定标准体系
行业标准是行业内从业人员统一遵守的基本技术准则和规范。现阶段我国的文件检验行业标准还不完善,缺乏统一的标准遵循。主管部门应当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针对这一问题进行专项的研究讨论,建立统一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文件检验鉴定标准。这个标准不仅要包括技术参数标准、技术方法标准,还应该包括送检程序标准、鉴定意见书标准、行业术语标准、质量监控与管理标准、以及档案制作与存档标准等等。此外,还应当建立健全良好的文件检验鉴定工作体系,完善会检机制,对某些不符合当前文件检验鉴定实际情况的标准予以必要的修改或废止。建立统一的标准体系,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升刑事诉讼的办案效率,规避检验鉴定环节某些不必要的风险。
4.加强教育,提高办案人员责任意识
文件物证对于某些案件而言是重要的证据,甚至是唯一证据。对文件物证采取适当的措施加以保存,无论是在办案的过程中还是在案件结案以后都非常重要。对于需要检验的文件物证,很多办案人员在检验前很重视保存,但事后就会放松,致使某些不必要麻烦的出现。对此,办案单位要加大对办案人员物证保管方面的教育,制定有关文件物证保存方面的规章制度,规范办案人员的行为,提高他们的责任意识,确保文件物证的质量不因人为原因降低或产生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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