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随着国际贸易的迅猛发展,人们已经充分认识到作为国际商事仲裁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临时措施能够避免对仲裁当事方造成不利影响,促使仲裁程序顺利推进,使仲裁裁决得到执行,最终当事双方之间的争议能得到公平解决。在临时措施的管辖权分配问题上,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仲裁立法都采取并存权力模式,即仲裁庭和法院均享有临时措施命令的发布权,而法院介入临时措施的发布并不违背仲裁协议。仲裁庭民间机构性质决定了依单方面申请以及仲裁庭无权或不能有效执行的临时措施发布权应由法院行使。在有的国家由当事人自由选择由法院或仲裁庭来发布临时措施,有的国家采取法院附属模式,即仲裁庭优先法院行使临时措施命令发布权。与自由选择模式相比,法院附属模式更能体现法院有限干预仲裁的原则,更能保障仲裁的独立性。法院和仲裁庭发布的临时措施在仲裁地承认和执行没有障碍,但在仲裁地外的承认和执行因没有统一的国际公约而面临很多困难。本论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六部分:第一章分析了我国在国际商事仲裁立法中的不足;第二章论述了临时措施的概念、种类和重要性;第三章介绍了仲裁机构仲裁规则和国际公约中有关临时措施的规定;第四章比较分析各国仲裁立法中有关临时措施命令发布的规定;第五章比较分析各国仲裁立法中有关临时措施执行的规定;第六章对完善我国国际商事仲裁中临时措施立法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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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ABSTRACT引言一、我国国际商事仲裁中临时措施立法之不足(一) 仲裁庭无权发布临时措施(二) 缺乏对临时措施有异议当事人的救济制度(三) 缺乏仲裁前临时措施的相关法律规定(四) 临时措施种类单一二、临时措施的概念、分类和重要性(一) 临时措施的概念(二) 临时措施的类型(三) 临时措施的重要性三、仲裁机构规则和国际公约中有关临时措施的规定(一) 仲裁规则和国际公约中法院发布临时措施权力的规定(二) 仲裁机构仲裁规则和国际公约中仲裁庭发布临时措施的规定四、各国仲裁立法中有关临时措施命令发布的规定(一) 各国仲裁立法中有权发布临时措施的主体(二) 各国仲裁立法中法院发布临时措施的规定1. 法院发布临时措施的权限范围2. 法院发布临时措施的司法实践3. 受法院发布的临时措施影响下的当事人的权益保障(三) 各国仲裁立法中仲裁庭发布临时措施的规定1. 仲裁庭发布临时措施权力的来源2. 仲裁庭发布临时措施的权限范围3. 受仲裁庭发布的临时措施影响下当事人的权益保障五、各国仲裁立法中有关临时措施执行的规定(一) 仲裁庭发布临时措施的执行1. 仲裁庭发布临时措施在国内的执行2. 仲裁庭发布临时措施在国外的承认与执行(二) 法院发布临时措施的执行1. 法院发布的临时措施在国内的执行2. 法院发布的临时措施在国外的执行六、我国国际商事仲裁中临时措施立法的完善(一) 明确临时措施的管辖权分配(二) 完善临时措施的种类和救济程序(三) 建立仲裁程序启动前的临时措施救济机制(四) 建立临时措施的承认和执行制度结论参考文献致谢研究生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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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临时措施论文; 仲裁庭和法院的关系论文; 承认和执行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