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内部评级是由银行专门的风险评估人员、运用一定的评级方法,对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按时、足额履行相关合同的能力和意愿进行综合评价,并用简单的评级符号表示信用风险的相对大小。内部评级是商业银行现代信用风险管理的第一道栅栏,它既是满足新巴塞尔协议监管需要的基础性工作,同时也是商业银行把握自身承载的信用风险的基准性的工作。完善银行内部评级是我国商业银行进行信用风险管理以及提高银行稳健性的内在要求。文章首先对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核心内容——内部评级法的要求,对内部评级理论作了系统性梳理,阐述了内部评级法与内部评级之间的关系,分析了内部评级的基本要素。在研究内部评级历史发展的同时,通过对内部评级与外部评级的比较,从而对内部评级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其次文章对美国银行和欧洲银行内部评级的实践进行了相关的分析,综合比较出西方商业银行内部评级的特征。就西方商业银行内部风险评级体系的具体实践和内部评级的相关模型分析来看,无论是内部评级的组织框架,内部评级方法的使用、评级结构的选择还是评级结果的运用,都反映出西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和技术水平,这种评级方法和理念是值得我国商业银行学习和借鉴的。然后,从我国商业银行内部评级研究的进程中,分析出我国内部评级的发展现状。结合实例,通过对交通银行内部评级的基本模式、评级因素、评级流程、评级级别的分析,总结出我国商业银行内部评级的特征和不足;鉴于现状,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一直按照财政部门和监管部门规定的贷款分类方法进行信用风险的管理,没有能建立起自己的评级分类体系,尤其是在风险定量上的管理还不完善,影响了信用评级的准确性。因此,按照新资本协议的要求,在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内部评级的过程中,需要逐步改善我国商业银行内部信用评级管理模式,提升评级等级的标准化和体系框架的合理化,加强评级结果的应用,加快评级模型的研究与人力资源的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