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在我国,由于中国传统思想和改革开放后经济发展等因素影响,家庭暴力现象非常严重,与此相应的是越来越多的女性受害人转变为了犯罪者。但是由于传统正当防卫理论的严格,司法工作中又缺乏统一的轻刑化标准,女性反抗家庭暴力而引发的犯罪一方面不断增加,一方面又常常同案不同判,带来了许多亟待解决问题。与此同时,国内相对较少的专门研究家庭暴力中正当防卫问题的著作和论文又难以满足司法实践的这种迫切需要。基于此,本文选定家庭暴力中的正当防卫作为研究的重点,希望可以为理论和实务做出一点贡献。本文以法解释学方法为主,兼用历史研究方法、比较法的方法、经济分析方法、法社会学方法等。本文的突出特点是采用了法律的社会性别分析方法,不仅关注法律规范本身的表述,更关注法条背后的立法精神和价值取向,关注由司法实践而引起的社会效果,关注一个制度的终极目标能否实现,为实现权利的实质平等,提供了新的视角。本文从家庭暴力的涵义和特点入手,分析了现阶段家庭暴力在中国本土的特殊性,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我国家庭暴力中女性自我防卫的形态和特点,结合案例介绍了传统的正当防卫理论及其在女性反抗家庭暴力案件中的适用。本文重点研究了家庭暴力中女性正当防卫的认定在我国当前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包括角色设置较为特殊、时间限制过于苛刻、强度难于把握、证据采集困难,进而探讨了因女性防卫反击游离在正当防卫制度之外而带来的社会问题,包括女性弱势群体面临两难选择、有悖于民众朴素的正义观念、有悖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不确定的刑罚不利于刑法权威的确立、人亡家破使不幸的家庭雪上加霜等。本文还分别介绍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一些国家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采用的理论,包括美国、加拿大等国的“受虐妇女综合症”理论和德国、日本等国的“期待可能性”理论,在文章的最后阐明了笔者对家庭暴力中的正当防卫的性质的一些看法,分析了在我国实现对因反抗家庭暴力至人重伤死亡的女性的轻刑化的统一途径,并提出了具体的司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