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本文研究对象为德国《有价证券取得与收购法》中规定的阻碍禁令法律制度。采取的研究方法有:法律经济分析方法、法律教义学研究方法,以及对德国法的有关规定做文意分析、目的论分析、历史分析和体系化分析等。本文的基本内容如下:第一章阻碍禁令概论。本章论述阻碍禁令法律规范的规范对象、该法律制度存在的制度价值以及在德国《有价证券取得与收购法》立法过程中该规定的变化及原因。本章将以法律经济学视角对公司收购和阻碍禁令进行分析。在《有价证券取得与收购法》生效前后德国法学界对阻碍禁令本身在法律体系内的地位和属性等问题的探讨以及对阻碍禁令从宪法和法律政策层面角度的批评。第二章阻碍禁令的构成要件。本章对阻碍禁令本身的规范内容、适用范围、适用主体和构成要件等做出分析论述。特别是对德国阻碍禁令法律制度中规定的“适宜于阻碍要约的成功”这一核心构成要件进行剖析阐述。第三章阻碍禁令的例外。本章对阻碍禁令的例外情况进行分析研究。结合第一章所述的德国立法者对阻碍禁令规制模式的选择,分析阻碍禁令与公司法之间在法律适用上的关系、阻碍禁令三种例外规定之间以及与储备授权禁令之间在法律适用上的关系、三种例外情况本身的构成要件。第四章阻碍禁令制度对我国的借鉴意义。本章论述我国公司要约收购立法的现状及其问题,进一步分析德国阻碍禁令制度对我国的借鉴意义。主要体现在:明确保护目标公司股东决定自由以及确立其在决定实施反收购措施的法律地位;仿效德国阻碍禁令制度引入概括性构成要件,更完善地规制收购要约进行期间目标公司董事会的行为;明确规定寻找竞价要约防御措施;确立在收购要约进行期间目标公司经营活动不受不恰当阻碍的法律原则。本文结论是,德国立法者通过阻碍禁令制度在保护作为公司所有权人的股东的利益与保护德国公司在欧盟与国际市场上保持有效的反收购手段之间做出平衡,并达到兼顾两种利益以及实现其立法目的的作用。我国在未来可以参考德国立法完善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同时德国学术界对阻碍禁令的讨论也为我国司法实践中通过法律解释填补法律中可能存在的漏洞提供有益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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