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目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时期,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病多发,已经引起社会各界广泛高度关注。如何加强工伤预防、切实有效地维护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权益以及为工伤职工提供更好的社会保障,是一个函待解决的重大社会问题。我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采取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得到前所未有的加强,但是事故仍然多发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怎样能够更加有效地防范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值得深入研究。世界各国发展经验表明,工伤保险制度作为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其工伤预防功能在减少事故方面发挥着重要不可替代的作用。工伤保险因工伤而起、为工伤而立,在其最初的发展阶段,主要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及其家属权益和分散企业的风险;随着工伤保险的发展,工伤保险由被动的工伤赔付转向积极地采取措施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从而从根本上保护员工安全健康权益,进而降低工伤赔付。许多发达国家在工伤保险立法中都把工伤预防作为工伤保险的首要任务。德国工伤保险制度一百多年的实践证明,“预防优先”在从根本上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于改善企业安全卫生状况、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工伤保险预防功能的充分发挥能够大大减少事故发生率,从而减少工伤赔偿和康复压力,也就相应地减少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有利于将更多的资金用于工伤预防项目的建设,使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进入良好的循环状态。我国工伤保险制度从新中国成立之初到目前,经过六十多年的不断变化和探索实践,各项制度逐步得到完善,工伤保险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和进步,已经初步建立起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符合我国国情的新型工伤保险制度。但是,在具体实际实施层面,目前我国工伤保险仍然还是以工伤补偿为主,主要还是通过对工伤人员的经济补偿来保障他们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预防优先的理念还没有有效地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尽管自《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以来,业界关于工伤保险开展事故预防的要求和愿望越来越大,但我国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的结合仍然处于探索试点阶段,工伤保险在发挥事故预防作用方面与国外还有很大差距,在一些方面还有许多值得研究探索和发展完善的地方。在我国要真正做到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的紧密结合,还需要在很多方面进行探索和实践,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因此,如何发挥工伤保险的事故预防作用,促进我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是当前函待解决的新课题。本文在理论联系实际的基础上,使用历史分析的研究方法,阐述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及其预防机制的建立、发展和改革历程,辨证分析了安全生产与工伤保险的关系,并结合我国工伤预防发展状况以及当前我国安全生产形势,提出了工伤保险在我国工伤预防领域的作用发展趋势;客观分析了我国工伤保险开展工伤预防方面存在的问题,使用比较分析的研究方法,通过研究德国、美国等一些主要发达国家的工伤保险预防机制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得出对于我国工伤保险在开展事故预防上的启示;最后结合我国目前所处的发展时期,提出了完善我国工伤保险预防机制的对策和建议。论文共分为七章。第一章“绪论”部分叙述了本文的选题背景,提出了本论文的研究内容;第二章“工伤保险制度预防功能的产生及必要性分析”部分简要介绍了与工伤保险相关的概念,分析了工伤保险事故预防功能产生的历史原因,深入剖析了其产生的必然性和必然性,认为工伤保险制度的预防功能并不是与生俱来的,是由保险的本质特性所决定的,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工伤保险制度的逐步完善而拓展出来的,并认为工伤保险开展工伤预防是保障劳动者职业安全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必然需要。接着阐述了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及其预防机制的建立、发展和改革历程,从新中国成立之初的创立,到目前符合我国国情的新型工伤保险体制,己经历经六十多年的发展变化,可以将其大致分为以下六个阶段:工伤保险制度的初步建立阶段(1949一1957)、工伤保险由社会保险转变为企业保险(1958一1977)、经济转轨过程中工伤保险制度的积极探索(1978一1995)、社会化工伤保险制度的确立(1996一2003)、社会化工伤保险制度的定型(2004一2010)、社会化工伤保险制度的进一步完善(2011-今)。第三章“我国工伤保险预防功能的发展分析”部分介绍了我国安全生产发展历程以及我国目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辨证分析了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的本质关系,认为安全生产和工伤保险是密不可分的:工伤保险制度越完善,工伤保险基本功能发挥的越充分,处于核心地位的事故预防功能发挥的作用就越大,对安全生产的促进作用也就越明显;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能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进而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权益,相应地也就减少了工伤基金的赔付开支,有利于将更多的资金用于工伤预防项目的实施和建设上,实现安全生产和工伤保险良性循环发展状态。并在结合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对工伤保险制度对于我国工伤预防领域的作用趋势作出了判断,认为当前我国工伤保险预防功能的发展滞后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尚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预防功能必须尽快得到加强;随着工伤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其预防功能将会得到充分地发挥和体现,将与我国安全监管监察体系一起形成相互补充、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有中国特色的工伤预防制度体系,为最大程度地降低工伤事故,从源头上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作出重大贡献。第四章“我国工伤保险开展工伤预防的现状及问题”部分主要介绍了当前我国工伤保险在开展工伤预防方面所开展的一些工作,客观分析了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表现在:有关工伤预防的配套法规不完善、科学合理的工伤保险费率机制还没有形成、监管部门之间配合不密切,信息沟通渠道未建立、工伤保险基金支出不合理等。第五章“主要发达国家工伤保险预防机制及经验借鉴”部分介绍了几个典型发达国家的工伤保险预防机制,并从中得出对我国的启示:一是要通过立法明确工伤保险对事故预防的干预;二是要建立合理的工伤预防管理体系;三是要建立工伤保险部门的专业机构直接参与工伤预防的实施;四是完善的费率调整机制;五是要培育浓厚的安全文化,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第六章“完善工伤保险工伤预防机制的主要对策”部分主要针对我国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结合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我国实情,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第七章“结论”部分对本论文研究的主要问题和内容及获得的观点进行了概括性的总结:(1)工伤保险的预防功能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工伤保险制度的日益完善和工伤保险功能的不断拓展而衍生出来的。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发展历史表明,当一前我国工伤保险在工伤预防领域发挥的作用还比较小,刁‘刚刚起步。(2)我国安全监管监察体系的不断加强和完善以及我国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的形势,表明工伤保险预防功能的发展滞后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已经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迫切需要工伤保险发挥其特有的工伤预防功能,来进一步促进和激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3)随着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其预防功能将会得到充分地发挥和体现,真正成为工伤预防名副其实的三大支柱之一,最终将与我国安全监管监察体系一起形成相互补充、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有中国特色的工伤预防制度体系,为最大程度地降低工伤事故,从源头上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作出重大贡献。(4)针对目前我国工伤保险在事故预防方面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促进工伤保险事故预防功能的发挥,需要做好儿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抓紧研究出台有关工伤预防的规范性文件和实施细则,为工伤预防功能的加强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二是要从增加工伤风险分类档次,完善行业风险分类表及工伤基准费率,提高高危行业费率标准,增设浮动费率档次,拉开工伤费率差距,加强费率跟踪管理等方面完善我国的工伤保险费率机制;三是要建立工伤预防基金,保障工伤预防投入,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四是要建立工伤预防组织机构和队伍,积极开展工伤预防服务;五是要明确预防基金的支出渠道,合理使用工伤预防费用,真正在“服务企业,促进安全”上见到实效。六是工伤预防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共同推进工伤预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