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在国内外纷繁复杂的因素共同影响下,中国走上了一条自上而下的法律现代化道路。进入近代以来,西方国家以自发的社会演进方式完成了近代工业革命,基本确立了近代法治,并因此对其他国家和民族的法律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发展轨迹被迫改变,中国就是这些国家之一。从总体看,殖民地国家的法律发展走向“西方化”的道路居多,而我国因半殖民地的国情走向了自上而下的改革发展道路。更加细致地观察新中国法律的发展,发现法律现代化得益于中国本土政治资源的强大。中国拥有强大的中央政权组织,2010年6月28日,中央组织部发布的最新党内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底,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7799.5万名。其中中国共产党员集中了中国优秀人才的相当部分,在社会的各个方面起到中坚作用,各级党组织具有强大的社会组织能力、动员能力和推动力。中国法律的发展是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一个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项重要工作。对马克思主义法学论述的法律本质的理解关乎我国法律的发展方向,即是中国法律现代化的方向。马克思关于法律本质的论述揭示了法的国家意志性、阶级意志性和物质制约性,是我们正确认识法律本质的基本理论依据。专注到对社会主义法律本质理解的发展,从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到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再到科学发展观都有很好的发展和论述,最后形成了:人民利益性、法治人本化、社会和谐化的法律本质的认识。中国法律现代化理论经过许多法学家的建构,基本上形成了完整的理论体系。中国法律现代化实践经过清末、民国的发展,到新中国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通过对法律现代化理论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共同学习,发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同中国法律现代化之间的关系,法学界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界还没有具体的理论成果。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执政党对待法律现代化的态度会直接影响到中国法律现代化的走向和能否健康发展。对中国法律现代化的发展沿革和中国法律现代化的动力等进行研究,发现中国法律现代化的发展需要也实际上得到了中国共产党的强力推动。从中国法律现代化的发展环境和中国共产党有能力对法律现代化进行推动等方面来进行综合分析,以得到中国共产党推进法律现代化的条件、原因以及法律现代化的发展以及法律现代化对加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作用,加之这种政党推进法律现代化模式的可能缺点和突破这种缺点的可能方法。中国共产党通过对法律现代化的社会基础即社会现代化的建设对法律现代化产生影响,同时也利用政党政策和理论对中国法律现代化进行直接的领导和推进。历史上,中国共产党的一系列的理论和实践对中国法律现代化的推进作用是巨大的。毛泽东的法律思想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中国无产阶级运动用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一般原理来解决中国革命和建设过程中的法律问题的具体产物,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进程的第一个重大理论成果。如果说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第二次伟大飞跃,那么,同样地,邓小平的法律思想则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进程的第二个重大理论成果。“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蕴涵着丰富的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科学发展观有力地推动了新世纪新阶段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理论创新,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进程的新境界。同时我国法律现代化的最新实践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也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