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始于20世纪80年代,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成为企业融资的重要途径之一,促进了市场经济的繁荣。然而,由于相关法律的缺失、不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及具体管理和实施办法的滞后,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中存在诸多法律真空,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整个市场的发展。与行业的飞速发展相比,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行业的监管制度建设和监管体系很不成熟。因此,如何借鉴国外的成熟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构建和完善我国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制度,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吸收了国内外对私募投资基金的研究成果,在此基础上,从介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涵义、特点等基础理论入手;在考察了国内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现状后,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行监管的必要性进行了分析;接着着重分析了国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最后通过比较分析美国、英国及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制度,结合美国金融危机发生以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的最新趋势,提出我国目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的基本原则及市场化方向,并对我国今后如何完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提出一些具体的建议。认为我国应从市场准入,投资人资格、基金管理人资格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尽快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问题进行相关立法,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符合当前实践需要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法律监管制度,更好地规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运作。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纳入法制轨道,在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我国资本市场稳定的同时,促进我国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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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Abstract引言1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概述1.1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概念1.2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特征1.3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相关概念的区别1.3.1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3.2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产业投资基金1.4 国内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现状1.4.1 国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现状1.4.2 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现状1.5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的必要性分析2 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现状及问题2.1 我国现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法律环境分析2.2 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监管现状2.3 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存在的问题2.3.1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法律规范缺位2.3.2 监管部门不明确2.3.3 严格的审批制度不利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2.3.4 合格投资者的规定存在不足2.3.5 缺乏基金管理人资格的规定2.3.6 缺乏信息披露的要求3 国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制度的比较及对我们的启示3.1 国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制度3.1.1 美国关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监管制度3.1.2 英国关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监管制度3.1.3 日本关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监管制度3.2 海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对我们的启示4 完善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制度的建议4.1 完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法律规范4.2 监管原则4.3 监管模式4.3.1 明确或设立相应的专门监管机构4.3.2 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4.4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市场准入的监管4.5 完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格投资者规定4.6 建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资格制度4.7 建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结语参考文献致谢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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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论文; 监管论文; 法律构建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