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1950年代初的土地改革(以下简称土改),一直是中国当代史研究的热点话题之一,国内外学者已经对此有过广泛的讨论。以往的研究不同程度深化了我们对土改的认识,但限于资料的不足,仍然有许多的土改面相依然尚未被系统的讨论过,本文处理的正是这类话题之一,即新中国土改中“工商业兼地主”的清算问题。关于“工商业兼地主”这个特殊群体,至今未引起学界的关注,主要原因在缺乏史料和研究视野的局限。而对“清算”尽管已有一些讨论,但主要是讨论1945前后的反奸清算,大都停留在一般历史过程的叙述,而缺乏深入的分析。本文希望通过对南昌县档案资料的分析,弥补对“工商业兼地主”和“清算”问题研究的不足,并在推动土改研究上有所贡献。本文主要分四个章节进行讨论。第一个部分将从政策和实践两个层面,讨论“工商业兼地主”的政治身份认定以及政策与实践之间背离的原因;第二个部分则主要分析作为非正式斗争方式的“清算”与革命“实用主义”之间的关系;第三部分着重分析乡村农民进城清算“工商业兼地主”的内在逻辑,以及“清算”的组织与过程;第四个部分将分析农民提出的“清算”材料,以及“工商业兼地主”面对农民清算的应对态度。研究主要有以下发现:“工商业兼地主”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地主,确切而言是“工商业者兼土地业主”,其主要成分是工商业家,在政治上享有“公民权”。在南昌县,中共保护城市工商业的政策与土改中农民对工商业的“清算”、打击,构成了明显的政策与实践之间的“背离”。但这种“背离”并非单纯的因基层干部对土改政策执行不力或群众单向的利益诉求所造成,而可以看作是中共出于“革命实用主义”的需要有意的制度安排。中共新政权既不能压制群众的斗争热情,又不能不考虑他们实际的经济要求,解决农民因乡村公粮过重而来的口粮危机和生产困境。在高税额的阶级累进税制下,乡村地主经济受到重创,又经农民多次的减租退息,在村地主已无“油水”可捞,事实上已经破产。通过清算城市“工商业兼地主”,获取经济果实以解决春荒和生产困难,已成为中国共产党和农民不得已的选择。农民进城对“工商业兼地主”的清算,从本质上而言,不利于中共新政权的经济发展,城市工商业税收严重下降,城乡人群之间形成割裂。但通过“清算”这项非正式的斗争方式,中共可以实现许多正规政策无法实现的目标,如1945‐1946年的“隐性土改”。农民为了实现经济“清算”的目的,发动群众检举并搜集“罪恶”材料,这一行为符合国家重建社会秩序的诉求,借此找出新政权认为的潜在敌人,从政治上打击在城“地主”和有政治问题的人。在此意义上,农民的经济要求和国家的政治诉求在“清算”斗争中实现了“双赢”。通过“清算”农民获取了大量的经济果实,有效缓解了由于乡村公粮负担繁重而造成的生活、生产危机。在这个意义上,“清算”不是土改,而是一种策略性的“救荒”措施,这是中共政权把民政工作“政治化”的表现。这一发现,可以部分破解关于中国共产党是完全政治“意识形态”化政党的误解,准确而言,新中国初期的中国共产党有着很强的“革命实用主义”特征,是一个解决“问题”的“业务性”政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