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鉴于我国立法的滞后和高校惩戒制度不完备的现实,对之进行研究具有较为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在保障高校惩戒权的同时,对惩戒权的行使也必须依法进行监督。学生不服惩戒应有行政和司法上的救济,以保障学生合法的权益。本文运用法理学、行政法学、诉讼法学和教育管理等理论知识,采用价值分析、逻辑分析、历史考察、案例分析等方法对高校惩戒行为问题进行研究,全文共分四章。第一章是高校惩戒行为的概述,重点论述了如下内容:高校惩戒行为的含义和法律性质及类型;高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对此,我们应抛弃传统的特别关系理论,采用新的在学关系理论。第二章论述了我国高校惩戒校规中多有内容欠明确等不合理现象,因此,应在法治原则的基础上,重新检讨高校惩戒校规的合理性。第三章论述了惩戒程序应符合基本的正当程序要求,不服惩戒的权利救济程序应迅速有效。第四章论述了针对高校惩戒行为,我国现行救济制度还存在众多缺陷,应完善校内申诉、教育行政复议、教育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制度,在依法行使高校惩戒权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保障学生的合法权利,从而有助于高等教育法治体制的重构,以求建立符合法治精神的高校惩戒违纪学生的科学合理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