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行政判决书说理是指针对行政诉讼的特点,要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法学理论,就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有理进行分析论证,阐明人民法院的观点。说理充分的行政判决书是确保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说理充分的行政判决书,有利于当事人服判、有利于公正执法、有利于法制宣传、有利于提高法官的综合素质、有利于“司法为民”。而目前行政判决书说理,缺乏行政诉讼的特点、轻视程序性叙述及论理、归纳焦点不准确、阐述理由不充分、自由裁量权行使不当、不符合规范化制作要求。本文试图从行政判决书说理的实质要素和形式要素为视角,揭示了在行政判决书说理的形成过程中所运用的法律思维、行政案件事实认定的思维取向与证明标准、及行政审判中法律适用问题等实质要素,和以章法、表达方式、修辞为内容的形式要素,以及如何运用这些要素来加强行政判决书的说理,进行了粗浅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