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毒品犯罪问题在我国越来越严重。我国已经从毒品的过境国变为毒品的消费国。毒品是万恶之源,它不仅诱发了大量的刑事犯罪和治安问题,影响了社会稳定,而且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如艾滋病人数的剧增。毒品犯罪,带有极大的国际性、集团性,所以我国的毒品犯罪立法必须与国际接轨。但是从目前来说,我国的毒品犯罪立法及研究还比较落后,尤其是作为堵漏型的犯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其设立时间还不是很长,各项规定还很不完善,理论上的争议也比较多。实践中,司法机关在办理非法持有毒品案件时,也经常遇到一些有争议的问题和情况,阻碍和影响了实践工作的开展。基于以上现实情况,本文为澄清一些有关非法持有毒品罪方面的问题,特对非法持有毒品罪作了一些比较全面地分析和探讨,针对各种有争议的议题,也发表了一些自己粗浅的看法和观点,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帮助,有效规制毒品犯罪。本文的内容如下:第一部分:是持有型犯罪的概述和立法必要性,作为引出和介绍非法持有毒品罪的铺垫,为更加深入理解非法持有毒品罪做好准备。第二部分:对非法持有毒品罪作了深入的解析。分别从概念、犯罪构成、犯罪特征、归责原则以及立法沿革和立法评价等方面作了详细剖析,并对一些争议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第三部分:是对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司法认定。笔者认为,这部分是本篇论文最具特色、最重要和最有实践意义的部分。主要围绕非法持有毒品罪与非罪、持有假毒品行为的认定、非法持有毒品罪与窝藏毒品罪的区别、以贩养吸行为的认定、代买毒品行为的认定等七个方面作了比较深入和细致的分析。第四部分:针对非法持有毒品罪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一些不是很成熟的见解,例如,设立“吸毒罪”、完善举证责任的分配和修改对非法持有毒品罪的量刑等等。通过以上分析和探讨,笔者对于“持有”行为的性质、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罪数形态、归责原则、与其他毒品犯罪的区别等等内容给予了比较明确的界定。以期能对毒品犯罪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有所帮助。